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选调生待遇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07 编辑:1025

  根据《2015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得知,2015年山西选调生待遇及相关政策如下: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安排到县级机关的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锻炼2年,具体承担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3、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同级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或破格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取消录用。

  4、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选调生在所录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6、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栏目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