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2 编辑:少冰

  为更好体现华侨大学“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培养境外优秀学生,传递国家对广大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的关心与关怀,鼓励更多优秀的港澳台侨及华人青年来华侨大学求学深造,学校决定设立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与资助对象为:新入学就读本科(不包含预科)的港澳台侨及华人青年学生。

  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项设置:

  (1)华侨大学港澳台侨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2)华侨大学留学生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具体发放金额、申请条件及评选方法请见下表:

 
一、港澳台侨优秀新生奖学金
级别
奖金额度
申请条件及评选方法
教育部
联招考试
两校
联招考试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台湾学测
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类
其他类
特等奖
60000元/人
名列文理科考生各前10名(含第10名)者。
名列文理科考生各前3名(含第3名)者。
4科核心科目总积分在20分及以上者。
成绩达到顶标者且成绩优异并通过审核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个人在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奖项一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的港澳台侨学生。
 
一等奖
40000元/人
名列文理科考生各前30名(含第30名)者。
名列文理科考生各前10名(含第10名)者。
4科核心科目总积分在18分及以上者。
成绩达到顶标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个人在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级奖项一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

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担任学校校级以上重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二等奖
25000元/人
成绩达470分及470分以上者
成绩达470分及470分以上者
4科核心科目总积分在16分及16分以上者。
成绩达到前标以上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良好,个人在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级奖项二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担任学校校级重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3.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三等奖
10000元/人
成绩达450分及450分以上者
成绩达450分及450分以上者
4科核心科目总积分在14分及以上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良好,个人在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经校长或相关海外招生处推荐入读我校的台湾学生。
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良好,担任学校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3.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经校长保送入读我校的港澳学生。在科学、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有特长,并获得所在国家(地区)重要奖项者。
4.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二、留学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级别
奖金额度
申请条件及评选方法
马来西亚独中统考
(或STPM考试成绩相当的)
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类
海外招生处推荐或重要学生干部
特等奖
80000元/人
五门必考科目成绩在5点(含5点)以内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个人在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所在国家奖项一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极为优异,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一等奖
60000元/人
五门必考科目成绩在8点(含8点)以内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个人在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所在国奖项二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担任学校校级以上重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二等奖
40000元/人
五门必考科目成绩在10点(含10点)以内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个人在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所在国奖项三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担任学校校级重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三等奖
20000元/人
五门必具科目成绩在18点(含18点)以内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良好,担任学校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2.在科学、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有特长,并获得所在国家(地区)重要奖项者。

  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1.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9月30日。

  2.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于新生入学前向华侨大学招生处提出申请,由华侨大学招生处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学生处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工作结束一周内通知申请人。

  3.新生入学报到后,获奖者交纳学费及住宿费后,凭“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通知书”办理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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