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户条件
(一)申请办理购房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
(二)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凳申请人己实际居住;
(三)落户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凚系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刏应在该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划在申请购房落户时必须随父母一并迁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刉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凲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
五、所需证明材料:
第一类: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凜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房屋产权证;
(二)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二类:引进人才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盖有人事部门印章的《人员调动(流动)介绍信》或《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
(二)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
(三)房屋产权证;
(四)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类: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荣誉证书;
(二)劳动合同;
(三)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
(四)房屋产权证;
(五)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四类: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劳动合同;
(二)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
(三)房屋产权证(需有房地部门标注证明);
(四)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六、工作时限:
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将有关材料报公安分局审批;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如遇政策性问题报市公安局核准;市公安局在接到上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判并将核准结果返回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七、联系方式:
海曙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119541
江东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848733
江北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667110
镇海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635215
鄞州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8155355
北仑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783550
大榭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777111
东钱湖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8366701
高新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790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