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办半年工作总结优秀

时间:2022-07-03 08:43:51 工作总结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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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办半年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岛仲裁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仲裁工作职能,仲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仲裁办半年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发展第一,仲裁定位更加科学明确。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仲裁发展工作的指示精神,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部署青岛仲裁科学定位问题。一是开展仲裁定位大讨论,对照国际知名和国内一流仲裁中机构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司法纠正率、调解和解率等方面的主要指标,按处室职能设置项目专题,查找自身差距并分析原因,撰写分析报告,明确青岛仲裁发展方向。二是成立2个仲裁发展调研课题组,按照“五标”工作要求,考察学习国内先进仲裁机构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仲裁裁决执行、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案秘书培训、派出机构建设及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三是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征求各方对仲裁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与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加强相互沟通与合作,借助我市商务网络平台“走出去”,宣传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更好地为我市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发展服务。

  (二)坚持质量第一,仲裁办案更加公正高效。一是快捷受案,全程服务。截至6月25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66件,涉案标的额7.6亿元,当日立案率100%,市区内仲裁案件全部直接送达,协助当事人完成财产保全19件。如一次性受理物业合同纠纷170多件,全部提前送达,主动上门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欠费纠纷。二是高效审理,全面调解。上半年审结案件725件,商事调解中心协助行业调解 65件,快速(一个月内)结案率88%,调解和解率87%。如3月份一次成功调解230多件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群体案件,在不到20天时间内,加班加点做好调解工作,制作仲裁文书千余份,彰显了仲裁高效、快捷的优势,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三是排查案件,全面提速。根据审限预警提示,逐案排查并分析未结案原因,制定工作措施,对正在鉴定、审计、调查取证的案件,督促有关机构尽快出具结论,对已庭审完毕的案件,督促仲裁员及时合议作出裁决,5、6两个月审结了超过60%的未结案件。

  (三)坚持推行第一,仲裁服务领域更加拓宽。一是开展集中专项服务活动,制定了《青岛仲裁办开展集中专项服务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活动中,设立“快速立案通道”,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移交、快审理、快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成立了青岛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仲裁中心,方便快捷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三是成立了青岛仲裁委员会驻韩国商会仲裁办事处,搭建起为外资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新平台。四是走访了市保险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市典当行业协会、市道路交通运输协会、装饰协会、婚庆礼仪协会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做好联合调解工作;走访海尔、海信、青岛港、青建集团、韩国商会等单位,为企业提供仲裁咨询服务20余次。五是制定《201*年仲裁宣传工作要点》,仲裁法律宣讲团进入蓝色硅谷核心区、西海岸经济新区和银行协会、海湾集团等宣讲仲裁法律5场次;做好青岛政务网、青岛仲裁网和《亲和仲裁》期刊的信息采集,上传信息162篇;完成了青岛仲裁网站改版;完成《民生在线》、《行风在线》和上半年《网络在线问政》访谈活动,全部回复网民提问136个。

  (四)坚持管理第一,仲裁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一是建章立制。利用两个月的时间,修订完善了24项办案制度和58项管理制度,新增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等7项规定,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涵盖仲裁业务、机关建设、行政管理等八类82项办案和管理制度;二是走访、信访和电话访问部分仲裁员,征求对办案工作的意见,组织保险行业仲裁员庭审现场观摩,落实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对仲裁员办案进行个案考评,补充完善部分仲裁员电子档案相关信息,为仲裁员使用打好基础。三是下发了仲裁中心201*年工作要点,在仲裁中心中开展“办案质量年”活动,仲裁中心建设、办案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四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学规章、守纪律、转作风、促发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方案》和《建设“廉洁青岛”贯彻实施意见》,在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治理“庸懒散慢拖瞒”行为,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廉洁仲裁”建设等方面有了较大改观,未发生办案秘书被当事人投诉现象。

