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试题(附答案)(5)

时间:2017-09-17 编辑:少芬‍ 手机版

  三、判断题

  1. [答案1 ×

  [解析]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 [答案l √

  3. [答案1 ×

  【解析}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答案J √

  5. [答案1 ×

  [解析]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入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导致保险合同的无效)。

  6.[ 答案]×

  [解析]添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

  7. [答案l √

  8. [答案1 ×

  [ 解析}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 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而非一并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9 [ 答案]×

  [解析]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0. [答案1 ×

  [解析] 债务人乙未向第三人丙履行债务,应当由债务入乙"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

  四、简答题

  [案例1 答案]

  (1)买卖合同成立。根据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 甲公司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 乙公司9 月5 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二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2 答案]

  (1)追索对象包括A 公司、D 公司、B 公司和E 公司。

  [解析]由于付款人C 公司拒绝承兑,并不是票据上的主债务人,不能向C 公司追索。

  (2) C 公司不能以其所欠A 公司债务只有8 万元为由拒绝付款。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C 公司)不得以其与出票人(A 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 被保证人为A 公司。根据规定,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该汇票未经承兑,因此,出票人A 公司为被保证人。

  (4) D 公司可以向A 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在本题中,保证人D公司只能向被保证人A 公司行使追索权。

  [ 案例3 答案]

  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下列问题:

  (1) 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丢失的3% 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 外购机器设备时支付的运费未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规定,外购固定资产时支付的运费,可以按照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抵扣。

  (3) 购进自用小汽车未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规定,自2013 年8 月1 日起,纳税人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自用,可以抵扣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4) 不动产在建王程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5)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应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根据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6) 销售白酒收取的优质费未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7)销售果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未计人当期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人当期销售额中征税。

  [解析]

  (1)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1- 3%) + 17 + 1.10 + O.06+3.40 -5×17% = 33.90 (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200 ×60%×17% +3.51÷(1 +17%)×17% + 15×17% + 2.34÷(1+17%)×17% = 23.80 (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23.80 - 33.90 = -10.10 (万元)

  五、综合题

  [综合题答案]

  (1)文路公司2006 年度利润未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并不违反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 文路公司为股东乙提供的担保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在本题中,文路公司为股东乙提供的担保未经股东会表决通过。

  (3) 甲的观点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只要协商一致,即可转让,法律并未规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 甲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

  (5)丁的做法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如果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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