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医生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01 08:09:2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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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医生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狱医生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监狱医生工作总结

监狱医生工作总结1

  罪犯是受刑罚惩罚的特殊公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监狱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然而,我国目前罪犯医疗费用的保障并不乐观,方方面面的因素制约了罪犯医疗的保障。

  一、罪犯医疗费用的现状

  近年来,罪犯的医疗费全系统平均每人每月在9元左右,有些地区还不到3元。20xx年财政部和司法部联合下文,调整了经费标准,但离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低标准的罪犯医疗费保障水平造成大多省、市、自治区罪犯医疗费严重超标。有24个省(区、市)监狱统计,近3年医疗经费实际支出4.5亿元(不含罪犯本人及家属承担的自费购药、自费就医的支出),超支1.37亿元,超支部分占经费标准43%。就四川监狱而言,从20xx年到20xx年,罪犯医疗费一直维持在96元/犯的年标准。在病犯比例不断增大、医疗费用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罪犯医疗费用缺口仍然较大,监狱只得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中去赚取效益而忽视了对罪犯的改造。

  二、制约因素分析

  1、罪犯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罪犯入监前大多生活方式不健康,生活无规律,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甚至吸毒,身体素质不佳。同时,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通知》(政法[20xx]11号)和司法部《关于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司发通[20xx]38号) 要求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除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以外,一律收监执行。暂且不论上述两通知与《监狱法》第十七条是否相左,其客观上也确实造成了监狱中病犯的增加,如四川某大型监狱20xx年后老病残犯数量急剧增加,20xx年底统计老病残犯占罪犯总数的1/6,情况不容乐观。

  另外,由于监狱处于高墙电网之中,罪犯在警察看守下生活本身就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再加上近年来大量罪犯由室外劳动转入室内劳动,长时间在一种单一、固定的封闭环境下进行重复、单调的劳动,不仅出现心理问题的罪犯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也使那些长期处于心理抑郁、仇恨心态的罪犯没有一个稳定乐观的情绪,从而防病抗病能力下降。另一方面,监狱空间有限,人员相对集中,各类传染疾病易感率也较高。

  2、监狱医疗条件有限

  从硬件上看,监狱医疗设施落后。监区卫生室设施简陋,药品及急救器械不全的情况比较普遍。监狱医院一般为一级甲等医院,部分监狱医院还达不到这个级别。从软件上看,由于监狱医务人员具备监狱人民警察身份,因此与其他公务员一样,逢进必考,而由于监狱福利待遇偏低,对社会上的相关技术人员基本上没有多大吸引力。同时,近年来监狱系统医务人员流失现象普遍;在职人员中,知识老化、技术水平偏低、卫生人员的职称待遇问题没解决,工作积极性不高;医务人员在监狱的分布也很不合理。以湖北省沙洋监狱为例,医务人员配备相对充足的局总医院不直接对监狱罪犯看病,依托局总医院设立的病犯监区又只有50张床位,发挥作用有限。

  3、财政拨款严重不足

  以湖北省某重刑犯工业监狱为例,从20xx年起,省监狱局规定每名罪犯每年的医药费为84元,省局每年拨款6.5万元,从20xx年到20xx年,该狱每年实际支出均在12万元以上,每名罪犯开支平均在120元以上,医疗费用严重入不敷出。此外,财政拨款不足也限制了监狱医院的发展。尽管每个监狱都设有医院,监区也有一定的卫生人员,然而总体上看,监狱医院工作人员相当一部分都是中专或大专毕业,有限的财政拨款使得这些医务人员平时进修的机会较少,临床经验相对欠缺。同时,监狱医院的设备更新滞后,稍有大病疑难病症,监狱医院都无法解决,只能将罪犯推向地方医院。而地方医院看病费用高昂,这直接导致了医疗费用的大大超支。如在保外就医鉴定的过程中,四川省某监狱医院仅能做X线、B超、心电图检查,CT、彩超等均需要到地方医院,直接导致了费用的大幅攀升。

  4、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缺乏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对于罪犯的医疗保障应当保障到何种程度监狱没有相应的底线规定,而这给监狱人民警察带来了执法上的风险。一些监狱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医疗纠纷,只要诊断和治疗需要,即便是超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的检查治疗项目,监狱也不得不无限制地免费提供给罪犯,以致出现有限的医疗经费财政保障承担着无限的罪犯医疗保障需求,医疗经费严重超支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监狱为了全狱医疗经费不致超支太多,实践中也出现了对罪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某种程度上不利于罪犯人身权利的保护。同时,由于现行的保外就医门槛过高,罪犯常常是拖到病重甚至病危时才得以保外就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容易引发矛盾,产生不良影响,也增加了监狱的医疗费开支。