  (五)坚持队伍建设第一,工作作风更加廉洁务实。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制定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意见》,组织处以上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党组成员上党课,撰写体会文章进行学习交流;外请专家举办了“中国梦”讲座。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廉政目标进行责任分工;对全部岗位进行了再一次的风险排查,制定高级风险岗位人员职责和防控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学习市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办法和市委《关于狠刹公款吃喝严谨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升仲裁服务水平的意见》,调查研究、廉洁办案、厉行节约、精简文件会议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完善《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控制接待标准,“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加大公务用车管理力度,落实定点加油、定点修理、定点保险“三定”制度卓有成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差距。比如:仲裁宣传推行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全市重点项目跟进工作欠主动;仲裁案件结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一定数量的陈年积案;队伍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突出仲裁发展和宣传。完成青岛仲裁发展定位,出台五年发展规划,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仲裁科学发展的意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凝聚社会力量发展“大仲裁”;进一步加大仲裁宣传工作力度,调整仲裁法律宣讲团成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立体式的仲裁宣传活动。

  (二)突出办案质量和效率。优化立案服务,提高当日立案率、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全程协助当事人保全;狠抓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提高结案率、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当事人满意率和自动履行率,及时研究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加强办案监督,切实把好裁决“出口关”。

  (三)突出仲裁管理和服务。加强对仲裁员、办案秘书管理教育、业务培训和个案考评,采集仲裁员信息,全面做好为仲裁员服务工作。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的分析研究,着力培养“专家型”办案秘书队伍。按照市考核办下发的《201*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计分办法》,量化分解年度业务职能目标任务;做好换届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召开换届工作会议。

  (四)突出队伍建设和提高。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廉洁青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搞好“学规章、守纪律、转作风、促发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总结,搞好廉政党课教育和学习交流;开展好创先争优、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动青岛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年,我局就业服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就业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深入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培训,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全力扶持自主创业,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均等化,努力开创了就业工作新局面。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新增就业8006人,占全年目标任务8000人的100.0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35人,占全年目标任务900人的11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25人,占全年目标任务450人的116.6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控制在了4.4%以内。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人数35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75%。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个数目前已经有10个见习基地,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42.86%。创建充分就业社区4个(小龙孙家坪社区、小龙门社区、东顺街社区以及都京红旗坝社区),创建信用社区1个,白塔社区。

  全区共组织就业培训11478人。其中,失地农民培训101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4%;校企合作培训73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6%;创业培训396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32%;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755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45%。

  预计今年年底,为近60户创业人员提供贷款帮助,其中大学生16人,妇女同志29人,其他人员15人。贷款金额达400余万元,带动就业150余人。

  参加失业保险13100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57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550万元的103%。征缴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基金9.34万元;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5629人次(其中失地农民1345人次,代理人员4284人次),支出失业保险金450.83万元(其中失地农民104.75万元,代理人员346.08万元)。

  二、就业服务工作主要工作举措

  (一)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1.千方百计保障区内企业用工。今年春节后,全区园区缺工企业20多家,缺口人数近6000人。为化解园区企业“招工难”症结,我局积极搭平台、抓对接,全方位服务园区企业。一是定期收集用工需求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南充公共招聘网,及时更新招聘信息。二是适时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发动用工紧缺企业到乡镇举行小型现场招聘会,将岗位送到老百姓家门口。三是带领用工紧缺企业赴周边县(区)、市招募,延伸招募网点到周边省、市,建立长效人力资源招募网络。四是派专人进驻企业协助招工,确保送来的人员符合企业用工需要。今年8月份,三环电子急需用工1200多人,通过我局多管齐下的招募方式,圆满帮助三环完成了招工任务。

  2.稳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举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活动,增加就业机会。今年毕业季,我中心联合教育局、团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组织举办 “20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座谈会”,为高校毕业生宣传就业创业新政策,提供就业见习岗位60余、企业招聘岗位400余个(其中:本区企业300个岗位,区外企业100个岗位)。二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积极向省、市申报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抓好见习基地管理,多渠道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对应的见习岗位。截止目前,我区现有92名见习生。三是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积极提供就业服务。通过政策宣传,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知名度,引导、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预计今年年底,为近60户创业人员提供贷款帮助,金额400余万元,带动就业150余人。

