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 人才战略 > 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十条措施解读

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十条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15编辑:qianping

  《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十条措施》虽然只有3000多字,但明确了37项优惠政策,每一项都体现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那么,我市下一步如何以政府投入撬动企业招才引智积极性,用政策引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竞争力?如何在招引上做文章,在留才、用才上下功夫,全方位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人才真正能够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十条措施》的具体内容向本报记者作了解读。

  高端人才引进

  对领军型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20万—100万元资金补贴

  我市将着力建立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资金资助制度,大力引进高端人才。

  在高层次领军人才资金资助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经评审认定为对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在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的基础上,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对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国贴省优专家等3个层面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分别给予20万—100万元资金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的,再分别发放10万—3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每月3000元—10000元的岗位津贴。

  在建立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制度上,对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给予不低于20万元补贴;对企业、医院和学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正高、副高,高级技师),给予3万—1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每月300-1000元的生活补助。

  重点人才团队培养

  对国内顶尖创新科研团队给予不低于100万元项目资金补贴

  目前,我市已集聚了一批行业产业及创新型人才,如何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遂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十条措施》针对重点人才培养和创新型团队锻造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锻造创新科研团队方面,我市将对引进的国内顶尖创新科研团队,给予不低于100万元项目资金补贴;对企事业单位培养以领军型人才或技术型专家为核心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5人以上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

  针对重点行业产业人才培养,我市将重点围绕天然气、现代物流、机电与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实用人才,每年组织教育培训、职业认证专业实用人才2000名以上。每年遴选100名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修深造,选派10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到产业一线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选派100名以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赴高校培训。每年聘请专家学者来遂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00人次以上,鼓励行业主管部门举办重点行业产业培训班,每个班次由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在全市范围内,每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市技能大赛,并对优秀人才给予奖励。

  股权期权激励和人才贡献奖励制度

  我市将探索建立股权期权激励机制,政府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股权优先转让给成果完成人。同时,鼓励企业运用股权期权等方式激励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允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得不高于薪酬总水平30%的股权预期收益。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行投资研发所产生的成果在市内实施转化的,自开始盈利年度起3—5年内,每年提取该成果净收益的3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团队)。

  而在人才奖励方面,《十条措施》明确了财政税收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参考其对注册地财政的贡献,给予企业5万—20万元的补助。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可列入税前加计扣除,按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推进人才开发平台建设

  技术中心和实践基地可获5万—20万元的财政补贴

  就人才发展基地建设,《十条措施》提出,对“厅市合作”的中、省、市级专家服务基地,每年分别给予5万—20万元的匹配资金;对引进国外智力的高端、常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匹配资金。对中、省认定的各类技术中心和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5万—20万元的财政补贴;对新建成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创业项目孵化的地方创新创业基地,在落实其他政策同时再给予一定补助。对建立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财政补贴,对创建的技师学院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补贴,对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师、名师、名医工作室,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财政补贴。

  在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方面,《十条措施》要求实施“遂州英才”招揽行动提升工程,依托园区和企业,采取组团或小分队形式赴国内外重点高校、知名企业招聘我市急需紧缺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建立“遂宁智库”,汇聚各学科各领域的高层次专家学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举办“人才论坛”,按季度定期宣传人才工作先进典型,宣扬人才贡献,助推人才工作。

  创优人才服务管理环境

  整合相关专项资金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我市将着力创优人才服务管理环境,让人才留得下来。创优政治环境,我市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设立“遂宁人才创新创业奖”,每两年定期评选表扬10名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创优服务环境,畅通人才绿色通道,试行人才引进专项编制,优先支持人才招揽;实施“一站式”服务,为引进人才就医、子女就学、家属就业、购买社保提供保障;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设人才公寓,用人单位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或申请最长5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等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十条措施》还就健全人才工作机制作出规定,要求明确“一把手”抓人才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人才工作最新动态,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市级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每名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联系1—2名优秀人才。建立人才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大对人才政策落实和人才资金安排使用的督促检查力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引进人才(团队)开展绩效评估,作为兑现人才奖励政策的重要依据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hr频道YJBY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