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01 10:10:05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法制办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办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办工作总结

法制办工作总结1

  20xx年,法制办在所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奥运安保争创综治先进市,打造平安耒阳,和谐耒阳”的奋斗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促进了我所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完善机制

  我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重点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机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今年以来,围绕“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成立了反恐领导小组和奥运安保领导小组以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刘乘风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对全所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所长李建军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陈列庆同志具体抓落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不断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今年,我所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实行属地管理。

  1、20xx年8月25日,我所接到市委信访局关于五里牌办事处五里牌村9组李佐明等同志信访事件的函后,我所立即组织答复并报结果,且还到上访人家里做思想工作,解释为什么没有放水灌溉农田的原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万人亭渡槽变形、移位、沉陷等因素,导致无法通水,使上访人员平息了再上访的思想动态,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2、做好了奥运和国庆期间的值班和值日工作,特别是抽调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加值班和维稳工作,并且做好了“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残废军人和做好志愿兵上访的思想工作。

  3、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五五”普法考试,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市法制办的要求,做好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还组织了执法人员参加湖南省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考试。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为了搞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计生文件,加大了查处力度,凡被群众举报的一律初步调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创新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平安耒阳”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耒阳的长治久安,为单位的兴旺、经济繁荣发展,建立“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制办工作总结2

  20xx年上半年,XX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和推动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起草《XX市人民政府20xx年规章制定计划》并报市政府通过,完成《XX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起草工作,并报市委批准。二是参与《XX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完成2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反馈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人民政府20xx年法制工作总结》(黄政办函〔20xx〕20号),对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五年工作方案确定的20xx年工作任务。二是列席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11件,参与协调解决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厂补贴费调整、原市商业局与牧羊湖建筑公司经济纠纷等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合同协议8件,有力推进了市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在各部门网站、法制办网站、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分别公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培育法治信仰。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发〔20xx〕15号),并于6月15日组织全市57名县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五是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广泛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建议。

  (三)规范政府部门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积极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上审批”“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决定、公布等各环节,认真把关。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对88件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废止、适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上半年,我办组织完成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同时正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衔接机制,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联系,支持、尊重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上半年,我办约谈了下陆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20xx年1月至6月19日,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另,去年结转4件),受理74件,办结46件,法定期间内办结率100%。代理市政府参加应诉案件38件,法院审结8件,胜诉率100%。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上半年,全市申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达400余人。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为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既要“建起来”,又要“用起来”,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有作为、敢担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上半年,我办根据《XX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备案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截至20xx年5月底,市政府33个工作部门均设置了法制工作内设机构或将法制工作职能明确到相关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除市扶贫办、市旅发委2个部门未聘请法律顾问外,其他29个部门均已聘请律师担任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或正在续聘过程中。

  二、下半年的打算

  (一)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行政纠纷;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年度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

  (三)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效果评价和监督力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各部门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建立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考核,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20xx年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顺利完成20xx年度换证工作。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以《纲要》《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为重点,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3

  XX年,我区法制工作在市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激励机制,增强了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级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

  一、做好法制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地位

  (一)不断完善机制和体制,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年初,依据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制定了XX年富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完善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14件,基本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二是认真做好法制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报表。

  (二)不断加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地位。

  一是在经济重大事项的决策前,都交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地避免和防止了违法性决策行为的发生。二是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办审核。不经审核存在不合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交常务会审议讨论,不进行发布,切实加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核和监督。同时我们还做到了凡政府研究涉法问题都要听取法制办的意见,一切以政府名义制定和实行的经济合同、协议文书,都让法制办审核把关,如区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区政府责成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拿出合法合理的改制措施和方案,从而使法制办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部门,树立了法制办的威信。三是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为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当参谋,把好法律关。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广泛集中各方面智慧。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起草了《区政府重大决策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一是执行重大社会经济事项决策咨询论证制度。有关全区的重大科技项目,必须事先经区专家论证提出意见,再报政府决策。二是严格执行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决策前多方征求公众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三是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证、集体讨论和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落实责任追究措施,规范和制约决策行为。

