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3-12-30 17:14:3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业务自查报告(精华14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业务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业务自查报告(精华14篇)

  业务自查报告 篇1

  为了迎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规范支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支行对20xx年以来的经营业务进行了全面、逐项、细致的检查,现将开展自查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状况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支行配备了专职理财经理一名,该人员已通过××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全部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由专职理财经理销售。

  鲜有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状况发生,现已全面杜绝。

  二、销售流程

  支行理财经理均是在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阅历、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的前提下向客户举荐理财产品,并为每一位购置产品的客户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理财经理根据其评估结果,向客户举荐相应得理财产品。《评估报告》经理财经理与客户进行签字后,交由支行理财主管审核并签字,单笔购置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评估报告》还经由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行长签字。自查中觉察有少数客户的《评估报告》未经支行理财主管签字审核,已补交给支行主管审核。

  在具体的理财产品销售前,理财经理均向客户说明白产品结构、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作出选择。理财产品的《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中客户资料均填写完好。

  三、资料档案保存

  20xx年以来,全部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好,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其中,《客户风险评估报告》实行专夹保管、一年内有效的保管机制。支行理财经理为每期产品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详尽的.客户电子档案,便利刚好了解客户状况和日后与客户沟通。本次自查中觉察有些风险评估报告未装订建表,拟定于今日下班前完成建表装订工作。

  四、今后工作支配

  支行虽始终坚持专职理财人员介绍、合规销售理财产品,但本次自查中照旧觉察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近几天集中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支行将接着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合规销售、定期开展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工作,保证××银行芜湖××支行理财业务的健康、规范进展。

  业务自查报告 篇2

  根据《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豫银监办发〔20xx〕218号)及市分行的要求,为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业务健康稳健发展,决定在全行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

  一是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 我行对自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反映出的内部管理漏洞,已完善了相应的组织架构、考核机制;不存在新业务老问题的情况;对疑点和薄弱环节建立持续跟踪检查和纠正机制。

  二是责任追究情况的自查。我行对自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到位,不存在应问责而未问责、应重处却轻处的情况;对监管部门就自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的`审慎性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对监管部门就自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做出的行政处罚落实到位。

  三是对重点业务和环节的操作风险检查。贷款业务方面,尽职调查到位;我行无违反或减少程序授信情况,授信额度的核定准确;无违反或减少程序授信。贷款审批合规;无违规发放贷款现象;不存在贷款被挪用情况。不存在人为掩盖不良贷款现象。存款业务方面,我行按照规定种类进行核算和管理,与开户单位进行账务核对一致,对账合规,发生额、余额相符,无以贷转存吸存,利用同业业务倒存,超业务范围吸收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客户资金、存款虚存、存款不入账和异地大额存款等;现金业务按照规定岗位、频率查库,柜员尾箱和现金库存不存在超限额等问题。票据业务方面。贸易背景真实。客户提供的交易合同、发票齐全、合规、真实,合同内容符合交易双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承兑业务担保按照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保证金缴存比例,无人为提高信用等级的情况;保证金及时足额缴存,保证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无用贷款或贴现资金缴存保证金的情况。票据交易资金无被挪用或体外循环现象。同业业务方面,会计核算真实合规;不存在违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第三方担保和抽屉协议的问题;资金业务未借同业渠道变相开展类信贷业务规避监管;按照要求与有关单位进行账务核对一致,发生额、余额相符。担保业务方面,我行不存在违规借用银行机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的问题。

  重点环节方面,现金业务:我行的现金收付业务实行的是委托同业银行代理现金收付,不留库存现金。现金业务按规定设立出纳岗位,并按规定由行长、主管行长及坐班主任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查库,经自查,查库频率符合制度规定,无少查库次数。账户开立与变更:我行银行账户严格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开立或变更银行结算账户,法人代表授权书、印绝、企业资料真实、齐全。重要空白凭证购买和管理:重要空白凭证预留印绝、印章真实,对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专人并入库保管,我行对证照的管理以及印章、密押、凭证的保管、审批、使用环节实行分离和监督机制。验印:我行预留印绝中印章真实,日常业务办理时机器进行验印核对,若机器审核不过采取人工审验,人工审验实行折角核对。银企对账:我行严格实行每月对账,记账与对账相分离,我行实行柜台对账和邮寄对账两种方式对账,企业对账对发生额、余额进行核对,对其印绝进行电子验印,并定期对对账结果进行分析。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我行按规定实行轮岗交流、内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授权授信。重要岗位员工行为管理。我行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特别是基层营业性机构、部门负责人、客户经理和综合柜员等关键岗位;建立健全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对员工异常行为和账户异常交易进行了全面排查;不存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情况。业务考核机制检查,我行考核指标设置合理,不存在层层加码、过度关注市场份额等经营性指标,忽视合规经营类指标以及风险管理类指标等情况。

  通过自查,我行没有发现新问题,但我行将依旧按照上级行的规章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业务自查报告 篇3

  我行对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0xx年下半年期间共发生国际收支申报业务3笔,其中个人收汇1笔,共7045美元,公司收汇2笔,共709377美元,个人付汇1笔,共154美元,公司付汇7笔,共2345913.29美元,总计3062489.29美元。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素准确、齐全,要素包括: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币种和金额(包括现汇金额、结售汇金额和其他金额)、收付款人名称、个人身份证号码、收付款账号、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申报日期、结算方式等各项信息。

  2、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素准确、齐全,具体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属性、常驻国家(地区)、是否为特殊经济区企业、外方投资者国别、住处/营业场所、所属外汇局等。

  3、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传输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

  4、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能够做到完整齐全,未错误删除申报单、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外管局、按规定备份。

