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7-12-22 编辑:晓玲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做到生产工作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安全生产,下面就是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范文篇1:

  一、 总则:

  1、 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 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

  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 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

  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 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2、 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3、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4、 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5、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范文篇2:

  一、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

  4、文明工地达标。

  二、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三、安全责任

  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

  四、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凡在安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公司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六、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奖励,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七、凡在安全生产中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发现险情,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的,依情节轻重,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

  八、经济处罚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施、设备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的,不得安装或运行,如安装使用或随意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虽有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处罚项目经理100-200元;对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对《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消项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

  (二)现场管理检查

  1、职工进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除处罚本人10元外,处罚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项目经理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因停产整顿另处罚项目经理2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无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且上述设备、设施使用前证件不全、无验收手续,处罚有关人员每人20-200元。

  4、对于违章指挥及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5、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处罚项目经理50-200元。

  6、公司内部检查中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工地,处罚项目经理100-200元,并对项目经理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玩忽职守者撤消其职务,调离工作岗位。

  7、市级以上部门检查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工地,处罚项目经理100-200元,并由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整改措施,限期完成达到验收标准。

  (三)工伤事故

  1、发生工伤事故,轻伤一人次处罚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100-500元,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的10-30%。

  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处罚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3000-5000元,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的20-30%。

  3、发生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

  4、发生事故拖延或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隐患

  对于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有火灾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整改处罚责任人50元罚款;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处罚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2、发生火灾事故,折款不足百元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折款100-500元者处罚责任者直接经济损失费的10%罚款;经济损失万元以上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3、消防设备、器材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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