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5-08-07 02:31:32 偶像

[必备]偶像的作文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偶像的作文7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崇拜的偶像就是我的妈妈。在外人眼里,我的妈妈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不到四十岁,鱼尾纹就爬满了妈妈的眼角,但是我知道,那是妈妈为了我和爸爸,还有家庭操劳的缘故。

  在单位,妈妈是一个做事雷厉风行的人。因为在妈妈在社区工作,面对很多繁琐的工作,经常在单位加班。记的.有一次,领导布置了好几份资料,要的特别急,妈妈在单位从早晨一直忙到下午,中间妈妈没有休息一分钟,更没有吃一口饭,喝一口水,但妈妈还是以最好的状态写完了所有资料。因为妈妈做事从不拖拉,所以常常被领导表扬,也获得了很多荣誉。

  在家里,妈妈也是一个很勤快的人。虽然工作忙,但家里却总被妈妈收拾的干干净净的。阳台上那层灰是妈妈擦干净的,家里的一日三餐是妈妈做的,我和爸爸那弄的脏兮兮的衣服也是妈妈洗的。虽然家里有了全自动洗衣机,可妈妈却说:“洗衣机洗的不干净,我用手把衣服上脏的地方洗干净,再放进洗衣机里,这样洗的就干净了!”

  我的妈妈就是这么一个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上对我和爸爸照顾的无微不至的人,我一定要向妈妈学习,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偶像的作文 篇2

  猛然从梦中惊醒,却蓦然发现梦也只能是梦了。——题记

  跨过历史的长河,让我走进你——辛弃疾。

  打开《宋词》,我踏入了那个硝烟遍染的时代,它动荡不安,远远便看见了那一排排烽火。我看到在那两面高高竖立在城门上的旗子上的“辽”字,远处的军号声与呐喊声中,我一眼认出了你。

  你有高于众人的才华,却要戎马一生,放弃安谧,拿起长矛血战沙场。军营中,你“上年少年横槊,气凭陵,酒圣诗豪余事”。你拥有让“圣天子,一见三叹息”的“壮声英概”,又有那“要挽银河仙浪,西北洗胡沙”的豪情。

  战场之上,你屏息凝神,神态严肃。载着郁孤台下,江水泛涛,血洒开封。沙场上你割舍儿女情长,“忠”字为首,忧国忧民。胯下的宝马早已与你融为一体,时刻准备为国家牺牲。

  作为诗人,我赞美你飞扬的文采,和充满慷慨的笔触;而同样作为英雄,我感叹你为国忘我的精神,和忠勇无畏的品质!当你年老时的“铁马冰河入梦来”,让你“嬴得生前身后名”之后可怜白发生。

  你满腔热血为国拼杀,但毫不畏惧前方艰难,而我却不时被眼前的`石子绊倒,那么荒唐。我要向你学习,那坚韧不屈的品质。

  秋风萧瑟,凭栏远眺。你——辛弃疾,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挽指千年,丝丝琴弦,奏出那夜风的寂寥,在心中泛起了点点涟漪。——题记

  再次临于这片竹林,风儿轻轻吹过,竹叶交织在一起发出沙沙的声响,鸟儿的嬉戏声是那么的美好,阳光映射出的竹影更是为此时的景象增添了几许神秘。恍然间,我迈着缓慢的步伐朝林中走去。不知走了多久,身边的景象早已转变,望着那陌生的景象,心中不免有些恐惧。随即,一段优柔的琴曲落入耳帘。琴音中,好似有些莫名的情愫,而我,却听不出那份情。我寻觅着那琴音,不久,便出现了一栋小屋,走近屋落,便发现一位抚琴之人坐于青石上,他那指落间的交错,琴音间的束织,一同构成了一幅平凡而又独特的美景。仿佛我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而我也沉醉于那琴音中,这一醉,便是千年……

  千年之间,历尽了太多了沧桑;千年之中,包含了太多悲欢,离愁,但更多的是那淡淡的回忆与那数不尽的`……千年之际,转眼逝去。

  梦初醒,抚琴人缓缓落指。老人缓缓站起,我与他对视着,却没有言语,此时,无声却似有声。我终于耐不住寂寞:前辈,您¨¨¨随即,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呵呵,几年了,终于有人来看我了。我笑了笑,并没有多言¨¨¨

