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5-23 编辑:bin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本科高校,目前已建设成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共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设有法学、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16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12门课程省部级精品课程。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三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专任教师325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聘任90余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

  学校图书馆藏书77.5万册、电子图书80多万册,建设有国内惟一的全国监狱劳教文献信息中心。学校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和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17个现代化实验室、35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为国家政法系统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始终致力于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输送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科学确立了“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研究生教育培养理念。学校紧密结合司法行政事业对高层次专门人才服务的实际需要,科学设计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着重强化实务技能,突出职业素养,注重培养研究生实际运用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精心挑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具有行业代表性、经费保障充裕、政策支持力度大的实务部门作为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单位,定期开展实训活动,通过经验丰富的一线实践导师进行全程带班、授课、答疑以及校内理论指导教师全程实时督导,从而不断优化培养模式,努力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其它原因。

  4. 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不予录取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具体情形请登录网站https://www.cicp.edu.cn/查阅。

  (二)年龄条件

  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 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轻于45公斤; 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具体标准请登录网站https://www.cicp.edu.cn/查阅。

  四、报名

  (一)2014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11月10-14日到指定报考点(由省级招办公布,网上报名考生自选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照相及缴费等手续;有关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

  (二)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 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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