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

时间:2024-04-01 13:01:1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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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

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1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各区市安全监管局要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的范围,采取有效措施,迅速传达贯彻到相关企业,并加强指导监督,督促企业有序开展各项前期准备,确保工作全面、深入、按时开展。要指导企业健全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全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空间上,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在时间跨度上,不留时间差和空白;要切实组织开展针对各种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和认定,做到任何一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管涉及哪一个领域和环节,均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相关职责;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相关职责,做到人人肩负安全责任和义务,并明确、细化,具有可操作性。

  二、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要进一步充实各项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和程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工作要做到有记录、有规范、有交接、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要组织企业根据实际,开展各类各级安全检查。厂矿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矿山生产系统)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坠罐、防塌陷、监测仪器、自动化控制(联锁)等方面。季节性检查主要根据季节天气特点,针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滑坡等工作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具有重大危险源或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针对重大危险源或危险工艺装置及相关设备设施,至少1小时巡检一次。岗位操作人员应进行交接班检查(应设置交接班记录)、班中巡回检查和班组交接班例会,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台帐、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至少要在车间、公司设置,对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工作进行记录。

  三、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和风险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效

  要广泛搜集和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相关企业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教训,学习借鉴北京顺义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突出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关键设施设备、危险作业等重要区域、部位和危险环节的安全检查。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实施标准化式安全检查。矿山企业要规范和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资料的流转程序,使用并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确认书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统计表。要根据各工艺操作岗位的实际,编制专用的《岗位日常安全检查表》,充实完善检查项目、内容(对象)、依据、结果、规范(方式、手段)、时间、操作人和审核人签名等要素;综合、专业等其他检查也要编制专用的检查表,健全完善相关内容,包括安全检查参与人员的部门岗位和专业组成。特别是针对各种危险操作(作业)制订详细完善的操作(作业)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难以解决,构成一般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积极运用风险评价实施整改,每个企业每月排查治理的安全隐患不得少于3项。对安全隐患要组织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准确辨识、分析其产生原因、危险(危害)因素和程度,商讨最佳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力求做到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小、运行可靠、经济合理。隐患整改结束,要再次组织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对整改结果和运行情况实施风险评价,存在缺陷的,进一步改进完善。

  四、要落实行政执法和网格化监管等保障措施

  各区、市安全监管局要建立健全企业自查自纠报告工作管理台账,做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总、报告和通报。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监管和未及时提报隐患整改情况的企业,要切实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排查治理职责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区、市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市安全监管局将适时组织检查或抽查。

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2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危化品、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整治领域;二是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集中整治重点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

  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

  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

  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

  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

  三是录入系统,定期报告。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各监管所集中整治重点各监管所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使用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1、精准管控风险。

  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各监管所要定期组织研判,对辖区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

  2、督促隐患“清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3、深化“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工作安排

  从20xx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各监管所要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既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各监管所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局机关要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3

  一、高度重视

  局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次安全生产夏季攻势工作。组织全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和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安委办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水平。

  二、突出重点

  (一)通过组织会议学习、发短信、微信通知宣传等方式,对广大干部职工和相关企业遏制事故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提高到新的高度,当作第一工作目标来抓。

  (二)组织管理、联系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管理、联系企业结合上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建立了“一图、一牌、三清单”。

  (四)严格把握安全风险、事故隐患的关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等工作,建立了风险管控台账。

  (五)局党组书记李学A亲自挂帅,局班子成员带队,分成3个组对火车站、集贸市场、道路、桥梁、护栏、路灯、高空广告、车辆、公园广场、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相关企业、施工现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

  三、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对监管联系的.6家企业(工程项目)发放了《安全生产“五个一”通知单》,相关企业全部开展了活动。

