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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三论启示:不唯业绩论优劣

发布时间:2017-12-08编辑:ZMR

   不唯业绩论优劣——王充“功不可以效贤”三论的启示

  企业作为经济组织,不能不讲绩效,对员工进行绩效激励是必要的;但是在实现战略目标方面,对人才的选拔如果仅仅以当期业绩论优劣,就很难可持续发展,甚至注定短命。其中的道理,东汉时期的思想家王充在《论衡》说的很清楚,叫做“功不可以效贤”。

  王充《论衡》“定贤篇”以设问的形式,批驳了当时流行的十九种识别贤人的观点,其中之一便是“以功效贤”,也就是以业绩取人。王充对这个问题着墨较多,连续三论“功不可以效贤”。其逻辑基础是:一个人对道的遵循,与他在实践中获得的实效,并非具有必然的对应关系,有时甚至是相反的。

  其中有客观形势的变化在起作用,其“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我们把道当作本,那么外在表现的绩效则为标,甚至可以为末。因为有人会利用道与绩效的不一致性拼凑绩效,制造伪相,所以“功”难以拿来作为判断人才优劣的唯一标准。

  在王充“功不可以效贤”三论中,其一论是说,在存在分工的情况下,道不能马上直接表现在可度量的事、表上,坚守道义、宣传道义的就难以有看得见的功效。以经济上的绩效论优劣,对这一部分人就不公平。王充举了生活中的一些例子:乐曲是由宫、商、角、徵、羽五音变化而来,然而五音没有鼓声的配合就不和谐。画是由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描绘出来的,然而五种颜色没有水来调和就不鲜明。因此我们不能认为五音、五种颜色为优,而鼓和水为劣。实际上,鼓和水是五音、五色的灵魂,作用不可低估。

  其二论是说,当一个体制将资源的掌控权交给了当事者后,如果有形势的助推,当事者想不取得功效都不可能;在相反的情况下,再优秀的人也难以取得功效。王充指出,一些善于投机钻营的“俗士”,“据官爵之尊,望显盛之名”,本来就很容易垄断“贤人”的美名。而真正的“贤者还在闾巷之间,贫贱终老,被无验之谤”;对于这些始终没有机会施展才干的人,断定他们不优秀,就会让他们在心灵上再受一次伤害。

  其三论是说,有时候人们为了信仰不惜牺牲生命,而且非常尽心尽力,却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或意至而功不成,事不立而势贯山”,我们就不能搞成者为王,败者为寇那一套。这样的例子也很多,比如荆轲刺秦王。王充认为,义士荆轲代表了天下人心,要替天下除恶,计划可谓周密,过程可谓悲壮,但最终还是没有完成使命,“有其势而无其功,怀其计而不得为其事”,令人扼腕叹息;但是历史不会漠视他的英名。

  那么,怎样评判人才的优劣呢?王充认为贤人的标准是善,放弃这个标准就会“白黑不分,善恶同伦,政治错乱,法度失平”。尽管“善”的政治内容随着时代的变化有不同,但是在强调道德的作用方面仍然有现实意义。胡锦涛最近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由此“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企业各级业务骨干的选拔,尤其是对职业经理人的任用上,同样如此。无论如何,在业绩中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而不能去赚昧心钱。

  当然,企业在用人方面把德放在首要位置,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也不是出于用人者的良心发现,有一个现实的原因,那就是业绩的取得往往不具有可复制性。这是因为,在业绩的取得过程中,“势”的作用不可低估;而“势”往往此一时彼一时,不同领域里的“势”也有所不同。而人类社会基本的道德准则,则具有普世价值。王充举例说,汉高祖的主要谋臣陈平在没有做官以前,在乡里举行的祭祀活动中负责分祭肉。他公平待人,每份肉的分量和肥每次都分得差不多,这就是他能当丞相的证明。只要他保持这种本色,那么不管提拔他当什么官,负责分配什么,公平原则都是可以普遍见效的。根据王充“功不可以效贤”的三论,企业就不能以当期业绩论优劣,从以下几点做起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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