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入户计分标准(2)

时间:2017-12-16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1.在苏州市区参加者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间满24小时加5分,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10分,达到二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20分,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30分,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 加40分,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50分,志愿服务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计分。在苏州市区参加义警的,加10分。

  2.个人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最高分限30分。接受捐赠的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必须是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公益组织。

  3.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加10分,最高限30分;在国内其他城市有献血记录的,加5分,最高限5分。互助献血不计分。

  4.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并入库的加10分,成功捐献的加80分。

  5.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

  6.在苏州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的,加30分。

  (五)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1.在本市市区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1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加20分。

  2.个人在本市市区从业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加5分;个人在本市市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累计缴纳税款(如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股权份额分割计算)每满1万元加5分;以上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

  3.在本市市区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承租房全年发票的,每年度加10分,最高不超过50分。

  (六)卫生防疫

  得分标准:

  1.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

  2.持有母婴保险卡,并接受孕产期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加10分;同时规范接受5次围产保健、产后访视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的,再加10分。

  3.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5分。

  4.按申请积分管理时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加5分。

  扣减分,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等三个部分。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减分标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扣30分。

  (二)违法犯罪

  减分标准:

  1.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次扣100分。

  2.近五年内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次扣50分。

  3.一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城市管理、非法行医、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劳动保障、卫生、工商、税收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或个体户、企业的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10分至20分。

  (三)失信行为

  减分标准:

  1、有在各商业银行恶意透支、贷款逾期等失信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20分至50分。

  2、一年内在本市市区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15分。

  3、在本市存在医保费用违规行为,纳入医保失信人员名单的,每次违规扣5分;因违反规定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法人代表扣10分;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人代表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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