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地流转视野中农村社会转型的路径选择(3)

时间:2017-06-24 我要投稿

    城市化进程也必然对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产生影响。城市化必将吸引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使农村土地闲置,从而为土地的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从发达国家的转型来看,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与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总是相伴随。

    2.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村现代化,化

    生产方式的变革要求实现的化、规模化以及农村的工业化水平。土地流转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传统模式,使农业生产开始走上规模化之路。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实现生产资料的变革;同时,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将使绝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而解放出来的这部分劳动力必然会进入工业生产和服务领域,从而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扩大服务,进而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和产品分配方式,即产生新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实现跨时代的变革、潜在生产力得以释放,新的生产关系得以促成,必然带来生产关系的变革。

    生产方式的变革从根本上提出了土地流转的要求。马克思曾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如果没有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工具,我们就无法变革生产经营模式,也就不会有土地流转的要求。

    3.土地流转促进农民的市民化

    农民的市民化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才能得以实现。基础决定上层,农村现有的生产经营方式决定了其身份地位、思想和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城市化和生产方式变革,才能实现其全面转变。

    并非所有形式的土地流转都必然带来农村社会转型,只有能够解放生产力、产生先进的生产关系、进而变革生产方式的形式的上地流转,才有利于农村社会转型;同时,要辅之以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配套改革,才会使土地流转的功效得以显现。

    (二)土地集体经营方式对农村社会转型的巨大作用

    1.华西村、西霞口村与韩村河村

    中国最富裕的乡村当属江苏省无锡市江阴的华西村,其次是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县的西霞口村,再次是北京郊区房山区的韩村河村。这三个乡村就其经济水平、乡村建设、村民的社会保障与福利都走在我国的前列,村民享有的生活待遇有些方面远远超过城市居民。对比可以发现,这三个村庄都坚持集体经济和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农村改革之初,三个村庄的经济体制没有简单分田到户,没有把村集体企业转为个体私营经济,而是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坚持集体主义的理念,坚持集体经济的价值取向,坚持依靠集体经济力量走共同富裕之路。

    2.小岗村

    小岗村是全国第一个实行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然而,“大包干”虽然激发了农民种田积极性,迅速实现了丰衣足食愿望,但从整个发展过程来看,“大包干”本身却难以全面推动小岗村走上小康之路。2006年,小岗村把分到各家的土地收回到村委,重走集体化的道路,农民通过外出务工收入、地租、养殖、种植及各项分红,2007年村民人均纯收入达6000元。

    华西村、小岗村等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功能就是解决了大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但以个人单干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小农经济不可能使大多数农民走上富裕的道路;要使中国大部分的农民富裕起来,还是要组织农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包括合作经济、股份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只有通过土地流转回归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实现农业的机械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解放剩余劳动力,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才能变革小农生产方式,实现农村社会转型。

    三、徒进农村社套转型的路径选择

    实现土地经营方式变革是农村社会转型的核心,影响和决定了农村社会转型的方向和整体战略布局。然而,农村社会转型是我国农村实现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过程,涉及到农村、农民、农业相关的多个层面,以及社会、经济、多个领域的重大变革,它们共同构成了农村社会转型的路径和内容。因此,通过土地流转推进土地经营模式变革,并辅之以各种配套措施,实现农村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是我国农村社会转型的必然路径选择。

    1.变革土地经营模式,实现农村生产方式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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