  三、建立罪犯医疗保障机制的途径

  1、加强经费保障

  前已述及,财政拨款不足是医疗经费保障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适应监狱体制改革的需要,监狱应建立起罪犯医疗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不仅要保证目前低标准的经费保障,而且要使得财政拨款基本上能够满足罪犯的实际医疗需要。当然,财政保障到何种程度需要作进一步探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罪犯的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罪犯的医疗也得到进一步保障。但是,罪犯不能因犯了罪反而生活的更好,反而得到更多的保障。目前我国还有几千万生活在温饱水平以下的贫困人口,对罪犯医疗的过度保障不仅会加重财政的负担,还会使罪犯亲属迟迟不担保罪犯的保外就医,更会成为少数人“多进宫”的理由,不利于犯罪的预防。

  2、改革现有制度

  (1)制定罪犯医疗保障的规章制度。针对目前缺乏统一的罪犯医疗保障标准的实际情况,应由各省市监狱局制定专门的制度,以确定罪犯医疗的保障程度。具体而言,国家只能保障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以及多种慢性病进行相应的治疗和管理;及时对危急重病人开展抢救;开展狱内疾病的预防和监测;建立医疗应急预案措施;防治医疗突发事件。对于一些严重疾病或不可能彻底治愈的疾病,国家只能提供一个合理的费用,而不提供保健性的医疗服务。这样,可以有限避免医疗经费运用在治疗一些目前根本无法彻底治愈的'病症上。

  此外,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要有例外的规定。由于目前保外就医的标准过高,一些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病犯有治疗目前根本无法彻底治愈的病症的要求,且家属愿意提供费用的,实践中由于无任何法律依据接受病犯家属提供的费用而一律禁止,这并不利对罪犯权利的保护。因此,可以设定特别条款对这种情况予以肯定。

  (2)进行监狱内部医疗体制改革。考虑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拨款不足的情况肯定仍会长期存在,因此监狱内部的医疗体制改革才是解决目前罪犯医疗保障不力的最有效措施。浙江省长湖监狱已经作出了这样的尝试。该狱借鉴了社会企业职工大病医疗统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做法,建立了罪犯医疗费由监狱统筹和监区包干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的辅助措施。其为监狱医疗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方向。 转贴于

  目前很多监狱都开始向罪犯发放劳动报酬,完全可以把罪犯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纳入医疗费用。所以,模拟社会医改的做法。监狱内部可以设立监狱统筹基金和罪犯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监狱统筹基金和罪犯个人账户制,由监狱医院具体负责罪犯医疗保险事项,为每名罪犯建立个人医疗账户。考虑到罪犯劳动报酬还比较少(如四川省雷马屏监狱的罪犯人均报酬为每月30元),可以把国家财政拨款的医疗费作为监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监狱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如把国家财政拨款的医疗费的70%用于建立监狱统筹基金,30%划入个人账户,罪犯个人月劳动报酬的20%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这样罪犯个人账户的金额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额=国家拨款额×30%+个人月报酬额×20%。当然,比例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斟酌,不同省份可以根据财政拨款和罪犯报酬的具体数额进行调整。

  (3)摸索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融通机制。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改造罪犯是监狱的重要任务。“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灵魂和核心,它反映了我国监狱的根本性质和任务。对大多数罪犯而言,其迟早要离开监狱走向社会,那么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其实都是用于同一个人的医疗手段,绝对不可把二者割裂开来。因此,尽管由于社会现实的限制,目前二者还不能有效地沟通起来,但不能把罪犯医疗仅仅看作是监狱内部的事情,要逐步摸索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融通机制。因此,考虑在将来可以实现二者的融通,罪犯入狱后其社会医疗的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其狱内的医疗费用,出狱后个人账户又转为社会医疗使用。

  3、加强罪犯卫生工作

  在财政拨款有限的现状下,做好罪犯卫生工作是罪犯医疗费用保障的重要举措。应在监狱中加强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罪犯的身体素质,同时加强监狱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另外,努力尝试罪犯医疗保障的社会化也是做好罪犯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随着监狱的重新布局,很多监狱都由偏远山区向城市郊区转移,这就罪犯医疗保障社会化提供了可能。监狱可以采取与地方医院合作的方式,引进地方医疗资源,弥补自身医疗条件的不足。

监狱医生工作总结2

  一、以做好“两会”安保工作为目的、以开展“双整”活动为契机,完善组织领导,提高监狱工作水平。

  xx按照省局活动办的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双整”活动领导小组和“两会”安保领导小组,认真贯彻省厅、局关于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全省监狱系统“纪律作风整肃、安全稳定整治”活动的会议精神,把做好“两会”安保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双整”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监狱工作,使监狱工作上水平、登台阶,确保实现“四无”目标。

