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加工管理规定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7-12-07 编辑:晓玲

  粗加工的员工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下面是相关的管理规定制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篇1:粗加工管理规定制度范文

  一、加工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着洁净的工作服,个人卫生符合《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的规定。

  二、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 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禽蛋在加工前应当对外壳进行 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用于食品加工的各种机械(切肉机等),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洁净,用后应彻底清洗,不留死角,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六、对蔬菜要认真清洗,必要时采取浸泡清洗,先洗后切,如发现有发芽或霉烂的蔬菜应及时剔除,对动物性食品加工后应做到无血污、无毛、无鳞、无污物,内脏要彻底清洗干净。

  七、粗加工间设有足够的净菜架,洗净切好的蔬菜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

  八、活养、活杀的禽类,水产品区应与净菜区严格区分。

  九、随时保持粗加工间的室内外卫生,垃圾应用专用容器密闭,日产日清,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下水道通畅,下水口处设防鼠金属网。

  篇2:粗加工管理规定制度范文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篇3:粗加工管理规定制度范文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或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

  1、肉类加工:

  ⑴ 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采用。

  ⑵ 海鲜类不要与禽肉类混合清洗。

  ⑶ 禽、畜、鱼肉类品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⑷ 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⑸ 砧板要求做到“三洁”(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保持光洁),收市后应刮洗清洁后竖放。

  2、蔬菜加工:

  ⑴ 蔬菜瓜果进货后必须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⑵ 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二洁、三切。洗涤蔬菜要有足量清洁水清洗,洗涤后的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昆虫等。

  ⑶ 腐烂的蔬菜、瓜果不得食用。

  五、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积污。下班后必须清洗水池、地面,保持沟渠畅通。

  六、清洗加工好的食品原料必须用食品级的容器或塑料袋盛装,放置在货架上,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