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绩效考核奖励试行办法(范文)

发布时间:2017-08-21 编辑:lqy

  xx县邮政局20xx年绩效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一、绩效工资考核

  每名职工每月个人工资的200元作为绩效工资,按月挂钩考核个人重点业务计划,按个人完成月计划比例发放。

  二、月生产奖金考核

  (一)每名职工月生产奖金200元,奖金与重点业务计划、业务收入、资金票款安全、服务按月挂钩考核发放,具体为:

  1、非营业网点职工个人(含综合营业、行政管理、xx、xx)在月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月奖金按重点业务60%、收入30%、资金票款安全10%(没有收入的部门月奖30%挂全局收入)的比例发放。

  2、县城营业网点职工在个人季度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按重点业务50%、余额增长20%、定活比例20%、资金票款安全10%的比例发放。

  3、区乡营业网点职工在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按重点业务20%、余额增长50%、定活比例20%、资金票款安全10%的比例发放。

  4、如果本人本季度重点业务全部完成,但发生因个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经查实)造成用户有理由申告的,取消当季评奖资格。

  (二)行政人员、班组(支局、所)长每月管理奖(行政每月200元,班组支局、所长每月工资100元)、按季考评发放,具体为:

  1、营业网点管理奖与单位余额、保险计划挂钩,在余额、定活比完成前提下,按余额净增长70%,保险30%的比例发放。

  2、县局综合营业管理按新业务计划30%和收入计划70%全面完成后发放。

  3、其它部门管理奖挂钩全局净增余额和全局收入完成,全局未完成余额净增和收入计划取消管理奖。

  三、重点业务和新业务的其它奖励按07年的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四、根据全局完成业务收入的情况,半年奖按500—1000元,年终奖按1000—3000元发放。

  五、设立全勤奖600元,除婚丧假而外,全年未发生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的职工给以一次性奖励。

  注:

  计财、市场部和代办业务项目经理每月10日前分别将单位收入、余额净增、重点业务、代办业务等数据提供给人事,人事根据提供的数据核发个人和单位的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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