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6级本科学生优秀入学成绩奖评选原则

发布时间:2017-09-28 编辑:少冰

  大连工业大学原名大连轻工业学院,是辽宁省属、“卓越计划”、“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大连工业大学2016级本科学生优秀入学成绩奖评选原则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获奖学生须是第一志愿报考大连工业大学的考生。

  二、各类获奖人数占该省同科类录取人数的30%以内。

  三、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评奖成绩按文化课满分750分、专业课满分300分折算。

  四、中职升本科和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不参加评选。

  五、各奖励级别评选标准:

  ★ 一等奖(奖金3000元/人)

  1、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到我校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第1名,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须高于其所在省最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以上。

  2、艺术类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文化课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第1名,并高于其所在省最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30分以上。

  (2)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第1名,且专业课成绩高于省合格线125分以上;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在全国录取的考生中排名第1名,且美术类专业课成绩高于我校合格线55分以上或表演专业课成绩高于我校合格线35分以上。

  (3)专业综合分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第1名,其中普通美术类专业综合分须高于1140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综合分须高于750分。

  ★ 二等奖(奖金2000元/人)

  1、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到我校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前2名,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须高于其所在省最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30分以上。

  2、艺术类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文化课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前2名,并高于其所在省最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20分以上。

  (2)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前2名,且专业课成绩高于省合格线120分以上;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在全国录取的考生中排名前2名,且美术类专业课成绩高于我校合格线55分以上或表演专业课成绩高于我校合格线35分以上。

  (3)专业综合分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前2名,其中普通美术类专业综合分须高于1130分、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综合分须高于740分。

  ★ 三等奖(奖金1000元/人)

  1、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到我校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前3名,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须高于其所在省最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20分以上。

  2、艺术类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文化课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前3名,并高于其所在省最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5分以上。

  (2)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前3名,且专业课成绩高于省合格线115分以上;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在全国录取的考生中排名前3名,且美术类专业课成绩高于我校合格线55分以上或表演专业课成绩高于我校合格线35分以上。

  (3)专业综合分在其所在省录取的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前3名,其中普通美术类专业综合分须高于1120分、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综合分须高于7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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