  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行政机关审慎决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决策行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已经建立的各种民主监督制度,区政府始终坚持,自觉落实,以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力度。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一是召开全区法制工作会议,

  总结XX年全区法制工作,表彰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面部署XX年政府法制工作。政府领导和市办领导参加了会议,极大地推动了我区法制工作再上台阶。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机制。

  重新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考核细则,使之更具有操作性。继续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之中,加大考核力度,创新考核方法,增强考核效果。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XX年5月,我办会同人事部门对政府19个部门的审批、审核、核准和备案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保留行政许可项目66项,明确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部门14个,并以区政府名义公告全区。要求有许可权和许可项目的行政单位设立服务窗口,公示行政许可有关事项。

  六、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受理并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采取有效措施,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发挥更大作用。XX年审查行政复议案件1起。由于申请人存在法律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以决定不予受理方式结案。二是代理政府行政应诉和民事诉讼。XX年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

  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省市要求区政府法制办至少配备三个行政编制,法制办现有两个行政编制,两名行政工作人员,一名借调人员,缺少专业人员,与越来越繁重而专业的政府法制工作不适应。办公场所不利于工作,两间办公室距离较远。办公设备不齐全,只有一台电脑,按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应该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数码摄相机一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有些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就上政府常务会,有的不经常务会讨论直接发布。各级行政机关领导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违法执法现象还时有发生,执法卷宗不够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不够顺利,个别部门领导不重视,责任追究机制有待落实等等。

  XX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标准、方式。

  二、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各部门执法人员,通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

  三、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监督执法部门罚缴不分离问题和社会执法热点问题。

  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起诉工作。认真履行区领导的法律参谋助手职能。

  五、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六、积极探索法制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途径。

  七、及时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和本级政府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法制办工作总结4

  根据《达州市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府法〔20xx〕61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对照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情况及案件分析

  (一)案件统计情况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请复议事件中,行政处罚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13件,驳回申请、不属受案范围的2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维持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为2件,被申请人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5件,未审结2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为诉讼被告的1件,县法院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和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有审结的复议案件没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类、行政不作为类复议案件仍是绝对多数,办理此类案件,是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复议机构在办案中加强了协调工作有关,一些本应撤销或变更的案件,经过协调,申请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后撤回申请。

  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2件,以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业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社保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运管所为被告的2件,以县民政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住建局为被告的1件。在具体应诉过程中,县政府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了相应的人员出庭应诉。

  三、《达州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该项规定,帮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应诉和对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县法院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复议工作中,我办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形式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有4件。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认真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回复我办。

  四、重大复议决定备案情况

  《达州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照该《通知》要求,审查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报送备案。截止今年11月,我县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没有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复议决定。

  五、《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和具体实施情况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门对《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实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归档,没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

  六、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根据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全县行政调解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

  (三)行政调解案件统计情况。截止今年11月,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特别少,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更多地选择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

  (三)窗体顶端

  (三)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当前,社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争议案件,因其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法制办工作总结5

  日前,法制日报刊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法制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一是要认真对待,查清问题。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二是依法处理,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制裁违法,维护秩序。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法制办工作总结6

  一、下半年工作总结

  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 年 月。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进一步深化”法治环境”创建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部署了今年依法行政的目标,安排了今年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一)依法行政、全面部署。今年 月 日,办及时印发了 年 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

  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安徽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加大对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力度,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共向市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8件.县政府公布出台的 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第一时间上报市法制办,接受市办审查。同时,指导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合法性。为提高我县立法质量,保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做出努力。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办理力度,三)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下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维持2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着力做好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如许受田、巴桂兰不服 县公安局商山派出所不予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一案,行政复议人员主动深入基层,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经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达到圆满的`息诉止争作用。

  办与县监察局统一对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等今年重点检查的三单位进行了预查,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市法制办和市监察局的要求。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导。加大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发放,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及时到位,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五)注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人事局、监察局于 月 至 日联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执法实务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门讲解,并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取得较好的效果。参加培训班的县直和乡镇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00余人。

