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宝典

7.4 FAQ

(注:本节摘自某大学 BBS《关于毕业生就业部分常见问题的解答》,仅供参考)

(一)请问毁约程序怎么样?是不是一定要拿回推荐表、协议书,再去办理新的报到证?

答:违约分两个时间段:

1、派遣前(即开具报到证前);

2、派遣后(即开具报到证后)

第一时间段违约的程序:

1、原单位出具退函;

2、本人申请理由并经院系辅导员签字;

3、新单位的签约协议。

第二时间段违约的程序:

1、原单位出具退函,并通知单位将档案退回院系;

2、本人申请理由并经院系辅导员签字;

3、新单位的签约协议。

4、原单位的报到证。

带上这些材料,到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二)已经在一个单位实习,而且参加了他们总部的培训,还没有签协议。但是我现在觉得不合适,不想签了,算不算毁约?他们会不会要我付培训费?

答: 应该不算。但不知在实习、培训前单位有无与你签定什么意向协议。如无任何书面协议,就无所谓了。

(三)如果和原公司违约,打算签约另外一家公司,学校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答: 违约手续最好在 5 月底之前办理,因为6月初要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上报计划后要求申请改派违约的,都需上报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比较麻烦。

(四)在已经和一个单位签过约的情况下,能不能用另外的协议和另一个单位先签,然后再和前一个单位办理相关的违约程序?另外,单位忌讳违过约的学生吗?

答:第一种情况是不好操作的,因为一个毕业生不能同时签约两个单位。这对单位、对你和学校都不好。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如果是合理违约,单位是不会存在忌讳的问题的。

(五)我是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联系了南京市的高校工作,刚刚报到。请问,如果我现在想申请去其它地方做博士后,不想去这个单位工作,可以申请改派吗?具体有什么政策啊?

答:如果做博士后,不要求报到证,因此不存在也不需要改派。因为只要将你交给单位的报到证要回,就可以凭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办理后续的手续。(如将户口迁移证、档案等转往博士后录取单位)。

(六)1、在读博士,六月份毕业,已与一用人单位签了协议,但九月份要出国留学(博后),请问这种情况属违约吗? 2、如果与单位签约后,同时又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算不算违约,要不要交违约金?

答:1、如果有出国深造正式的录取通知,我校也按照升学处理,不作程序上的限制,但单位方面还需要自己去交涉,争取对方认可。

2、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3]53号文件中第四条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含参照部门),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

(七)已与原单位解约、或原协议书因故丢失等原因,想重新获取一份就业协议书,还要交钱吗?手续如何?

答:首先找所在院系辅导员可以帮助解决。如解决不了,请辅导员开具证明签字说明情况,到就业指导中心来领取新的协议书。按省教育厅规定缴纳人民币 10 元钱工本费领取新的协议书。

(八)定向、委培生如何改派?跟单位解除后可以领到推荐表、协议书?

答:定向、委培生原则上都得回原地区、原单位。需要改派的过程是:

1、原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不回原地区、原单位就业、工作的函件;

2、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

3、签约新的用人单位。

4、委培生解约另行签约单位后,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其开具的报到证上的培养 方式仍然是“委培”(主要指研究生)。

(九)哪些情况下所签协议自动解除?

答:签署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学校发的那份)的,根据协议书第十一条注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2)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

(4)乙方被判处拒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此外,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 [2003] 53 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合同) 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含参照部门),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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