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
1、失踪6个月以上
2、外国定居注销
3、入伍销户
4、死亡注销
湛江市各种户口注销材料一览
失踪6个月以上
一、办理条件
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持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报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二、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持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报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三、办理方法
办理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外国定居注销
一、申请条件
已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申请注销中国户籍。
二、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注销户籍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二英寸彩照2张;
3、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代替护照的旅行证件及外国永久定居证明(外国定居证明须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中文翻译原件)、外国护照的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方法
1、以上所有复印的资料申请时须交验原件;
2、申请人经认定国籍、定居证明后,领取《注销户口通知》,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四、工作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入伍销户
一、办理条件
应征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均应注销户口。
二、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入伍通知书》
三、办理方法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落户和转业军人落户,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死亡注销
一、办理规定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家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办理所需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书或其它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死亡登记由死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收回死者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