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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的“十不为”

发布时间:2017-11-27编辑:1035

  HR的“不为”

  1.不要向别人泄露员工的隐私和秘密,包括解雇信息。

  2.不要在周五解雇别人,最好放在周一,这样方便他们联系其他工作。

  3.不要通过长相,凭感觉来招聘员工。要清楚自己招聘的标准,找到具备你需要的强项的人员。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直觉。

  4.在面试员工的时候,针对价值观的问题,不要问封闭式的问题。封闭式的问题更多的是考验招聘者的能力。

  5.面试时不要询问应聘者一些可能涉及法律纠纷的问题。

  6.面试时不要成为面试机器人,或者成为一个人的独白;不要将面试者的不适和害羞当成无能,过早做出无法撤销的重大决定。

  7.不要雇佣家人和朋友,尤其是小公司的时候。同时也避免选择没有缺点的中庸之人。

  8.不要认为你可以改变一名员工,这就像想改变豹子身上的斑纹一样难。

  9.不是雇佣别人的态度,而是雇佣别人的技能,尤其在小公司里。

  10.不要向应试者推销你的公司,选择是双向的。不要一开始就扭曲员工和雇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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