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首批遴选约3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17-11-20 编辑:yangjie

  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福建省将首批遴选立项30个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每所高校1种专业学位类别限申报1个示范基地,其中工程硕士按领域进行申报。

  示范基地主要侧重于我省电子信息产业、互联网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石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和推进机械装备高端化、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急需的重点领域,是对有关高校已建成的联合培养基地的择优遴选,建设时间不少于2年。

  据了解,示范基地是培养单位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与合作单位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是产学结合的重要载体。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三年为一周期,三年到期后省学位委员会、教育厅将对示范基地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个建设周期,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撤销示范基地称号。

  相关知识: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研究生的年龄没有限制,(从2014年开始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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