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3 18:17:4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

  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成长,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分析一下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了。为了让您在写工作总结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

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1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省级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湘食药监公告〔20xx〕第1号精神,和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株洲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XX县商务局对全县酒类批发和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从9月8日开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XX县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县22家酒类批发企业、465家酒类零售店进行检查,主要整治内容一是酒类批发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二是酒类零售经营店备案登记情况,三是对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二、发现的问题

  (一)批发企业存在的问题

  1、未按要求开具随附单,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的酒类批发企业,随附单填写不规范;有的是客户需要才开具随附单。

  2、台账登记不规范,绝大多数台账都进行了登记,但也有少数批发商台账登记内容不齐全,如未登记批号等。

  (二)零售店存在的问题

  1、《酒类流通随附单》索取率不高。在检查的零售商店中部分经营单位未主动向批发企业索取酒类随附单,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其如何进行整改。

  2、存在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酒类零售业务应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但有的酒类经营者尚不知要办理此证等原因,造成部分酒类零售经营者存在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情况。

  3、有涉嫌经营假酒的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有1家零售商店涉嫌经营假酒,执法人员当场对疑似假酒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等待厂家派人前来进行鉴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三、整治成果

  XX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出动车辆2辆,执法人员9名对县城酒类经营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对万家红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供货方索证进行立案调查,并查处涉嫌侵权炸弹二锅头酒27瓶,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先行证据登记保存作进一步调查。对15家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经营酒类产品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净化了我县酒类经营秩序,打击了酒类经营违法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酒类监管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加大酒类市场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冒酒的'违法行为,优化安全消费环境。

  2、加大《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稽查力度,保证溯源制度的尽快全面落实。

  3、继续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注酒类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从而有利于酒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搞好酒类经营者的换发证工作,继续强化备案登记,逐步实现全县酒类监管面全覆盖目标。

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酒类市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县区大型商场、超市、酒类批发商、名酒专卖店等酒类经营主体进行检查。

  一是检查酒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是查看酒类经营户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酒类流通随附单)、是否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三是查看酒类食品的生产厂名、厂址、商标等外包装情况,在经销酒类食品中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本次整治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车辆40台次,检查酒类食品经营户910户,其中酒类批发经营者33户,散装白酒及小作坊白酒经营者10户,未发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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