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让我的世界不孤单初三作文
为确保全市教育资助民生工程平稳有序推进,近日,我市全面启动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确保贫困大学新生上学不愁。2015年,我市继续选择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为合作银行。各县(市、区)成立了以财政、教育、民政、银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各乡、镇、办、委民政办公室负责贷款学生的资格认定。

根据上级规定,今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简化了办理程序,方便贫困大学新生贷款。办理程序具体如下: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网上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pic/p>
(2)资格认定: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签字盖章。
(3)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所需材料,到办理中心(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查,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级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各执一份)。首贷,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办理;续贷,只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中一人前往即可办理。
(4)录入回执:学生报到后,请高校经办人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过期未录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资料
首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原件一份;
2、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校验);
3、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校验、身份证正反页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人一张、两人户籍需在同一县级区域,父母以外的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年龄需在25-60岁之间);
4、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校验、首页和个人页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人一张);
5、收费证明复印件一份(新生录取通知书里面有,在校生学校提供)。
续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原件一份(必须学生本人签字);
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鉴定表一份(续贷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了的学生不交);
4、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只验证用、无需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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