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1-06-29 09:02:00 工作总结范文 我要投稿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成长,想必我们需要写好工作总结了。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1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全局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强酒类管理,狠抓《条例》、《办法》落实

  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商务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1015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初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2

  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罗江县经济和商务局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行业特点,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酒类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酒类流通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一系列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酒类食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饮酒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促进我县酒类市场有序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净化酒类生产与销售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按照《办法》和《条例》精神,县经济和商务局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科技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诚信、法制、健康、规范的酒类市场流通秩序为目标,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酒类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建立我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体系,规范酒类市场流通秩序,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服务为主,执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执法监管,力戒以罚代管,强化管理队伍,为酒类流通管理提供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做好市场酒类食品安全经营监管工作

  一年来,经济和商务局充分发挥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按照市商务局和县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实现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保障,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食品安全方面,

  一是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油、奶制品、食盐、饮料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定时进行检查,杜绝无证经营,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进行经常性抽验,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

  三是在元旦、五一、中秋、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出动执法车35车次,每次执法人员2-3人,并组织工商、药监、卫生、质监等部门,对市场、商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四是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制度。对造成严重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大综合执法的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公安、财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药监为成员的xx定点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市县的总体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职责分工。

  ①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农委、财政、卫生、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观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冷藏吊挂运输等制度;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挂钩制度,扩大生猪屠宰企业自养或协议养殖生猪规模;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如实记录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场全程信息。

  ②公安部门要与各监管部门深化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和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

  ③县财政部门要支持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④县农委要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滥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做好防疫条件审查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生猪养殖场健全完善生猪养殖档案,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及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的比重。

  ⑤县卫生部门要会同农委、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的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场(市场)厂(屠宰厂)挂钩”和猪肉挂牌销售管理制度;监督肉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

  ⑦县质检部门要监督猪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入厂猪肉等原料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⑧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保存进货记录、票据等相关信息,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为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市民都重视的目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有声有色、大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会同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在小市口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宣传活动。并在广场、主要街道、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条幅135条,发放《肉品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活动的开展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气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食品安全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和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今年共组织联合检查20次,部门检查28次,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6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我县今年共屠宰13.5万头,通过对生猪检验(疫)共检出病害猪403头,屠宰生猪的残渣约4500公斤,这些残渣每天各屠宰场都加入燃烧炉内与煤共燃,没有流入市场,没有产生地沟油,收缴不合格肉品295公斤,目前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完毕,并对有违规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停业整顿和罚款。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屠宰场向社会公布了《肉品质量追溯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xx食品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公布了商务局举报电话和工商局举报电话;三是深入苏果超市、安德利购物中心、万客隆大卖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2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督导企业按照有关文件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我局按照市局xx政府的工作安排,在“五一”、“中秋”、“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场及食品,同时还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工作。

  二是我局配合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农委、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农村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各生猪屠宰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中故意使用非食品原料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屠宰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地沟油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检查中,未发现屠宰企业与餐饮业以及专门收购单位签订的“地沟油”收购协议的,也未发现从事炼制地沟油的相关单位和企业。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生猪定点屠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1、在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一方面是我局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是缺少工作经费。

  2、目前,全县部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仍采取“一口锅、一把刀”的手工操作方式,加工工艺落后,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3、少数私宰者与用肉单位进行“场外交易”,直接把私宰肉混在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里一起送货上门,这种做法更加隐蔽,更难查处。可以说,肉类的多元化销售方式使私宰分子有了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何标本兼治地堵住这些漏洞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4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益食安办《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益食安办〔20xx〕19号﹚的精神要求及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分别于20xx年6月10日和6月15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方案具体,目标明确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以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真假酒鉴别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主题,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针对商贸流通领域工作提出今年的宣传主题“食品安全从严把关,关爱生命责任如山”,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在“活动周”期间进企业、进超市、进社区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

  (一)设立展板、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6月10日,在新龙超市前设立宣传点,以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指导消费者增强识假防骗能力。6月15日的商务领域主题日,我局执法大队在现场摆放茅台、邵阳大曲、国窖1573等假酒样品,开展酒类鉴别知识指导。发放《病死猪肉“瘦肉精”猪肉等劣质肉鉴别方法》资料,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无两证两章白板肉。现场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400余份,接受群众答疑咨询80余人次。

  (二)送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到企业 深入社区、超市、企业进行大力宣传,让消费者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增强监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酒类流通管理,加大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力度。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XX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被监管单位诚信经营。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学习《生猪定点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酒类经营户宣讲《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深化宣传。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桃江电视台综合频道及XX县公众信息网,力求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多宣传多报道,为全面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环境。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5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使《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根据《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x县商务局于20xx年xx月xx日至谢谢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接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分管副局长xx、工会主席屠宰办主任xx为副组长,酒管办、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详细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

  根据部门职责范围,我局把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确定为本次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印制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x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经营管理法规汇编》等相关宣传资料各1000份,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并结合“五进”活动,在部分屠宰场、酒类经营户设立资料发放点,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千份、悬挂标语2幅、设置宣传展板2个,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酒类、肉类的识别方法,真正做到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千家万户,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集中宣传、打防并举。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我局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各成员于xx月xx日上午九时,在县城犀城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待过往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了全体公民维权意识,树立了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开展以商务局牵头,组织畜牧局、工商局、电视台等单位在城区范围开展猪肉及肉制品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0车次,执法人员15人次。

  在专项整治中,联合整治组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中心农贸市场、凤凰城小区、三公里临时农贸市场、一中等肉品售卖点,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检查,我县城区肉品市场情况总体较好,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但存在私屠滥宰行为,在县城凤凰城小区入口处发现一摊点售卖未经过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工作人员查处后,依法给予取缔,并没收所售肉品56.8市斤,整治行动净化了城区肉品市场,取得较好效果。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有了认识上有了提高,收到了广泛的好评,取得了显著成效。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6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 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 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7

  一年来,我村委会在山泉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镇食安办的大力帮助指导,根据我村委会实际情况结合镇党委政府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村委会重点工作来抓。现汇报我村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

  一、充实领导机构,落实专职责任制

  我村委会在原有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外,指定村委会“两委”班子中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抓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村委会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勤检查强管理

  根据山泉镇党委政府下发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要求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村委会利用各种宣传资料等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工作要求,在主要道路、农家乐多次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对辖区所有生产、销售食品的农家乐,积极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三、认真落实,加强监管,抓重点

  我村委会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为中心,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来抓。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心,邀请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对我村委会常年经营的37家农家乐进行培训,内容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亮证经营、食品安全要求和准入制等。全面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登记、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登记制度。使我村委会多年来没有发生一宗食物中毒事故,让群众食得放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上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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