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23-12-23 07:36:36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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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监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按照省、市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把项目监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了突出位置,长期抓在手上。通过建立电子监察系统、现场开展督查检查、积极参与招投标活动等形式,及时介入,严格把关,把项目监管融入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经过半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项目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概括起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业务学习  

  5.12地震后,我县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量大面宽,实施的重建项目多达343个,总投资达到43.6亿元,其中使用中央重建基金107850万元,世行贷款15678万元,红十字会资金2190万元,特殊党费5810万元,社会捐助380万元。重建项目涉及城乡居民住房、农村建设、城镇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组、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八大类,无论是项目个数还是投资额度都是历年之最。面对这一新情况,我县及时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了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管理上,真正做到了关口前移,及时介入,使预防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延伸到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内容,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尽快熟悉项目建设管理知识,我委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通过召开会议、查阅资料、参加项目管理知识业务培训等方式,来不断地学习和掌握项目建设管理的程序、法规及管理办法等,从而做到有的放矢,为加强项目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严肃项目审批,狠抓源头管理  

  立项审批是项目建设的源头,只有把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关,才能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抽调专门力量,经常性地深入发改、建设、教育、卫生、水利、交通、能源、水保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对全县各类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我们通过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从项目的建议、考察论证、初步设计、环境评价、安全性评价、专家评审、立项批复、施工图审查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每一个项目是不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会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建设规模和标准是不是符合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严格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勒令改正。今年元月份以来,我们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对全县14个单位和11户企业实施的153个正常建设项目和92个灾后重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全面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单位和企业都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进行报批,发改委对每一个项目的审查上报都能够严格把关,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乱批项目的现象。但也有个别单位或项目业主,不履行项目建设的报批手续或者报批程序不完善,就私自开工建设或者超出批准范围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主要是一些小型砖厂或采石厂),我们发现问题后,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这些单位或个人及时补办报批手续,确保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性。

  三、严格履行“四制”,规范项目运行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除了对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节进行审查监督外,还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相关规定,强化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一是按照“五个一”领导包抓项目机制,对全县所有的重点建设项目全部确定了主抓领导、协抓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配合单位,同时还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指定了项目特派员,从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到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有效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的规范运行。二是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每一个政府投资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今年1至8月份,已有53个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完成了招投标。在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们积极参与,及时介入,从确定代理机构到发布招标公告,再到开标竞标的公平公正性等到方面,都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程序,全方位进行监管。为了规范招标程序,县上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以县政府和县发改委的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开展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招投标的组织领导、代理机构、招标程序、注意事项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招标办还专门聘请了四家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常驻我县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确保了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在严格招投标管理程序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先后两次抽调得力干部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等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三是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原则,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实行合同管理,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廉政合同、质量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合同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有效保护,避免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济纠纷。四是为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我县还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每个政府投资项目都实行了工程监理制,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长期驻守建设工地,对建设项目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理,从而使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得到了有效保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还严格按照项目公示制、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等制度的相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界群众对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反馈,督促他们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全县项目建设的质量。

  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5.12地震后,我们一直都非常重视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为了加强对救灾款物和重建资金的监管,灾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及时转发了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省纪委监察厅《甘肃省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陇南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在抗震救灾中切实发挥村级纪检小组作用的通知》和《陇南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同时,并先后制定出台了《徽县5.12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5.12地震灾害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发放和使用规定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印发《徽县5.12地震灾害抗震救灾政策法规选编》10000册,对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今年7月份,为了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管理,县政府又制定出台了《徽县灾后重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类重建资金的用途、拨付程序、报帐程序、各相关单位的职责都做了明的界定,同时,还制定和完善了灾后重建资金联审制度,灾后重建项目公示制度,确定每周二、四两天为集中联审日,采取现场办公、集中审批的方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拨付比例,由各项目主管单位先填写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和明细表,报主管领导审签后,再由发改委、重建办加注意见,报财政局审定后拨付。除此之外,县上还成立了徽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派驻了17名救灾及重建资金物资发放监督员,对抗震救灾和重建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各乡(镇)、村都成立了相应机构。通过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全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工作在每个层面都有人负责,在每一个环节都健全了监督机制,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全覆盖。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县救灾款物和重建资金的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截止8目前,市上已下拨我县各类重建资金69593.8万元,其中中央重建基金66516.6万元,省级配套1576万元,省内对口援建资金1471万元,其它资金30.2万元,截止目前共拨付38354.08万元。其余资金根据县《灾后重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拨付。

  五、强化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电子监察系统运行良好  

  全县15乡镇和16个相关部门已开通了政务专网,对所有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发放全面实行了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到目前为止,已录入抗震救灾资金81459.29万元,其中抗震救灾应急资金600万元,灾民临时生活补助费4889万元,城乡居民住房重建维修补助费29914.6万元,抗震救灾捐赠资金604万元,整村重建试点村专项补助资金404万元,重建重点村基础设施配套资金394万元。同时录入灾后重建项目83 个,重建项目资金38751万元。民政局接收各类救灾物资37大类21550件(包)、社会捐助物资9大类11384件,已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

  随着电子监察系统的开通运行,我县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的发放真正做到了跟踪监督、阳光操作,确保每一分钱、每一件救灾物资都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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