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09 11:57:11 工作总结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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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和完善,下面就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厅基层工作处的大力支持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目标任务, 坚持创新思路、夯实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 “大调解”和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巩固提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78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13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43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89个,全部备案登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有率达到100%,人民调解员11240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调解组织已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窗口。

  二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处理和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新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调解活动、协议书效力确认“四个衔接”,丰富和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进行诉前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案件达到了280件,较去年增长了51%。

  二、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专业领域方向延伸,人民调解工作

  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排查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形成了适应重点区域、主要行业、突出矛盾调处、专业纠纷化解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讼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设立人民调解委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了责任认定、纠纷调解、诉讼审判、赔偿执行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工作成本,深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共建这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9个,专业人民调解员共计607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个。共调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市委市政府以奖代补我局人民调解经费8万元,各县区司法局按现实需要制定了“个案补贴”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补贴各类调解案件20000件,补贴费用90余万元。另一方面,市财政落实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100万元,大力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三、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组织专门专业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热点难点纠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27060件、调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件105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6件323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710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xx年我市人民调解人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委工作领域,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现有网路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行业性的专业调解组织,构建纵到底、横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协同的调解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社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从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加强专门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是强化指导规范,着力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调处服务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创造有利条件。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的调委会达到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六统一”达90%以上。

  四是加强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把好调解员选配关,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建设,严格工作纪律,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积极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宣传、表彰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定期补贴经费。

  篇二: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万福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万安街道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现将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调解组织机构

  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了万福社区调解工作计划,社区人民调解领导组对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统一协调,指挥、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掌握了辖区内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期随时排查走访,并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三、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件,成功化解3件,化解成功率100%。

  2、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员队伍建设,在辖区新建小区成立信息员队伍,人员类别涵盖基层干部、党员、退伍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和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作用,真正做到了把矛盾发现在苗头,化解在基层。

  3、我社区坚持了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分析制度,每月召集社区相关人员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分析,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疑难纠纷大家共同来出主意、想办法,做出有针对性的调处方案,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切实加强了矛盾纠纷调处成效。

  4、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认真组织好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区上半年共制作各类标语10余幅、板报3余期,并借助综治宣传、法制宣传、计生宣传、国防宣传等有利时机,对辖区群众进行矛盾纠纷大调解宣传工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到10000余人次,针对辖区物业小区管理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制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知晓率,使大调解工作深入人心。

  5、认真组织开展了对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社区积极与大调解中心、区司法局、区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多次邀请专家、律师指导,并成功调处多起疑难纠纷。

  四、存在的问题

  1、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

  2、社区对调解纠纷形成卷宗材料的重视度不够,离上级要求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努力提高社区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到更好。

  篇三: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要求,适应新形势下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化解新型矛盾纠纷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对依法及时化解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相关行业领域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强调,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便捷服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尊重科学,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和规律,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工作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大力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新跨越。

  指导意见对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保障能力和水平、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还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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