  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今年以来,协助政府办理涉法事务。办共办理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5起,审查涉法文件9件。其中黄山一鼎大酒店土地使用权流转、西田林场改制涉及的林权纠纷、高速公路房屋拆迁等社会敏感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根据《 年 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办将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努力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并切实加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评查工作基础上,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年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结合考核方案,加大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的规范力度,并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督促其依法行政,提高全面的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不足,二)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极探索行政复议的协调、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证据制度和审查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加大清理力度,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在原有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废止规范性文件,从而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保障和监督全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法制办工作总结7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工作主线,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与做法

  (一)《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

  20xx年,我办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是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是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对20xx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由法制办牵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是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是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4轮清理,共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项目;七是在1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55宗、行政处罚案卷16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我办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2%。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受理31件,审结31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四是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六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七是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法制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各单位法制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监督、指导全县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四是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申报20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20xx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报送的检查计划依法进行审查批复。五是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核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六是代县政府拟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四)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xx—20xx年立法规划。为使该《条例》能尽早出台,我办已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办进行了一次修改。形成了修改稿,并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于08年10月来我县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原则同意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列入市政府20xx年立法计划。

  (五)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自由裁量劝细化工作正稳步推进

  在组建了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我办正在逐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我办已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执法局组建工作方案、执法人员考录方案和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对工商占道经营、室外演出2项、建筑管理2项等共计5项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对集中,并在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待上报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于6月份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并在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等三个单位进行试点。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今年,我办共审核县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5件,而且均是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之前,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与我办联系,送交我办进行事先审核。县政府已正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我办都已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备案。

  (七)完成交办工作取得新突破

  法制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我办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认真、及时办理。截止目前,我办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核、协调各类文件、合同、纠纷等70件(起),每件(起)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八)法制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办的.队伍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增了一名专职副主任,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又有一人今年新考取了律师资格。同时,我办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强化学习,努力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办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办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以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为工作主线,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办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继续发挥参谋、助手、法制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县政府20xx年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并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县政府五年规划,拟定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制定规划性文件,为构建和谐新进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受理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制度建设质量。

  二是继续做好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改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在09年下半年正式出台,使军山湖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宣传的新途径,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新形式,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案源,力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再上新台阶。

  二是以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指导,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新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分解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的行政处罚执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发。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法制办工作总结8

  xx年上半年,我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突出亮点,积极作为,探索创新,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常态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市和全面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2月10日召开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xx年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市长陈新有召集,市政府秘书长胡宗林主持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在听取了全市xx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后,陈新有市长指出要对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把依法行政工作当成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任务来抓。会议对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对下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部署。2月18日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国建同志在会上就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措施提出五点工作要求。自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城管执法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行动快,抓紧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市城管执法局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城管”;市工商局提出“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的工作目标。

  (二)着力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为加强市级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一致,结合机构改革,我办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着力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建设。5月18日,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委编发[xx]32号)中规定: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落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下设综合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调解指导科)、审核备案科;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这对于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能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法制部门来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推动和参谋助手作用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启动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

  行政权力的清理审核是省政府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对规范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具有重要意义。3月8日,市政府办印发了《xx市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工作方案》(德办发〔xx〕8号),将《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公布的对应清理结果作为依据之一,将行政审批的专项清理一并进行。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为组长的市级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人员落实、指导、清理、审核、公布、常规管理阶段的工作步骤。我办又印发了《行政权力清单格式文本》作为清理报送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文本,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49个部门已上报行政权力清单,审核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创建活动。

  5月23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意见》(德府发[xx]13号)。《意见》提出八个方面的具体工作部署:坚持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行政问责和监督、加强组织领导。

法制办工作总结9

  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省法制办相继召开了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

