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选调生待遇

发布时间:2017-07-16 编辑:1025

  2015年山西省选调生待遇如下: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安排到县级机关的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锻炼2年,具体承担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3、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同级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或破格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取消录用。

  4、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选调生在所录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6、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2015重庆选调生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但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1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2015年黑龙江选调生待遇及相关政策如下

  各地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选调生工作岗位。原则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机关工作。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主任科员;工作需要,一年试用期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表现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上一级领导职务后备干部队伍进行管理,重点培养,及时使用。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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