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
办理材料
1、户主书面申请报告
2、户主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理
注: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点
滨海县新城派出所
地址: 永宁路10号
电话:(0515)84102110
滨海县公安局头罾边防派出所
地址: 盐城市滨海县
电话:(0515)84864110
界牌派出所
地址: 坎舍线附近
电话:(0515)84341007
滨海县蔡桥镇派出所
地址: 蔡坎路174号附近
电话:(0515)84532120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居民户口簿,每本10元;集体户口簿,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
(二)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每张5元。
(三)出具户籍证明,每张5元。
(四)户口簿变更,每次5元。(户口簿变更仅限于并户、出生申报、变更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服务处所,其他变更事项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