  省各市政府法制办分管主任和监督处长会议、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市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市法制办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讨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传达学习和贯彻。明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上下功夫,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在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基础上,根据《纲要》和《决定》的总体部署,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工作要点》,草拟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进一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市级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创新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我市在市一级率先组建民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等6项职责,原来由市民管办、地名办和殡管所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含行政许可)委托支队执行。二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成立了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贸粮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主要承担服务中心的受理举报投诉、指导咨询服务、通报信息等三大职责,切实提高我市的商务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了11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一类项目6件,二类项目5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年初,下发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提交讨论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规定事先送市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文字表述是否规范、严谨、公文格式使用是否正确等一并进行审核。未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法制办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政府法制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红头文件”草案13件,提出修改意见26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2件;完成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提出意见39条;按规定及时将市政府出台的6件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积极协助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先后组织《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3个立法座谈会。着手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工作,按照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江山市法制办最终被确认为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市规范性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

  (三)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法制办及市政府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如市交通局出台了《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文书的意见》,从规范处罚决定书格式、增强处罚决定的说理性入手,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深入实施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轻微违法首查不罚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主要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具体标准及配套制度等内容进行报送。在此基础上,将对市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备案审查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形成《衢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以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目前,已有26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效果,对9月份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就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反馈,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报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人员名单的通知》,积极做好本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后监督,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作出的258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开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今年5月,市监察局、法制办、检察院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自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市本级21个联网单位一季度平台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阶段建设己全面完成,首批21家联网单位均己全部上线联网运行,技术保障到位,网络运行正常。截止检查时,信息共享平台已录入各类信息1600余条,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嫌犯罪案件10件,其中:市国税局2件;安监局1件;烟草局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检察机关依法逮捕1件。

  (四)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即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高案结事了率、降低诉讼率、降低申请最终裁决率、确保零上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今年以来,为加大宣传,我们编印了行政复议指南、仲裁指南等各5000份,并在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110等三处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服务点,为公民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对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等四个分局所辖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管辖权限。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29件,其中,市政府共受理案件6件。

  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严格举证责任,要求能够支持事实成立的证据必须符合真实、合法、关联“三性”要求,努力提高复议案件的质量。在积极创新听证审理等方式的同时,以调解和解机制创新为抓手,主动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交流与沟通,找准问题关键点,妥善化解矛盾。坚持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疑难案件及时与上级和有关专家联系,共同研究,有效解决了问题,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规范复议法律文书,对已结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市法制办同市信访局建立了衔接机制,制定出台了《衢州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协作办法(施行)》,市法制办与市信访局建立了日常联系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建立了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将本单位受理的.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专报的形式相互通报,逐步建立起通过信访发现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良性格局。同时,加强调研,认真研究信访和复议的衔接及复议与信访的衔接问题,做到准确把握,避免信访事项在二者之间循环往复。

  (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

  结合衢州当前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领域矛盾突出的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先后赴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大量一手资料,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结合衢州市开展的特色产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力量先后走访了市农业局、市信访局、开化县农业局、开化县信访局、龙游县农业局、龙游县詹家镇、衢江区高家镇,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改革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法律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早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准备,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顾问。开展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先后组织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公安、农业、教育、民政、社保等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和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向市公安局书面征求意见,最后以市政府名义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上半年,共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1件,办理市领导批示的信访件5件。协助调查市领导交办的关于常山谷丰房产五个住户的信访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同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同时,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完成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法律议案的征集、审核和筛选工作,最后上报10件法律议案,其中被采纳的有8件。

  (六)加强仲裁事务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为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2月份,办内部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实了对仲裁业务的管理力量。对内制定了考核管理制度以加强管理,对外加大宣传,积极拓展案源,仲裁事业有了新的起色。截止6月2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件,涉案标的额52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受理数持平,案件标的额增长221.1%,创历史新高。受理的案件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种植业等行业。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5件,占总受案数的53.6%;种植回购合同纠纷2件,占总受案数的7.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合同纠纷11件,占总受案数的39.3%。在巩固原有案件优势领域的基础上,新的业务领域也有较好的拓展。5月15日,与市保险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仲裁业务逐步向保险、金融领域延伸。6月19日,召开我市首届仲裁员培训班,邀请浙江大学翁国民教授对全体仲裁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仲裁员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法制信息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在强化信息员培训、及时梳理公布信息报送重点、强化信息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信息工作呈现了新的良好势头,各县(市、区)法制办信息报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据统计,上半年,各县(市、区)及部门共向本办报送信息313条,在上报的信息中,被国务院法制网站采用78条、省法制办网站采用239条。

