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政教系,1987年开设全日制法律专科,1994年更名为政法系,1995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专业学生,1996年获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2000年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2001年正式成立法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法学注册本科生899人,法学研究生81人。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9人,其中专任教师49人,拥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民商与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和法经济学7个教研室。法学院现有专兼职教授8人,副教授18人,讲师33人,博士5人、在读博士1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教师4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师资结构较为合理,专任教师尤其是高职称和高学历教师都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较长期的法学教育经历,另有3位教师在美国杜克大学、英国伦敦大学、中国台湾中正大学交流、进修;相当数量教师具有从事司法实践的资格和较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有司法(律师)资格和法律实践经验的专任教师2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

  自2001年法学院建立以来,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步,形成了以学院的教授、副教授为基础,以中青年博士、硕士等科研骨干为核心的多个科研团队,拥有了一定的法学科研水平和竞争力。近5年来,学院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共计46项,其中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及四川省社科项目6项。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等各级各类出版社出版各类学术专(译)著6部,出版、编著法学教材及其他出版物7部;发表学术论文216篇,其中在《现代法学》、《法学杂志》、《法律科学》、《中国刑事法杂志》、《河北法学》、《四川师范大学学报》、《光明日报》等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与重要报纸发表53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4篇;先后获得四川省各级科研奖励14项。校级精品课程两门,省级精品课程1门,校级双语课程门。此外,法学院还与美国、英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专业人士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进行了经常性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使学院的法律教育始终保持一种前沿性、国际化的视野与意识。

  针对西部特别是四川基层的法律实践型人才缺乏的现实,法学院在建立之初就将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有职业道德、有职业技能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作为办学目标,在较长时期的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培养活动中,遵循法律职业规律,自觉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探索并形成了许多具有鲜明实践特色的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经验。在课程设置方面,在法学主干课程以外,学院不仅增开了《犯罪心理学》、《司法会计》、《律师与公证制度》等应用性很强的专业选修课,而且很早就将刑事、民事与行政案例分析作为正式课程列入教学计划,由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有针对性地训练学生的法律实践分析能力,这些课程经过改进、提高与模拟法庭训练、法律文书写作训练等内容相合,已经成为我院教学计划中刑事、民事与行政司法实践课的基本内容,其实践性、拓展性及其与法律职业训练的关联度大大加强。在教学改革方面,我院长期重视法律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2001年以来,我院教师积极探索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获 “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1项,获“‘四川省高等教育新世纪教改工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项目”2项,并对西方法律诊所式教育的本土化进行了有益和有效的尝试。在实践教学方面,我院与各级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建立实习基地12个,定期邀请法律实践部门的资深法律人士来我院进行教学与交流活动,聘请了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兼职教授。此外,由于我院教师与学生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成都市司法局于2006年11月16日在我院挂牌成立“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川师大工作站”,这为我院开展法律实践性教育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条件。2007年11月,我院邀请近20家法律实践单位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专门就加强法律实践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研讨,并签署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司法单位合作会议纪要》,在法律实践教学、法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开展更密切的合作。我院还是我国目前最早建立校园法庭的法学院之一。它是在1992年开始的“模拟审案”基础上于2002年建立起来的,法庭完全按人民法院审判庭设计布置,不仅是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的场所,而且是人民法院法庭的延伸,自2002年以来,法学院每学期邀请人民法院选择真实、典型案件前来进行1至2次现场审理。“校园法庭”不仅成为真实的庭审现场,而且在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师生还进行交流互动,互相提高,缩短了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距离,成为人民法院与高校结合的模式。通过这些实践性教学活动的探索,我院法学毕业生的法律实践意识、法律职业能力都获得了较大的拓展和提高。2004年,我院由4名本科生组成的唯一一支省属高校参赛队首次参加由美国国际法学会(ASIL)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承办的被誉为国际法学界的“奥林匹克竞赛”—— “Philip C. 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就击败一些名牌高校代表队获得中国赛区第七名的好成绩。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自其前身政法系1995年开设“法学”本科专业以来,已累计培养法学本科毕业生10届,共计3435人,累计培养法学硕士毕业生12届,共计156人。他们当中许多人已经成为法律实践部门的骨干,为四川乃至西部地区的法律人才培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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