  (二)培训工作

  1.丰富培训形式,解决创业培训手段单一的问题。一是结合学员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实行流动招生、流动培训,随到随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便于学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培训项目。二是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组织带领参会高校毕业生参观玛思特农业基地、华全醪糟厂等一系列由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优秀企业,用先进事迹引导毕业生们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创业,激化干事创业激情。三是根据创业培训项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外区请来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余细基先生和创业成功学员明姣、王兰等进行串讲,让全体学员不同层面地了解和掌握到了创业培训的知识。

  2.整合培训资源、搭建互动平台,提升职业培训针对性。一是从实效性出发,对现有的职业培训场地、师资、设备进行清理、整合,进行统一规划,科学配置。二是搭建互动平台,发挥乡(镇)村(社区)两级与城乡劳动者联系紧密的优势,调查摸底城乡劳动者培训意愿需求、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市场就业竞争能力。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家和素质就业、稳定就业”的工作目标。

  3.积极启动扶贫攻坚工程,开展职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对失地农民、农村剩余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调查统计,针对性开展电焊工、驾驶、计算机操作、家政及育婴员、创业培训等培训工种,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扶持创业以创业带动更多就业。今年对长乐镇、凤凰乡、江陵镇、永安镇开展培训,实现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人次,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创业培训60人次。

  4.加强培训监管力度,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各培训学校的监管,深入培训现场,随时掌控培训进展,并要求各培训学校建立和完善培训台账资料,报账资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努力扩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到工业园区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增强企业及职工的参保意识。二是严格发放标准,确保失业金发放到位。发放过程中严把审批关,严格按标准发放(201*年7月起发放标准为875元/月),坚持审核公开,发放公开,实现了失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三是制定稽核方案,开展实地稽核。我局多次与劳动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开展了对企业的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工作,强化了失业保险欠费的催缴。四是加强监管,减少基金流失风险。严格按照业务系统的操作要求办理业务,强化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严防欺诈冒领失业保险待遇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基金安全运行。五是夯实基础,提供良好服务平台。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纽带,在加强硬件设施投入的同时,提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养,推动经办机构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就业援助工作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按照川人社发〔201*〕18号、南人社发〔201*〕14号文件要求,首先根据本区实际岗位需求和资金量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区人社局备案。严格按照享受对象依申请审核确定,个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动态管理,并对特殊困难人员进行优先帮扶;其次建立了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和人社局领导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占位不到岗、到岗不尽责或无法胜任的工作人员实行动态退出;最后严格把关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领程序,对到期、到龄的人员及时清退,以保证岗位补贴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招工方面

  一是企业制度不够完善,薪酬福利水平不及沿海一带。三环电子厂和龙运鞋业新增生产线,嘉美印染厂搬迁至都京,用工需求突增,导致招工难。二是群众的就业观念转变不够,对政策不熟悉,在找工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大多扎堆去“北、上、广”,不愿“就近、就地”就业。

  (二)服务高校毕业生方面

  一是高校毕业生存在就业偏好。大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堵在政府、机关或是国企门口,不愿从事一线工作,不会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岗位,高不成低不就,导致就业难。二是服务学子难度大。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后,电话号码错误或停机换号的情况比较普遍,造成无法联系,使我们后续服务工作不能很好开展。

  (三)培训方面

  一是组织学员难度大。个别城乡劳动者自信心不足,满足于现状,思想观念陈旧和认识上的错位,不愿意参加技能和创业培训。二是培训后的输出组织化程度不高。培训后学员自发式、零散式输出的多,有组织输出和有序流动的少,导致城乡劳动者外出务工的风险性和盲目性大。三是创业培训后续服务有待加强。我区创业培训工作起步较晚,尚且缺乏有效的创业项目开发和征集机制,学员参加创业培训后的后续扶持和跟踪服务有待加强,集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后续扶持等为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失业保险工作方面