  健全机关内部制度。修订并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日常管理制度》和《衢州市法制办公室工作规程》。对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十一项日常管理制度及收文工作规程、发文工作规程、档案工作规程、会议工作规程、文印工作规程、计算机管理规程等六项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上半年,除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第五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纪委五届八次全会、《廉政准则》等会议精神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每月每人推荐一本书、购买一本书、阅读一本书、解读一本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的“五个一”学习活动,就《责任胜于能力》、《钝感力》、《有些事永远不要等》等书籍进行了推荐学习和读后交流,进一步拓宽了视野。

  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三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委办38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办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衢府法发11号),明确分组织动员部署、公开承诺履职践诺、争先创优全面实施、考核评议表彰先进等四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以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创新方式方法,抓好落实。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按照省政府有关“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xx)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公民权益保障计划实施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切实做好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

  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根据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创建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深入开展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开展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意见汇总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或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制度,促进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

  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会同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研究新措施,探索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受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增强行政复议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下一步,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查找解决影响基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及时调整充实市政府法律咨询小组,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为政府的决策服务延伸到为政府实施决策服务,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提高做好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意识。以务实的态度,开拓的理念,在继续巩固原业务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严格按照《仲裁法》和《衢州仲裁委员会暂行规则》等的规定,认真细致、公正高效地依法办理仲裁案件。

  (七)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学习,创新思路,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新下发的工作规程和日常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继续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10

  20xx年以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中发〔20xx〕36号),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我办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按时按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桂政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办严格按照报告制度要求,组织辖区政府各部门开展20xx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截至20xx年1月20日,我区所有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本部门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xx年1月30日,XX区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布了本级政府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内容涵盖了XX区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20xx年工作打算等。

  (二)担当参谋助手,为政府行政把好法律关

  我办通过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相关文件合同案卷、参加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20xx年上半年,我办围绕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查各种文件、合同,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20份,其中征地拆迁方面109份、各类合同(协议)27份、强拆法律意见265份、其他方面法律意见19份。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xx年4月,区政府与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担任XX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部分文件、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主要负责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0xx年上半年,我办共对区政府制定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发挥复议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20xx年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依法受理2件,审理终结2件。按照《XX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职责。20xx年上半年,我办承办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监督指导部门行政应诉案件31件。

  (五)加强政府法治宣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我办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主要内容,印制了400余份政府法治宣传品,分发给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以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水平。

  二、存在问题

  1、政府法治宣传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法制机构与行政诉讼应诉承办部门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3、部门人员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逐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所承担的`工作量日益繁重,而我办仅4名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2名、聘用人员2名),较之繁重的工作任务严重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做好里雍镇、白沙镇划转过来的有关法制工作的接收和协调。

  2、继续做好行政决策和各种合同、文件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

  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5、组织做好XX区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做好迎接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及办证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8、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法制办工作总结11

  一、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对原有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分乡镇、县直部门两个类别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予以印发,普遍实行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个人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到位。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更加注重平时考核,更加注重抓好平时工作的落实。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决定4件,作出撤销决定2件,责令作出处理1件,确认违法并限期答复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3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一审案件14件,二审案件9件,目前已审结13件。截至目前,尚无败诉现象发生。

  3、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及备案等制度。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从法律层面搞好风险评估,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系列参考建议。截至六月底,审查各类文件、协议(合同)32件次,其中,规范性文件8件,上报备案审查无撤销、变更或责令改正情形发生。

