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奖惩硬招促干事

发布时间:2017-03-18 编辑:钟涛

  作为村官要充实基层组织的活力,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下面来看看村官奖惩硬招促干事新闻。

  村官奖惩硬招促干事

  龙湾处罚村干部

  日前,龙湾区永中街道一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因履职不当导致村集体经济流失,受到党纪处分,还被扣除30%基本报酬。这是该区试行村干部多向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者加大经济、组织、纪律等综合追责力度的一个例子。

  据龙湾区纪委介绍,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曾于2012年带村民代表、党员等共208人赴重庆、长江三峡考察,但考察实际支出费用远超核准费用,导致村集体多支出42万余元。2015年8月,有村民进行举报,使该挥霍集体资金行为曝光。永中街道党工委在慎重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实施经济问责,扣除30%的基本报酬近1.3万元。多付的费用已由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额清退。

  这一系列追责措施背后,是龙湾区综合政治、经济、组织、纪律、法律等多个方面推出的村干部问责办法。“村官虽小,责任重大,一旦监管不力就会酿成大贪。”龙湾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近三年来,该区收到的反映农村基层问题信访举报件占信访总量60%以上。针对村干部问责惩处力度不够等问题,该区2015年11月探索出台“多向问责办法”,向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的24种“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开刀”,特别是加大了问责结果在政治、经济、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执行。

  截至目前,全区已对15名村干部实行多向问责,扣发停发工资奖金近10万元,在遏制了村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方面产生有效的警示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瓯海奖励村干部

  日前,瓯海区委对景山街道景山净水村党支部书记李健众等43名村干部进行表彰,授予“2015年度村居干部特别贡献奖”,给予每人1万元奖金,以进一步树典型、扬正气,传播正能量。这是该区第五年重奖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基层村居干部。

  2010年,瓯海区设立旨在激发村、社区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热情的100万元“村居干部奖励基金”,每年对爱岗敬业、在工作岗位上业绩显著、得到群众公认,积极扶持群众致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村居干部实行奖励。

  去年,瓯海区各村居组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组织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全力打好转型发展“组合拳”,涌现了一批基层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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