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工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04 16:34:4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实用】助工工作总结3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为此要做好工作总结。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助工工作总结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助工工作总结3篇

助工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稳步有序地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有序推进

  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提供法律援助:381人:办理法律案件15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51件;今年截止10月25日,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共计232人次,代书120份(其中:公证援助35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其中撤销援助2件、撤诉案件1件):其中刑事13件,民事8件(妇女4件),已结案22件,完成率达166%,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96件,完成率达104%。

  二、法律援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扶贫”战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增添新举措,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一是开通了精准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年为全市贫困户写了诉状10份,接受咨询17人次,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公证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累计为20户精准贫困户提供了公证法律援助(异地搬迁承诺公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为我市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严把案件评查关,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一是为加强法律援助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20xx年3月27日,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小组(由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政工督查室、基层股、行政办公室等10人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全年结案的24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民事案件11件)进行了评查,重点评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办理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案件办理质量是否合格等,并对案件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要求整改。

  二是开辟军人法律援助通道。积极开展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制作了军人法律服务卡1000余份,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军人开通了绿色通道。

  三是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按照州司法局和州法律援助科要求,今年上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扫黑除恶”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上报政法委,全年上报2件案件。

  四是严把法律援助资金收支关。今年共有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9万元(含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50000元,20xx年省厅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40000元整),市级财政配套拨付1万元(民生资金1万元)。资金使用在案件评审合格后,严格按照《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阿州财行(20xx)71号和《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马尔财(20xx)189号文件、《关于加强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阿州司发(20xx)6号及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支出。全年共支出法律援助资金67750.00元,其中县级财政拨付1万元民生经费支出案件补贴1万元,经费使用完成率100%;在上年结转资金中支出援助案件、咨询、代书补贴57750.00元。

  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强化对军人的法治宣传。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编制法治宣传简报7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制作并发放“军人法律服务卡”500份;

  二是积极开展特殊人群以案说法。3月份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市19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以案说法”,针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较差、法律知识欠缺等不足,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治安处罚法》、《刑法》、《信访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大家必须认真学法、依法办事。并强调了社区矫正期间违反规定或重新犯罪的严重后果并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为社区矫正人员敲响了警钟,为社区矫正人员学法懂法守法,规范言行,顺利地渡过缓刑考验期讲座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是积极配合宣讲《宪法》。5月,为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机关单位党务干部培训进行了《宪法》宣讲培训。

  五、加强司法鉴定,两法衔接平台管理建设工作

  今年,根据州局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和法律市场需求,拟定司法鉴定计划,并建立司法鉴定台账和档案,同时将法律援助的鉴定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予以认真客观的进行评查,接受咨询4人次。

  按时的登录关注“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确保平台畅通正常运行。

  六、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完成执法人员申报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完成申领申报我局1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资料录入,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培训工作。

  二是及时强化案件录入。按照政府法制科、政务中心行政执法的要求,及时完成行政权力一体化平台案件录入工作,全年录入案件56件(其中:行政检查1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55件)。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为促进律师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年初制定的季度一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于20xx年3月13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红征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看硬件设施等方式,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案件质量、执业年度考核和案件档案管理,律师的执业资格年审、错案、投诉举报案件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为了规范执业提升办案质量,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归档方面也提出了一点要求,要求在6月前完善非诉讼案件的归档和管理。还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坚持对案件质量常抓不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必须接收局党组和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律师法》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案件责任制。

助工工作总结 篇2

  一、救灾救济工作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xx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助工工作总结 篇3

  一、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领导,并召开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专题研究会议,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明确分工部署,切实做好救助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有力保障求助人员的基本生活。

  2、成立机构,完善机制

  为建立救助管理工作长效机构,县民政局设立了救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4名兼职工作人员,兼职从事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登记工作。为了提高救助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办事水平,我局每都组织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使办事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城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从而促进办理救助的工作人员能不断提高办事水平和工作能力。

  3、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了救助管理工作制度,为确保上班期间有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在位在岗,便于开展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因此,制订了上班制度和请假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根据救助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对求助人员进行打、骂、体罚和虐x受助人员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对管理工作人员追究直接责任,对受助人造成严重伤害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置。

  4、进一步加强街头救助管理力度。

  各乡镇民政办和县民政局在日常救助工作中还坚持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街开展劝导工作,实行主动救助。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加大巡视和救助力度。

  5、规范管理,依法救助。

  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救助工作措施和程序,切实做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切实做到重点救助,先治疗后救助,分别救助。从未出现过遗弃和使用智障人员等现象。对救助人员加强管理,了解和掌握救助人员的各种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6、工作到位,提高效能

  自实施救助工作以来,我县每都救助了大量的流浪乞讨求助人员。社会救助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流浪乞讨人员自主来救助点求助;二是公安、城管执行公务时发现并送至救助点;三对于无民行为能力的人员依照先医治后救助的原则进行救助;四是由其他救助站护送至我点的。我局为流浪乞讨人员为其提供返乡路费、餐费、医疗救助和临时安置的服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实行保护性管理,受助人员按照男女分开,成与未成人分开的方式管理。女性受助人员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和护送。

  二、亮点工作

  1、人性化、亲情化做好救助管理工作。近来,我们特别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危重病人及时进行了医治和护送、救助率达100%,突出重点救助和特殊救助的原则,严格履行规范求助人员进、出、登记制的工作程序。对受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实行开放式管理,做到了人性化、亲情化的.服务,确保其在救助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0xx我县共救助求助人员1054人,接送安置“5.12”地震赴外省就医伤愈返乡人员882人次,并给每人发放了当日生活补助费50元。同时,对全县35名地震孤儿进行了妥善安置,完成落实了“5·12”地震遇难人员1669人抚慰金的拨付与发放。

  20xx我县共救助求助人员97人,其中未成人5人,老人18人,残疾人13人,安置精神病人2人并提供医疗救助。

  20xx我县共救助求助人员140人,其中未成人2人,老人27人,残疾人10人,精神病人智障13人,安置精神病人7人并提供医疗救助。

  2、按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对象救助率达100%。我县将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加强了部门协作配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没有定点的救助站和专职的办公人员。我县救助机构不健全,全县没有定点救助站和安置场所,也没有专职的办公人员,不能进行大范围的流动救助,也不能及时的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只能等流浪人员自主求助,对于行动不便和职业乞讨的人员救助困难。

  2、职业乞讨人员难救助。街面职业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救助管理工作的难点。管理职业乞讨人员我国对此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处罚依据,只能以劝说不能以强制管理,救助后,其又反回乞讨,如此反复救助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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