  老人带我来到另一片竹林,在这漫无天际的林中,我却感到一丝恐惧。此时,老人的淡然自若让我产生了一丝仰慕之情。这片竹林不远处,便能依稀看见那一泓清泉,阳光与那泉水朝晖夕阴,凸显一片美景,不知什么时候,老人已坐于岸边的青石上,我寻着他的目光,眼中的那份柔情,对象竟是那古琴,这令我有些不解¨¨¨乐声想起,他那飘迷的气质,忘却红尘,更是忘记了自我。时空一转,我已来到了那盘龙古殿。令我奇怪的是,琴声却没有消散,当我望到那白衣男子时,便释然了。帝王临于那龙椅上,正饶有兴致的看着下方的舞女,那舞曲的曼妙,却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三分凄凉,七分醉人。也许这些舞女只是被迫进入皇宫的吧。望着帝王那虚假的笑容,不免感叹道:自古君王多无趣呵¨¨¨

  时空瞬转

  一股凉风袭来,令我打了个寒颤。此刻夜已深,夜晚的美丽却不永恒。夜寂,人却未寂,老人依旧弹奏着,仿佛他已融入了琴音一般,琴音中有那寂寥的星空,落叶极致的美丽。多么洒脱,装饰着银光点点的星空。

  忽然,一片竹叶追随着琴音,飘向了远方¨¨¨

  一落叶,一枯叶,落红离弦去,弦落抚清心。——后记

偶像的作文 篇4

  我的偶像不是世界上著名的伟人,也不是娱乐圈最闪耀的明星。而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他就是—我的王龙叔叔。

  我的叔叔很帅,白皙的皮肤,一双迷人的小眼睛,笑起来如弯月,肃然时若寒星。高而挺的鼻子下有张能说会道的嘴,最能彰显个性的还要数那一头很随意的自来卷头发。他穿衣打扮也很潮,很有范儿,我想这和亲爱的张老师是分不开的.。

  我不光喜欢叔叔帅气的外表,我更欣赏他的博学多识,有爱心,有童心。在我心里,他简直就是一个神话,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每次见他,就像一个跟屁虫似的,缠着他问东问西。他总是耐心地给我解释,我们一起交流八大行星的运行、探索宇宙的奥秘、一起讨论历史人物……他让我的好奇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遇到不会的知识,叔叔会告诉我他也不会,陪我上网搜索,我觉得他是一个谦虚的人。

  我之所以崇拜叔叔,是因为他有太多太多的优点了。在游乐场里,他就像个大孩子一样,带着我和弟弟玩疯狂卡丁车。他技艺高超,堪比职业赛车手,一个漂移,吓得我和弟弟大喊大叫,惊险又刺激!在厨房里,系上围裙,他又成了名厨,三下五除二,就变出了各种美味。就说虾吧,叔叔就能做出好几种不同的吃法,色、香、味一应俱全,馋得你直流口水。

  嗨,你是不是也很喜欢我的叔叔?我就十分崇拜他,他会影响我的一生。

偶像的作文 篇5

  黄子韬,一个可爱的孩子,exo-m里最小的成员,m组的rap担当,有着喜欢在海边散步的爱好,还被行星饭们成为“浪漫功夫熊猫”。具有修长的身材以及强烈的眼神,吸引住了无数fans的视线。他纯真的性格,让我着迷,他的笑容里散发着可爱而又独特的气息让我对他恋恋不忘。

  在进入sm公司成为练习生之前,黄子韬也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并为之努力的过程,从小学习武术的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洒脱的气概,使人感觉到跟在他身边,会安全感十足。武术和音乐这两颗种子早已在他心里扎根生长,在时间的灌溉下融入黄子韬生命中。他也曾说过好想找个能够倾听我唱歌的人,却不知在不久的将来,有一群人坐在台下,只为倾听他的声音,他的`歌声能使我忘记一切烦恼,声音中那迷人的磁性让我沉醉。

