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的权利
大体来说,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二):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老师是指传授学生知识和科学的人,也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和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正确知识和指导的有能力人。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中国经济步入快车道;改革开放已经开辟了广阔市场,学校教师也应结合实际要求,大力提倡爱岗敬业,发扬公而忘私,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教师对本职工作,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有—种强烈的使命感。学生专业知识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老师知识水平的制约,如果教师讲课中对教材分析不透,对知识重点把握不准,要点讲解不清,那么学生听过这堂课就会产生一种模糊的收获不大的感觉。因此教师在讲课前应吃透教材,抓住重点,拓宽知识,使学生每堂课都感到大有收获。
大体来说,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二):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大体来说,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