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进行,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禁任何不正之风。
第二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推免生可不再参加复试)。
第三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审处和研究生院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和招生工作的领导,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中应有院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还必须认真确定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组长(组长一般应为相应学位点负责人且具有正高职称),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负责审核本学院各学位点初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每个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复试的重要性,加强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必须根据本办法的有关精神,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最迟在复试前一周(即向考生发复试通知的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各学院应组织参加复试的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我校研究生招生和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学术评价能力,确保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七)复试试题和考试提纲(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由各学院自行命制,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复试试题和口试提纲的保密工作和复试的组织工作。复试命题和综合面试等考务工作(包括:试卷的命题、印制、封装、保密、考场安排、监考、阅卷、成绩管理等)均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分管院长是考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复试考务工作参照《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福大研〔2011〕74号)、《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规定》(福大研〔2011〕75号)、《福州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保密守则(修订)》和《福州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印制、封装、管理人员保密守则》(福大研〔2011〕76号)的要求执行,命题人员和研究生教学秘书等考务工作有关人员应自觉遵守上述文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试卷。命题人员完成命题,经确认无误,将复试试卷装入专用信封后密封,在封口贴封条,并在封条骑缝处签名(签全名)后,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办好签收登记和移交手续,并及时将试卷和标准答案存入保密柜。命题人员与研究生教学秘书等考务工作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命题保密制度,与学院签订《福州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审题保密协议书》、《福州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印制、封装、管理人员保密协议书》。评阅试卷前,有关考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整理、分科清点好答卷,核对和登记各科实考试(答)卷的份数,密封答卷封面的考生编号,编写密号,装订加密答卷或标注密号。密号由专人保管,不允许查找任何考生的考生编号与密号的对应关系。
(八)复试专业课等考试的笔试,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考场,考场原则上参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每个考场一般安排30位考生,每个考场内须配备至少2名监考员监考,并参照《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的要求组织好考试工作,同时配备巡视人员对考试过程进行巡查。监考人员应及时填写《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场情况报告表》,并在考试结束后与答卷一并交给所在学院指定的答卷管理人员。监考过程若发现考试违纪和作弊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取证,填写《福州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违规考生记录表》,同时制作《福州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并应当及时将《福州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考生。所在学院还应在当天内将《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场情况报告表》、《福州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违规考生记录表》和有关情况上报研究生院。各学院要认真按照学校的上述规定和要求组织好复试的各项考务工作,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应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确保各项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试卷、参*和评分标准在启用之前属于国家机密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透漏,严禁泄露试题和提纲,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违纪、作弊等行为,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督查。
(九)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第四条关于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研究生院根据本年度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规模,综合考虑各学院学位点数、合格导师人数、在研科研项目数、近三年年均新立项科研经费、毕业生的需求状况、本年度的报考情况及初试结果,初步分配各学院招生规模,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给向各招生学院。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数、并考虑学院内各专业的导师数、科研项目、生源情况来分配本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报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