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斯蒂芬斯:论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的奠基人(4)

时间:2017-07-30 我要投稿

  斯蒂芬斯对澳大利亚化的认识首先表现在他对澳大利亚文学史的分期比较客观。在《澳大利亚的文学(I)》一文中,他认为,澳大利亚文学有三个明显的分期,每一个时代分别与一份报纸紧密联系。第一个时期是《帝国》(TheEmpire)时期,以亨利·帕克(HenryParkes)为代表;第二个时期是《澳大拉西亚人》(hTeAustralasian)时期,以约里克俱乐部(YoirckClub)为代表;第三个时期是《公报》时期,出现了像劳森和达莱(Daley)这样的新派作家。他对未来的澳大利亚文学充满希望。在该文中,他用了两个英文单词来表述:OURCOUNTRY(我们的国家)。在他看来,澳大利亚文学开始形成自己的特色,走向民族化阶段。

  其次,斯蒂芬斯担心澳大利亚没有坚毅的作家来为澳大利亚创作民族文学。在1901年发表的《<公报小说集>的引言》(IntroductorytohTeBulletinStoryBook)中,他表述了对澳大利亚文学民族化过程的担心:“如果用高标准作为判断依据,我们许多有才能的作家还仅仅是的学生。只有两三位已经能够以文学为职业来谋生,但就是这样的作家也还不得不与业作很危险的妥协。”在《澳大利亚的文学(I)》一文中,斯蒂芬斯认为,文学是艺术的一种形式,是闲暇与安逸的产物,而闲暇与安逸又是与财富相关联的;19世纪下半叶的澳大利亚仍然是在创造财富,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已经产生了这样的人才:如果他们具备足够的敬业精神和毅力,他们足以能够创作令人铭记的澳大利亚文学;澳大利亚文学仍不繁荣的原因乃是这个国家没有产生足够的能量去利用这些人才。他同时指出,澳大利亚作家所缺乏的不是资助,也不是才能,而是“个性的力量、勤劳和毅力”,这是典型的澳大利亚人所不具备的。而这些品质在毛利人身上却显得非常充分,可惜他们没有艺术气质。但他对澳大利亚充满信心。他认为,“具有一百多年的澳大利亚值得用宏伟的风格来讲述,但不是它的任何部分或环节都值得这样讲述。澳大利亚的历史更应该作为史和运动史讲述,而不是作为史和人类史……某一天,当一位澳大利亚人与毛利人结婚成家,他们的后代就可以书写这本书了”。另外,他对澳大利亚文学的民族化也充满信心。他在《<公报小说集>的引言》中指出:“具有澳大利亚精神、情景或事件的文学作品才刚刚开始被创作……今天澳大利亚的民族性就如炼金术士的在炼黄金时的坩埚,红色的火苗在下面烧得正旺,散发出奇怪的味道,有时在液体的汩汩气泡和沸腾中会闪烁出耀眼的光芒。”不过,他提醒澳大利亚作家要用清晰可辨的澳大利亚眼光来观察澳大利亚,观察澳大利亚的一草一木、一川一山,而不带有任何被偏见模糊的英国眼光,这样就不会有比澳大利亚更美丽的国家了。他说:“如果澳大利亚文学没有逐渐地变得令人铭记,那将不是这片国土的过错,而是澳大利亚作家的过错。”

  结语

  A.G.斯蒂芬斯对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的贡献首先在于他是一个观点独到的文学编辑。“他的紫色墨迹和红色的铅笔字已经成为一种传奇。”正因为如此,他有过这样的名声:“对其专栏作家的作品进行‘恶劣的胡乱修补’。不过,结果经常是,他所建议的修改往往很明智并且被作家们采纳。”他曾被误指对《公报》的一位已故诗人巴科罗弗特·伯克(BarcroftBoake,1866—1892)的诗歌《亡魂安葬之所)×WheretheDeadMenLie)进行了大段的篡改。事实上,斯蒂芬斯从不隐瞒自己编辑工作中的修改细节。他对诗歌《亡魂安葬之所》的修改远非先前评论者们所想象的那样无节制。

  斯蒂芬斯在编辑工作中所提出的澳大利亚文学创作标准、对文学经典的认识以及对文学民族化的论述在20世纪初的澳大利亚具有重大意义。他的文学批评更多地是指引澳大利亚文学的发展方向。澳大利亚文学评论家大卫·卡特(DavidCarter)认为,“作为《公报》杂志红页文学专栏的评论家和编辑,A.G.斯蒂芬斯在文学方面工作的新颖性不是在于他有什么全新的文学理论,而是在于他改进了批评的方法”斯蒂芬斯的文学批评方法,说到底,就是以澳大利亚文学创作民族化为出发点,同时借鉴欧美的文学创作,来考量澳大利亚作家及其作品。“如果斯蒂芬斯是澳大利亚的第一个职业文学评论家,那么,更让人习以为常的是,他是一位其权威是谈论文学——以及其它很宽泛的话题——的职业新闻工作者,他显得业余而非专业。澳大利亚文学的职业批评仍然在其初始阶段。”但不可否认,澳大利亚的文学批评肇始于A.G.斯蒂芬斯,其作为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奠基人的地位牢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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