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

时间:2021-01-23 14:43:40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中山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中山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山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可按季度(或半年)申请。

  受理范围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应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的小型微型企业。

  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从省资金申报平台生成下载);

  2.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的花名册(从省资金申报平台生成下载);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技工院校毕业生同时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应届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5.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应届毕业生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7.用人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情况证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低于划型标准的无需提供);

  8.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办公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工作。

  服务收费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请单位。

  2.网上受理:登陆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进行网上预申请。

  受理人通过信息平台核对录入的申请材料信息,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信息不齐,应通过信息平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3.材料审核:受理人、审查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向社会公示。

  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76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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