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7-11-19 编辑:yangjie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学费收费标准,并已报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2015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等。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研究生每年9000元,其他所有专业每年10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海洋科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研究生每年7000元,其他所有专业每年8000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以上内容摘自《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政策

  一、奖励对象及资格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