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各种户口内容变更所需材料及办理指南(2)

时间:2018-01-06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办理手续: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出所户口专用章。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4、办理时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48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请变更民族登记

  1、办理条件:公民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父母双方均不属少数民族成份的,本人不得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年满20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民族成份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2、办理手续:(1)书面申请报告;(2)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省辖市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3)申请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申请变更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请变更人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

  3.办理程序: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4、办理时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48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请变更性别登记

  1、办理条件:公民实施变性手术,可以申请变更性别登记。

  2、办理手续:(1)书面申请报告;(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未成年人申请变更性别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4、办理时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48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申请变更公民身份号码登记:

  1、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公民身份号码登记:

  (1)公民身份号码属重号、错号的;

  (2)变更性别的;

  (3)更正出生日期的。

  公安机关发现公民身份号码属错号的,应当告知公民本人申请变更登记;发现公民身份号码属重号的,应当协调重号双方当事人,确定一方申请变更登记;发现公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身份号码的,应当协调公民本人确认一个公民身份号码,注销其他公民身份号码。

  2、办理手续:①书面申请报告;②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符合申请变更公民身份号码登记条件的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4、办理时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1、办理条件: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婚姻状况。

  2、办理手续: (1)书面申请报告;(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4)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驻外使馆认证的翻译件;(5)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6)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7)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8)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

  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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