  4、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被诉行政机关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终目标考核和AB角轮值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出庭应诉率达不到80%的,依法行政考核一票否决。截至目前,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良好,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5、深化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落实,县政府以及全县7个乡镇政府、39个县直行政部门、117个村(居)均在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理涉法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6、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这一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强化驻村指导,积极落实,突出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扶贫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凤山社区11户贫困户在全部脱贫基础上,“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超过国家标准。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二是法律顾问的服务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

  针对上述问题,下半年,我办将重点从以下几项工作予以推进。

  (一)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受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合理要求,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全面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虽然我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县乡两级政府以及各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但运行不规范、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下半年,县法制办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能够靠坐得上上席,说得上硬话,使得上大劲。

  (三)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动态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易引发其他群体性反映的个案,积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及时纠错和追责机制。落实个案分析制度和案情通报、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地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学法用法常效机制。分行业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坚决杜绝越权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法制办工作总结12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制了《xx区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皇姑区20xx年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审核,编制了我区20xx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共涉及了3 个部门(安全生产领域除外)、146家检查对象和 26类具体事项。全面启动全区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办理换证59人。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上半年备案7卷。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各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及裁量基准,并公示。同时,制定了《案例指导制度》,杜绝同一区域相同案件处罚裁量不同的现象。

  四是高质量完成行政应诉、复议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出具的11份法律意见书均受到区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肯定;实现了案件应诉答辩、复议答复、出具法律意见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上半年,接到并组织应诉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9件,其中一审21件,二审8件。共受理行政复议10件,已审结7件。作为被申请人在市政府被行政复议2件,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正在审理中。全程参与区环卫市场化工作,法制办公职律师全程提供法律帮助,参与研究具体工作,并对政府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止产生法律风险。建立了全区的涉法涉诉工作群,确保政府各部门都有相关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主抓法制工作,畅通了法制工作路径。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部门程序意识不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用性不高。执法中还存在着证据收集不完整,证据证明力单薄的问题。

  二是行政诉讼案件有增多的趋势,部分执法部门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有待提升。

  三是法制机构审核力量薄弱,专职人员严重不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拟聘请社会“监督员”,扩大由社会各层次人员参加的执法监督队伍。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上报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从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审查,发现有违法或者不当的,提出审查意见和处理意见。

  三是深入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规范涉企处罚检查整治活动。

  四是深化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对行政复议后续工作的监督,重点对被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完善行政复议微信受理平台,方便群众申请复议。

法制办工作总结13

  XX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为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监督

  1、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XX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

  2、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xxxx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xxxx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xxxx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

  二、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把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关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半年,我办共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4件,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7份,并对政府上网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共按照规定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3、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

  4、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先后对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全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湖北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等文件予以转发,并印发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十府法办发[XX]3号),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处理2件。受理的案件中,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维持8件,驳回1件,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3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积极指导。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高效优质办好涉法事务

  1、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上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12次,审查政府合同11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9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16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2、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我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房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

  3、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我办代理了湖北省投资公司诉市政府借款合同纠纷应诉案件,先后2次代市政府赴武汉市中院出庭应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回顾上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是研究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做好准备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五是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七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

法制办工作总结14

  一、 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

  年初,市政府法制办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回顾总结政府法制工作以往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 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新的'工作思路。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领域,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务求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新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作思路:一是抓好重点工作,当好政府法制参谋;二是转变工作方式,拓宽政府法制工作领域;三是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外沟通、联系,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社会影响。

  二、 年度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确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筹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3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 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签订了《 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4月份,组织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系统讲授了有关行政执法理论和《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技能。截止7月底,各级各部门累计举办行政执人员培训班30余期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000余名。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我们积极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有关创建活动的文件、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初步确定了8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33个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为我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到年底将对第一批示范单位进行验收、授匾。三是加强行政管理事项动态管理工作,对各单位需申报变更的行政管理事项依法进行审核,依法变更了7件动态管理事项,使动态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化轨道。四是加强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把关工作,上半年依法审查政府土地文件60余件,保证了市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五是对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赴企业检查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合约监督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审查企业改制方案22件,审查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合同12份,参与涉法事务调查、处理4起,向市领导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参与完成了华源医院纠纷的诉讼、执行工作。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创建行政、司法联系沟通平台。4月份,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建立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本地区群体性、重大敏感性等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工作的共识和互动,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和思路