  初见时,那个单纯执着的男孩总是最吸引我的视线,他轻轻一笑便可让人着迷,这迫使我想要了解他的一切。我们拥有同样的外号“桃子”,拥有相同的性格。慢慢的,我发现我的世界里、记忆里到处都是他的影子。他曾为了给父母一份自己亲手送出的礼物而努力奋斗,他曾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只留下世界对我来说没有不可能,诉说出了他所有的心境。他永远不会忘记曾温柔对待过他的朋友、导师,将所有感谢的话放在心里。

  这就是单纯的黄子韬,和哥哥弟弟玩起来幼稚的让我爱的黄子韬,热爱自拍的黄子韬,告诉粉丝多么热爱队友的黄子韬,很容易被一件小事感动的黄子韬,喜欢一个人散步的黄子韬,称自己为浪漫功夫熊猫的黄子韬,对梦想十分执着的黄子韬,都是属于这个世界,属于我心中独一无二的黄子韬。

  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会有人看轻你,会有人嘲笑你,会有人轻视你的努力。你要慢慢退去幼稚的外衣,成为坚强的少年,成为我心目中最可爱、最萌、最值得我心疼的浪漫功夫熊猫。要知道,最美的花总是开在风暴之后,变成天空绚丽的彩虹。未来的路,有你,有我,我们的梦想不再孤独,亲爱的tao,不要放弃,我们一直都在。你永远都是我坚持实现梦想,实现愿望的榜样!

偶像的作文 篇6

  我心中的偶像是我亲爱的妈妈。

  我的`妈妈三十多岁,中等个儿,有一点胖,可爸爸说那叫丰满。她长着一双好看的眼睛。她不是很漂亮,却很有风度。

  我妈妈是进修学校的老师,她工作很认真,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下班。我好几次问妈妈:“为什么别人都走了,你却还要做事呢?”妈妈都耐心的对我说:“这是我的责任,你的责任就是学习好知识,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妈妈让我知道了什么是责任。

  妈妈很关心我的成长,他一直坚持给我写成长日记。我觉得看关于自己的成长日记必看童话故事还要有趣呢!

  我真的很崇拜我的妈妈。

偶像的作文 篇7

  《福尔摩斯》是著名的侦探小说,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身材高大,嘴里常叼着根烟斗,手拿拐杖,有着鹰钩鼻,身手不凡的大侦探。他的朋友华生从第眼见到他时,便被他的特点给深深吸引住了。

  福尔摩斯机智勇敢,他能用非常的方式来制服凶险的杀手。比如《跳舞的小人》他用些跳舞的小人;来引诱凶手,让他以为是自己的前妻发来的小人,于是自投罗网。我希望自己能像他样。这样,我就不会。

  夜晚8点,炎热的广州迎来丝凉爽的微风,我独自人在家。突然,眼前片漆黑,我马上意识到——停电了!我呆坐在那不敢动,脑海里闪过“小偷”、“鬼”、“杀手”等字眼,腿不住地抖着。我努力克服,跌跌撞撞终于走到大街路灯下。当看到迎面走来的`妈妈时,我飞奔过去投入妈妈的怀抱,心才不再颤抖,慢慢平静下来。如果我有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那“小偷”、“鬼”、“杀手”将无以遁形。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思考。《血字的研究》故事讲述的是个用了德国人名字并且长相丑陋的美国绅士在个空无人的屋子里被人毒死了,身边有大滩血迹,但死者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只有墙上的几个血写的英文字母。福尔摩斯用他过于常人的敏锐观察力,发现细节,剥丝抽茧,细节取胜,出其不意抓住了凶手。每当了解了案情,他便会刻不停地思考,几乎任何事都打扰不了他。这使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每次在思考问题时,只要外面有点响动,我就会抛下问题,去玩了。以后我定要改掉这个毛病,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福尔摩斯不仅勇敢,而且懂得宽容别人。当他知道个人出发点是为别人好事,便会替他辩护或帮他想其他方法。这让我明白了:并不是凡事都需要追究,而是要学会宽容,才能使自己和别人都得到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个生活中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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