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首批“三支一扶” 大学毕业生赴基层扶贫

发布时间:2017-09-05 编辑:钰娟

  导语:“三支一扶”是依据2006年中央颁布的政策文件所实行的,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江苏市首批“三支一扶” 大学毕业生赴基层扶贫

  “响应国家的号召,年轻大学毕业生下基层扶贫,既解决了就业问题,也是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9月1日,我市第一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毕业生20人奔赴丹阳、句容重点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基层扶贫服务工作。

  樊利同学是一位硕士研究生,他在省外高校学习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临近毕业时听说了“三支一扶”计划,便报考了扶贫岗位。他刚到丹阳黄塘镇,对基层工作充满热情。“基层扶贫岗位与我所学的专业比较贴近,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我也是江苏人,能回江苏工作感到很高兴。”据介绍,市人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分别在丹阳、句容各开发了10个扶贫岗位,帮助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充实力量参与帮扶特困家庭奔小康。为了提高这批大学生的适岗能力,市主管部门对他们进行了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并组织参观考察了戴庄村农民创业园,在赵亚夫事迹展示馆举行宣誓仪式,用时代楷模赵亚夫的精神激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今年是我市实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计划的第一年,共选拔招募2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今后5年,我市每年都将按计划招募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并将其纳入我市“人才支持扶贫行动”计划,为基层补充急需人才,培养锻炼一批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延伸阅读】“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出台

  近日,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修订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级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中央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标准,要求各地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人社部、财政部将对“三支一扶”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招募计划、示范培训计划分配及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作为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配套政策,《管理办法》还对“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计划和示范培训计划的确定、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补助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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