  一是失业保险欠费征缴难,扩面工作举步为艰。企业不积极、员工不参保,执行力度弱,影响参保人数的增长。部分员工对失业保险参保意识差,认为缴纳也难以享受,他们只关心了解养老,医疗这些和自己密切相关的保险。 二是由于发证对象主要针对广大城镇失业、灵活就业及个体经营劳动者,覆盖面广,涉及业务量大,需办证的人员首先应到该户口所在地的各社区、街道、乡镇提供相关资料申报并填写登记表严格审查合格后再由各社区、街道、乡镇统一上报区就业局。为此办理程序复杂、办证工作日稍久,有些办证人员不予理解、支持区就业局工作、难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201*年就业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就业观念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完善政策引导、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培训、信息服务工作制度,努力转变群众特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观念。下一步还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围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孵化、小贷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七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七位一体”的创业扶持机制,建立和完善“一站式”“一条龙”创业服务制度,力争为促进全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发挥创新思维,促进工作效率

  一是抓好三环电子、龙运鞋业、嘉美印染等园区用工紧缺企业的人力资源招募工作。积极联系营山、嘉陵、南部、阆中等周边县区人力资源招募网点,争取为园区输送更多的劳动力。加强对乡镇招募工作的指导,逗硬奖惩,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抓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毕业前,深入到各个高校进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毕业后,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召开座谈会,提供就业援助。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培训、信息服务等就业服务。三是加大对公共招聘网的建设和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和求职信息,方便企业和求职者,提高工作效率。

  (三)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控制失业率

  一是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发放。以非公单位、私营企业和农民工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的重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严格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和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失业保险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审核、保管与维护、查询与使用,加强保密和安全管理。预防在征缴、管理和待遇支付各环节出现新的问题。三是加强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加快基础数据清理,全面使用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业务软件失业保险模块,确保失业保险联网数据的上报。

  市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永州仲裁委员会坚持以“服务市场经济、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学习贯彻仲裁法为主线,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一、案件办理情况

  我委共受案23件,其中保险案件8起,集体仲裁1起。标的额700余万元。受理的范围涉及商品房买卖、保险合同、工程合同、借款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目前,在受理的23件案件中,已结案18起,5起正在审理,其中调解和解结案3起,撤回申请2起,裁决结案13起,申请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案件2起。

  二、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仲裁员的素质。

  仲裁员是仲裁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社会各界中挑选出来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关系,发挥好每一个仲裁员的作用,是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为确保日益增长的仲裁案件的审理质量,我们要求每一位仲裁员严格职业操守和纪律,履职实行公正承诺和公开披露制度,严格遵守《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保证中立,按期结案,接受监督。仲裁员公正声明的承诺与签订,能有效约束其行为,保证仲裁庭公正、及时地仲裁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仲裁委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一)、完善仲裁案件审理措施。本委要求仲裁庭认真负责审理每起案件,不偏不倚,公正裁决。尤其是对群体案件要加强协调,力求同类案件采用同一裁量原则,以维护裁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坚持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制度,对于仲裁庭意见不一致,争议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提出指导性意见,以免错案。同时,积极开展对结案期限将至案件的提醒和催办工作,避免久拖不决。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仲裁法等规定,我们结合仲裁工作实际,为使仲裁在立案、组庭、仲裁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案件报结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逐步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以保证办案程序规范,质量提高。

  (三)、加强学习交流。为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全面提高仲裁委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全国仲裁年会和片区仲裁年会,并与各兄弟市仲裁委员会相互交流学习。

  永州仲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对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行形式单一,深度、广度不够。二是仲裁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仲裁员和仲裁机关工作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仲裁工作网络建设滞后,有待继续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扩大仲裁影响、提高案件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文化建设”为主要工作思路。一、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律师行业、各大企业、单位的业务联系,努力开拓案源。二、加强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仲裁员和办案秘书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树立优先调解理念,开创和谐仲裁局面,要充分发挥仲裁的独特优势,努力为创建平安永州、和谐永州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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