  下半年,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在继续抓好日常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据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组织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比,查找问题,责令整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是全面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依照创建标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研讨,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单位的验收、授匾、颁证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清理行政执法持证人员,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全员上网公示。对行政执法监督证持证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素质。

  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一批违法执法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会同监察机关进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五是继续抓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直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

法制办工作总结15

  我县今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2015年以来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基本情况

  1.全力推进执行依法行政工作

  20xx年,我县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个重点,牢牢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强化措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主要工作是:一是成立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陆志勇、李鑫、黄玉森和蒙余安四位同志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进一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构保障。二是县领导班子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及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四是开展本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下发《2015年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15年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靖依法行政办发〔2015〕3号文),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五是积极开展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县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靖依法行政办发〔2015〕3号文)。

  2.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截至11月底,我县严格把关审核县政府各类文件30件,其中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5件,按照合理、合法和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原则对《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规定的通知》(靖政发〔2015〕10号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靖政发〔2015〕15号文)、《县县城规划区在建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靖政发〔2015〕17号文)、《县2015年对辖区外贸企业扶持办法的通知》(靖政发〔2015〕23号文)和《县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试行办法的通知》(靖政发〔2015〕25号文)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修改,并到市法制办报送备案。

  3.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水平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落实集中培训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年内组织办人员参加自治区、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根据自治区法制办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区统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我县共173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因业务工作时间冲突,缺考21人,9人未通过考试,通过率率约为83%。

  4.落实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今年,行政复议申请6件,不予受理2件。受理的4件案件中,维持3件,当事人自撤1件。2015年行政应诉案件6件。其中一审在审1件;二审判决撤销1件,维持1件,赔偿1件,在审1件;再审判决撤销1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共4件,自撤2件,撤销1件,XX市法制办正在办理1件。

  5. 成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我县9月批复设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靖政办发〔2015〕114号),11月10日正式设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并聘请陆志勇、李鑫、黄玉森、蒙余安等4名同志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进一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构保障。借助法律顾问的力量,我县将能更好地解决近来逐年增多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6.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按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下发《2015年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和《2015年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并于10月份开展为期一周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抽查了我县国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及畜牧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现场评查。检查发现,今年以来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很大提高,能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权力运行。但个别单位也存在执法案件卷宗不够规范,未进行案件报告备案等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7.积极开展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

  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县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对县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进行具体部署。通过积极创建、组织核查验收等工作,最后确定工商局为我县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为落脚点,立足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调解和政府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做好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和督促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结果,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改善民生和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多角度,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严格审查,争取做到“零失误”和“零差错”。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努力消除制度实施的死角。

  3.全面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重点抓好各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建设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对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不断推进合理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审理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保障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和指导监督工作。探索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方式、新举措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及时依法妥善化解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行政争议,切实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构建平安和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5.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各项制度的规范实施工作。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因此,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各项制度的规范实施工作对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我县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6.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建设工程招投标、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争议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县政府合法权益和行政权威。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制顾问制度,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一年来,我局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XX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快局机关及执法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努力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促进了全市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根据全市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动员会议精神的要求,联系农业系统的实际,结合我局职责分工,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在这次行政权力清理中,共梳理出我局行政权力44项,包括: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二、完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和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共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考核等14项制度,做到年初有安排、工作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严格执法,加强农资市场管理

