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户口迁入办理(2)

时间:2018-01-07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一)迁入申请;

  (二)社区民警意见;

  (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亲属投靠的,将户口迁至投靠人处,无亲属投靠的,迁至社区集体户。

  3、公民因投资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中心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

  (一)市区、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可以整户迁入。股份制企业参股的,可参照执行;

  (二)在宿投资兴业的,投资者及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可整户登记入户;

  (三)外商(含港、澳、台商)来宿投资,项目已投产或已开业,其在企业务工或居住生活的大陆直系亲属可登记入户;

  (四)引资在宿兴办工业企业(含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已竣工或已开业的,引资人可以整户登记入户。

  公民因投资引资申请户口迁入,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入申请;

  (二)营业执照;

  (三)单位证明;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五)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宿迁市府苑派出所

  地址:豪城西巷

  电话:(0527)84354620

  宿迁市富康路派出所

  地址:富康大道358号

  电话:(0527)84354860

  井头派出所

  地址:彩塑路15号

  电话:(0527)84354380

  幸福路派出所

  地址:八一中路29号

  宿迁市洋北派出所

  地址:仙女北路附近

  电话:(0527)84354990

  古楚派出所

  地址:苏州路111号

  电话:(0527)8435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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