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落户的条件大全(3)

时间:2017-11-19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2.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以投资、经商申请入户的,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的,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连续2年以上合法经营证明;以捐赠申请入户的,提供受捐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捐赠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4)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6)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7)父母随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凭据或证明书;

  (8)以本项准入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凭据或证明书;

  (9)成年人提供迁出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经现居住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

  (十三)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

  1.准入条件:

  在我市就业,在市内有合法住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连续3年在我市居住就业,同时已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满3年。

  (2)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下,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特殊性、危险性、保密性强工作的特殊岗位或在其他行业中从事高空架线、高温、井下、野外作业等满2年,同时已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人员。

  (3)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的人员。

  2.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以本项准入条件(1)申请的,同时提供市或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暂住证》、市或区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地税部门发出的连续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不能反映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完税情况的,应同时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以本项准入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市或区级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证》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5)以本项准入条件(3)申请的,提供市或区政府颁发的表彰、嘉奖证书、证明;

  (6)迁出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经现居住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

  (7)新立户的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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