  AAA城区“立面改造”项目部自查自纠了西华路道路“立面改造”工程县公路局外墙施工段安全警示牌不全面、施工现场围挡不完善安全隐患;AA环境公司自查自纠了部分垃圾车灭火器缺失、京都大道垃圾中转站污染周边环境、部分垃圾场驾驶员开快车、个别三轮车驾驶员仅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等安全隐患4处;污泥处理厂项目部自查自纠了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资料安全隐患;宝石园林公司AA项目部自查自纠了部分新植大树支护不到位安全隐患;路灯管护公司自查自纠了汽车站前路灯电线裸露、七彩园台阶灯线头裸露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

  切实履行好“抓工作必须抓安全”、“一岗双责”责任,“把监管、联系对象的隐患当作自己的隐患”,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把整改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切实把巡查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把巡查成果转化为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工作实效。

  切实开展好“全面检查”阶段工作,做到“不漏一地、不漏一企、不漏一场所”,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重点继续抓好市政建筑工程野蛮施工、违章作业问题;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审批、未制定应急预案措施、未准备现场应急装备就作业问题;抓好高空广告、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抓好垃圾处理场处理不到位问题;抓好城区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问题;抓好渣土运输车遗撒、污染道路问题。

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4

  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以“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为指导,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建立健全一套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科学有效、操作方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保障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生产经营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3、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招聘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动火)审批及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处置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等);

  4、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5、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6、事故隐患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7、是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和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指出的安全隐患与问题;

  8、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达标以及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3、是否存在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场所、部位;

  4、各类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与问题的处置(汇总、明确整改期限、指定责任单位人员等)是否到位

  5、各类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与问题的处置(汇总、报告、指定及审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防范措施等)是否到位;

  6、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超”问题;

  7、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劳动纪律“三违”问题;

  8、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复查是否及时、到位;

  9、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满员;

  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及取证;

  11、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是否落实到位(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十二项专项整治内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新员工(含转岗、复工)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四新”(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是否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是否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抓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宣传工作;

  5、日常是否定期利用标语、板报、简报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6、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是否浓厚等。

  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底以前):各企业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目标和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和20xx年“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企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要组织动员部署,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防止和克服厌倦心理、自满情绪,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活动中来。各企业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报对应主管部门和乡安监站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至6月):各企业要按照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内容要求,有组织、按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与问题要及时记录在案,定期汇总、上报,特别是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与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防范,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资金,确定专人、限期整改。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30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外,还必须同时报乡安监站备案。

  (三)迎检整改阶段(7至9月):针对前阶段自查自纠情况,各企业一方面要认真汇总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以及上级各部门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区分一般和重大两类隐患与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制定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汇总自查自纠工作资料,按门类及时归档,并做好迎接上级督促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10至12月):企业要综合自查自纠情况、上级督查情况,以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和企业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认真、全面地进行分析和研究,对过时、不适用的规章制度要予以及时修订、对缺漏的、好的、适用的经验与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一套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科学有效、操作方便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站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社会责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搞好动员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活动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要做好指导、督查、协调和通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5

  为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内的采石场、砖厂等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技术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备案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相邻矿山签订安全互保、联保协议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非煤矿山企业发动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督促阶段。各安监所及有关单位带领专家深入辖区非煤矿山企业逐一排查。

  第三阶段区局督查阶段区局针对检查落实的情况,对需整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仍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证照,依法予以停产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认真排查。各乡镇(办)、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原则,认真落实。要树立“消除一个隐患就可能防止一起事故发生”的观念,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切实做到安全和生产同时抓。

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6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工商部门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8、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9、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10、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11、“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1、自查自纠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x[xxx]xx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x月x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2、检查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x月x日至x月x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4、冬防排查治理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x日内将《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x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2、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3、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落实整治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的单位,坚决处理,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停业的应责令停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报告7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

  20xx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附件1),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附件2),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20xx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客观分析、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零隐患”上报的企业严格落实“必查”制度,立即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或实施联合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确保整治资金,强化跟踪督办措施,及早整治消除。对一些关联性突出问题要集中研究、联合会商、找出解决办法,推进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开通企业网格化监管系统,自觉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对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实施典型示范,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培养和树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典型区市、行业和企业,广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化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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