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毕业生落户新政实施时间: 2014年7月1日
武汉毕业生落户条件:
一、35岁以下的本科生,或者40岁以下的硕士生;
二、在武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签有劳动合同并交了一年社保的企事业员工,或者自主创业的企业法人。
武汉毕业生落户申请
地点: 入户地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者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
所需时间: 10天
具体申请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3、在汉创业需提供本人在汉登记注册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在汉就业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汉缴纳1年社会保险证明。
4、在本人房屋产权地落户的,需提供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在亲友家或者租住房屋中落户的,需户主在个人申请中签字同意搭户,留存联系方式,并提供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和户口簿,租住房屋的还需提供签订的1年以上有效租房协议;在单位集体宿舍中落户的,需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