  二、以“十个到位“为总要求,制定安保措施,落实十项重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做好“两会”安保工作。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省厅、局做好“两会”安保工作的总要求,针对管理、思想动态、安全警戒设施、盲点死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排查,共查出问题十余项,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多次召开办公会、分析会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目前为止整改问题七项,一时难以消除问题四项,对尚未消除的问题采取了严抓、严管、严控措施,确保狱内安全稳定。

  二是加强违禁品清缴工作。采取监区自查、互查、检查等形式,加强违禁品清查工作,做到违禁品来源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责任不问责不放过。尤其在开展“重拳整治狱内手机”专项行动中,制定了统一的清缴制度,通过宣传发动、拉网清查、门警示等方式杜绝手机入狱,净化狱内环境。

  三是强化落实制度工作。建立文件传达督导制度,严格落实直接管理、值班备勤、安全警戒设施管理等制度,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及时跟进督导检查。加强对“四个重点”的管理,严格落实“三包夹”、“四固定”的要求,互监小组实行板块式移动,通过督察巡查,对违反规定的罪犯实行了扣分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实行公示通报处理。

  四是大力加强狱侦工作。在每周召开狱情、敌情分析会的基础上,监狱在“两会”召开前,组织召开了狱情、敌情专题分析会,对现阶段狱内存在的重大狱情、敌情进行了分析、研判,听取了各监区关于犯情、耳目建设和罪犯思想动态等方面的'汇报,并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二十五种人”和重点顽危犯的掌控。做到防有重点、控有目标、防控结合、超前防范。

  五是开展“阳光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去年省厅、局组织的“阳光执法”大检查活动的精神,针对各监区上报执法工作台账,职能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重新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限期整改。

  六是加强狱内生活卫生工作。生活科、狱政科、监狱医院、病残监区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狱内医院、食堂、超市、病犯监区进行了重点摸排。对老病残犯进行排查,做好老病残犯稳定工作和保外工作,“两会”期间将四川籍肺结核病犯办理急保手续,并安排干警护送,确保路途安全;对食堂、超市进行排查,对每日罪犯饮食进行留样,落实罪犯伙食实物量标准,确保罪犯吃饱、吃的卫生;对医院进项排查工作,加强药品管理、落实环境卫生,对狱内传染病犯进行全程监控,严防狱内疫情发生。

  七是加强处突演练工作。针对现阶段狱内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修改、丰富、完善各类应急处突预案,加强与驻狱武警的双警联动,设立狱门武警处突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抓捕、医疗、后勤保障、宣传联络等小组;设立监狱处突备用车辆,对监狱干警的民用车辆进行编号,确保狱内发生紧急事件反应速度;加强与周边村庄、派出所的联动。

  九是加强信访工作。为确保两会期间工作的安全稳定,按照省局关于信访工作的总要求,组建接访队伍,遏止了上访苗头,确保了监狱信访工作的稳定。

  三、以省厅、局开展“双整”活动总要求为准绳,做到“五个到位”,圆满完成“双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

  一是宣传工作到位。广泛利用橱窗、板报、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开展对干警工的宣传工作。各监区也利用党务宣传阵地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通过对干警工尤其是一线干警工对“双整”认知度的检查,确定监狱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重拳整治狱内手机”活动中,制作统一制式“禁止手机入狱”标牌和“手机进狱处罚规定”标牌,对进狱干警工和外协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监狱还安排专人对省局活动办进行了每日的信息汇报工作,共报送“双整”活动开展情况八篇,确保了局活动办与监狱活动办的信息畅通。

  二是警务督察工作到位。以“成立一支队伍、细化一套规章、建立两项制度、依托两个平台”为口号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在每日值班检查的基础上,成立了由政治处、纪委、狱政科、安全科组成的警务督察队伍,并制作、发放警务督察胸牌30个,规范警务督察工作。警务督察队将每日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公示。在“重拳整治狱内手机”活动中重点督导,对重点时段、重点人员进行清监、搜身。监狱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优化纪检监察程序,以支部为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员,重点对手机进狱问题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安排部署到位。“双整”活动开展以来,唐山监狱党委分别于2月28日、3月10日召开两次党委会,对“双整”活动如何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对开展“双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3月6日召开全狱干警工动员大会,会上监狱长薛砚林同志代表监狱党委从三个大方面、六个小方面对唐山监狱如何开展、怎样开展、取得什么效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三个具体要求;会上还细化了分工,责任落实到每名领导小组成员。会后监狱组织干警278名、职工59名签订了“不携带手机进狱承诺书”,劳动改造科组织15名外协人员签订了“不携带手机进狱保证书”,狱政科组织1977名押犯签订了“不私藏使用手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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