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斯蒂芬斯:论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的奠基人(2)

时间:2017-07-30 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一、A.G.斯蒂芬斯的澳大利亚创作标准论

  自1788年首批欧洲白人移民定居澳大利亚后,有笔头记载的澳大利亚文学主要是殖民文学。一个世纪后的1888年,当移民们庆祝定居澳大利亚整整100年时,澳大利亚的主义活动不断风起云涌,此时的澳大利亚文学正处于一个由殖民文学走向民族文学的分水岭。1901年,澳大利亚宣布结束殖民统治,建立了一个新兴的国家。作为编辑兼文学评论者的A.G.斯蒂芬斯正生活于这样的年代。他以其敏锐的眼光提出了澳大利亚国内文学创作的标准论:澳大利亚文学必须有自己的普遍性标准(universalstandards),那就是,澳大利亚的文学应该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A.G.斯蒂芬斯曾分别于1901年、1907年和1922年发表了三篇题为《澳大利亚的文学》(AustralianLiteratureJ、盯、II)的短论,专门论述澳大利亚的文学状况及其文学创作,并提出了自己对新兴的澳大利亚文学该向何处去的看法。

  三篇论文的核心正是澳大利亚的文学应该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在《澳大利亚的文学(II)》一文中,他指出:“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的文学繁荣是靠掠夺希腊的文学宝库而形成的。大批的形象、大量的情感以及众多的想法——所有从古典文学中重新发掘的财富都被那些中世纪的精英所利用。他们窃取了现成的帚。欧洲的文艺复兴与其说是激发灵感的时期,倒不如说是一个大规模盗窃的时代。”

  对澳大利亚而言,他认为,作家不能像欧洲白人前辈那样去窃取他国的文学经典,而应该“将已有的技法应用于这个古老而又年轻的国家……我们的作家可以在自己的新中去重复古老的故事——这是这个时代和澳大利亚所要求的全部。创新是文学的魅力,多变是的调味品,因此一本书不经意地提及了金合欢树就给它打上了澳大利亚的印记”。还是在此短论中,斯蒂芬斯指出,一个国家的文学与另一国文学的不同在本质上只是因为地方特色不同而不同,而文学的激发手段仍然相同并且一直是占优势地位的。他很形象地借用酒证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所有酒精带来的不同愉悦感仅仅是因为酒中所含百分之二的香料物质的不同,不同国别的文学也无外乎于此。法国白兰地与澳大利亚威士忌的不同也只是地方特色的不同。我们只能用新瓶装旧酒,如果我们酿了新酒,那还是古老的酒精给了新酒以酒效。“那么,我们就应该用澳大利亚来重述这个熟悉的世界,我们的文学才是澳大利亚的文学,才会成为世界性的文学。”

  在有关澳大利亚文学创作标准的讨论方面,斯蒂芬斯评论的一个典型就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亨利·劳森(HenryLawson,1867-1922)。斯蒂芬斯曾多次撰文评论劳森及其作品,观点中肯。在评价劳森及其作品时,斯蒂芬斯认为,“作为澳大利亚作家的代表,劳森是澳大利亚到目前为止培育出的最具原创性和特色的澳大利亚作家之一”“,其作品的价值就在于他的作品是个人的、地方性的,体现了澳大利亚的价值,但其“卓越的澳大利亚特色削减了其作品的世界性文学的力量。他的眼界狭小。这也就增加了他对澳大利亚的诉求,但却降低了他对文学的诉求”。由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斯蒂芬斯在用一种双重的文学标准衡量劳森,其实,斯蒂芬斯在用十分恳切的态度批评劳森及其作品,他意在强调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眼界狭隘’的文学可以极为重要的学和学意义,而无需成为伟大的作品。依照文学批评的最高标准,劳森显然失败了。但依照澳大利亚体验的最高标准,他的‘短处’和其功劳相比就算不上什么了。”…”作为一位澳大利亚作家,劳森对于澳大利亚读者来说,显然要比其他国家的作家更重要。这是因为劳森在用自己视野中的澳大利亚阐释这个为人熟知的世界,他的文学作品首先必须是澳大利亚的,然后才能成为世界性的。斯蒂芬斯在《澳大利亚的文学(III)》一文中指出,“尽管那些历史久远的国家自然而然在艺术的开发和对美的认识上比澳大利亚走得更远,但没有哪个国家的地方文学比澳大利亚的地方文学更具活力。也没有哪个国家的地方文学比澳大利亚的地方文学被倍加审视和珍惜”。由此,澳大利亚作家创作的文学首先就应该是具有本土特色或民族特色,这就是20世纪初澳大利亚文学创作的标准。

  二、A.G.斯蒂芬斯的文学经典认识论

  A.G.斯蒂芬斯的视野非常开阔,他总是用“向外看”的方法来“向内看”,引领澳大利亚作家的文学创作,所以,他非常留意国外作家及其作品。这些作家,无论是欧洲的还是美国的,如勃兰特姐妹、乔治·艾略特、罗伯特·彭斯、罗素、斯蒂芬·克莱恩等等,无一不在其审视和评论的范围。这些欧美作家的作品在A.G.斯蒂芬斯生活的年代有的虽然还未成为文学经典,但他利用“红页”专栏及时绍介,不吝提出自己的看法,言辞肯切。他认为,夏洛蒂·勃兰特“有着非凡的观察和分析力、颇为引人瞩目的才智,以及敏锐而带有强烈感情的天分……她的洞察力和行文能力使其成为天才”在评论罗素时,斯蒂芬斯认为罗素的行文风格就如其大脑一样玄不可测。美国作家斯蒂芬·克莱恩的作品《红色勇士勋章》,在他看来,更像是托尔斯泰和左拉的作品。他认为,斯蒂芬·克莱恩“意在呈现事物本来的面目,呈现本真的男女。他从不赋予其作品中的对象任何诗化的痕迹,从不使用花哨的修饰语,除非它能更准确地反映事实。他认识世界的能力与其语言表达能力相当:他的语言使其思想活灵活现”,但他“缺乏史诗般的理性,而想象力对于这种理性十分重要……他的思维太过靠近描写的对象;而它需要宽广的视角。他的小说都是些精美的图案或轮廓的描绘,与外在的世界断裂”。我们可以看到,A.G.斯蒂芬斯始终以批评者的眼光审视这些欧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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