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合阳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在岗的44名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主要对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和“一诺五做”主题活动进行综合考核,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驻村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日前,合阳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在岗的44名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主要对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和“一诺五做”主题活动进行综合考核,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驻村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开展考核评议工作,做到履行考核程序不变通、执行考核标准不走样,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细化考核内容,确保考得“实”。结合实际,均已制定既符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又体现工作差异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实绩,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意识、作用发挥、处理复杂矛盾等方面情况。组织部将在总结各镇(街道)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切实树立起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的工作导向,使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脱颖而出,为基层储备好人才。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探索建立县委组织部、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联考”制度,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考核。
扩大评议范围,确保评得“准”。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是由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把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吸纳村民或居民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将“一诺五做”活动评议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相结合,使其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民主测评并采取“听、查、评”的办法进行。“听”即听取大学生村官一年来的在村的年度公开承诺事项、为村民办实事、精准帮扶、基层党建、创业等方面个人思想工作汇报。“查”即查看工作的学习笔记、民情日记、工作档案等相关资料。“评”即组织召开镇(街道)机关干部、任职村“两委”成员、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实行现场打分,并进行个别谈话,最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核等次。(考核情况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同时,在考核中,注重个人述职、党员群众测评、大学生村官互评、组织考核确认等方式的系统运用。
加强结果运用,确保用得“顺”。大学生村官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选聘镇(街道)应高度重视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大学生村官个人实绩档案,定期组织大学生村官进行汇报,不定期组织专人对大学生村官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长期不在岗或工作表现不好的大学生村官进行批评教育或由部领导进行专题谈话,年终安排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要逐人逐村进行,要履行组织测评、个别谈话等有关程序。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奖惩、培训、解聘、调整岗位和选调生或公务员录用时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2016年陕西村官考试的公告,仅供参考:
按照中组部安排部署,我省结合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在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 12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
(四)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公告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三)学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三、选聘数量
2016年全省共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627名(具体见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