  今年来,全系统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8起。没收假劣农资100余公斤,罚没款总数23.17万元。检查企业620家,出动执法人员9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0台次。由于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履行法定义务,正确维护管理相对人的权利,这些案件都没有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进一步完善细化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7号)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XX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对本单位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档次。结合本单位执法依据,全面梳理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归纳执法领域发生行为的种类,使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明确具体、阶次衔接完整,从而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五、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们将执法的内容、范围、权限、责任逐级分解到个执法岗位和单位,并制作了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流程图,从而确定了考核标准,规范了执法程序。年初开始,我局分别与各执法单位签订了责任状,从检查力度、执法过错、执法程序、执法公正和执法培训及全年案件结案率等方面确定了责任目标,并从责任追究和奖励等角度采取了几项措施,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六、化解矛盾,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随着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过程中的各方矛盾越来越突出,有的达到了白热化程度。以农村土地承包、集体土地征用和集体资产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矛盾,成为近年来农民信访的热点问题。我局一方面加强对基层的管理和指导,预防矛盾的产生,一方面运用法律和政策,积极化解矛盾。2015年1月至10月,共接待、受理人访信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96件,其中因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案件87件,因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案件8件,因土地补偿费分配发生的纠纷51件、后迁入农户6件、林业5件、其他29件、网络答复6件、市政府委托答复4件,以上案件全部结案。

  七、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近几年来,我国农业立法工作步伐不断加快,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为核心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农业执法由过去的分散执法转变为农业综合执法。为了适应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我局历来注重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年初以来,我们组织了4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培训,从执法程序到执法文书制作、档案管理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重道远。虽然我局今年在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过我们相信,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局上下自身的努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好。

  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一、加强领导,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县委下发相关文件后,我队在领导班子会议上系统地进行了学习,随后又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的普法联络员,定期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和涉及经费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真正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

  二、精心安排,明确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根据全县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农业行业依法治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年年初制定一个总体安排,全年有两次以上的检查,以查漏补缺,年终有一次总结,并在领导会议上汇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在干部职工年终评议时作为考核和评议的依据之一,确保了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深入学习,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法用法,熟练掌握基本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依法施政、公正执法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键。因此,我们把学习和宣传作为重点,狠抓落实。

  1、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法律知识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五年规划,将有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和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入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全体领导都能按时参加县上举办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集中统一的普法考试,普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2、是工作人员学法做到了时间、人员、内容、教材“四落实”,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按规划要求都在30学时以上,根据业务工作的特点,在6月份和12月份集中学习两个月,按照规定,所学习的法律法规都有专门的学习笔记,参学率达到了96%以上。

  3、是积极参加县上举办的全县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有专人负责,制定了有力的保证措施,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到100%。

  四、是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业信息网、现场讲解、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利用“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日”、“12.4”等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农资的法律法规,农资产品防假、辨假和使用知识及农资产品经营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使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农资假冒经营行为。另外,在1月14日、3月19日还组织开展了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来自全县的160多名农资经营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班上农业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基础知识、种子检验基本知识、农资辩假、识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全面讲授。并与农资经营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任等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1。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了质量安全和法律意识,对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今年大春备耕和农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强化政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计划,使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1、加强素质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集中学法不少于1个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制定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制定了法制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狠抓了落实。

  三是积极参加了省市农业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使专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狠抓优质服务,有效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五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培训,每期必到,不漏一人。通过学习培训,在农业系统全面实行了持证上岗。

  2、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是对前来办事的人员从首问人的接待到办完事项的全过程都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年终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是将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和职责范围内业务办理的事项、办理部门、办理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的单位和对象,对行政执法中不按法定职责办理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过错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根据过错责任大小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

  六、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农业安全生产,狠抓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放心农资下乡”等文件精神,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护农行动为主线,以农资市场监管为重点,全面开展种子、农药等农资打假工作。至目前,共开展农资市场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726多人(次),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90个(次),农资批发车6辆,化肥生产企业1个,种子生产企业3个。

  督促农资经营者和蔬菜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了农资经营档案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保证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检查中,共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12起,以一般程序立案的11起。参与农资纠纷调解4起,已得到圆满处理。

  推进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深化蔬菜集中生产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开展了种植业禁用农业投入品的清理,重点开展对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的查处,全面整治了全县蔬菜集中生产区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机关的法制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群众普遍关注的农业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单位工作生活秩序良好,无重大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局面。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克服不足、加倍努力,为做好农业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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