  (二)结售汇业务管理及统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结售汇业务笔7笔,公司结售汇7笔,共4891048.24美元。

  1、办理即期结售汇均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支行基本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条件。

  2、未发生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3、未有发生办理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4、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按照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代兑机构的管理基本到位。

  5、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对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的美元实际结算价不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

  6、结售汇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包括: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数据;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包括:币种、金额、交易主体以及统计项目分类等;是否存在报表漏报情况,如新准入数据不符;向外汇局报送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权(含期权组合)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

  (三)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货物贸易业务7笔,业务总金额2345913.29美元。

  1、不存在为名录企业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收付汇。

  2、按照规定审核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3、按照规定将贸易外汇收入纳入待核查账户;不存在代核查账户收入超范围、待核查账户之间资金相互划转等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情形。

  4、未发生B类、C类企业办理货物外汇业务。

  5、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四)服务贸易外汇业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2笔,金额538.48美元。

  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包括: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是否按照规定在相关登记证明或单据上进行签注,是否按照规定留存相关单证等。

  (五)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六)个人外汇业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个人外汇业务2笔,金额共7199美元。

  1、获批合规开办各项个人外汇业务。

  2、不存在未经批准开办电子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未经批准,与汇款机构、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3、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个人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不存在协助客户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4、能规范和准确地运用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业务,包括:是否按规定接入系统,并按照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使用具有业务权限的银行代码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按照规定将个人结售汇业务逐笔录入系统;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出现错误是否按规定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脱机操作或补录数据。

  5、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对个人外汇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掌握;能对异常、可疑业务具有敏感性,及时将发现问题报告外汇局,并进行有效处理。

  (七)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业务自查报告 篇4

  遵照《XX银行关于开展零售业务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员工操作行为,规避银行内部操作风险,XX支行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此次自查工作,XX支行成立专项自查小组,负责此次自查的组织实施。

  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等营业室全体成员

  二、自查时间

  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日

  三、自查内容

  (一)业务培训

  对于20xx年推出的“盈利”系列智能储蓄、二维码支付等零售业务新产品、新功能、新规定,我行及时下载材料并序时安排业务培训,指派专人负责记录培训纪要,对于疑难业务多次培训,确保每名员工均能熟练掌握产品特征、功能、优势、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二)现金类自助设备

  1、新设备验收与更换

  我行严格遵守启动验收交接流程,在做好新设备验收工作后,完整登记《自助设备验收与交接表》,并由分行自助设备管理部门签批并留存;截止目前,我行无申请自助设备撤机情况产生。

  2、安全运营要求

  ⑴我行视频监控覆盖自助设备使用环境、交易时客户的正面图像、进出钞和现金装填全过程,且看到客户或工作人员操作密码。每日主柜员对于自助设备监控录像进行检查,影像资料留存时间90天。

  ⑵客户密码操作键盘上安装牢固的防窥视装置、卡槽后应。

  ⑶自助设备无张贴异常通知;出钞口、插卡口、操作合面无堵塞或安装其他附件装置;无安装盗取的摄像机;防窥罩无异常情况。

  3、登记簿

  ⑴在行式自助设备每天巡查3次,并及时登记《XX银行ATM机安全检查记录簿》:我行目前无离行式自助设备。

  ⑵自助设备的'外柜钥匙、保险门钥匙、钞箱钥匙、密码棒、密钥信封保管与使用,均逐一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严格执行双人管理。交接时及时登记交接登记簿。

  ⑶在行式自助设备保险门密码每月更改一次,及时登记《密码更换登记簿》。

  ⑷我行目前ATM一台、CRS一台,均配有一个密钥信封,由主管行长保管,加盖骑缝章、密码管理员签名、终端编号、设备机身号、密码信封编号。

  (三)移动发卡机

  1、移动发卡机日志(每机一本)

  ⑴截止4月2日,我行无密钥销毁记录。

  ⑵由于我行移动开卡机使用频率不高,未按天记录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在使用前日检查设备运营情况,并记录设备维护、凭证添加等情况;

  ⑶清点凭证、添加凭证时,由主柜员分别打印虚拟柜员表外尾箱,与清机凭条、添加凭条一并粘贴在当天日志背面;

  ⑷借出和归还移动发卡机时,日志随设备同时交接;

  ⑸主管行长按月、营业室业务主管按周检査设备使用情况,并签字;

  2、日常管理

  ⑴我行指定一台电脑、U盘用于下载发卡机电子凭证。

  ⑵清点凭证、添加凭证在营业室内监控录像下完成;

  ⑶打印的电子凭证由我行主柜员专夹保管,按月装订。

  业务自查报告 篇5

  工总行下发的《员工行为守则》《员工行为禁止规定》、《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与员工行为规范守则,作为一线员工的我从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纪律、职业安全等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自我检查:

  一、职业道德方面

  我牢记《员工行为守则》职业道德提纲提出的七条要求“,忠于工行;履行职责,回报社会;胸怀整体,顾全大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务为本,客户至上;稳健合规,防范风险”。

  二、职业素养方面

  我明确了作为一线员工的基本服务规范、行为礼仪规范、经营操作规范和客户服务规范,用“三声”服务和“微笑”服务感动客户、以自己最饱满的`热情去面对客户,让他们感觉到我们的真诚。把真心、诚心的服务风采展现给客户,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贴心的服务,表达我们至纯至真、真诚灿烂的笑容。每天带着微笑与客户说的第一句话:“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从“谢谢、对不起”一些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做起,服务体现周到,细节决定成败。因为,我们代表的不仅仅是我们自己,而是整个工商银行。

  三、职业纪律方面

  我没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没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礼品、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没有组织或参与涉及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等,一切遵照行为规范严格执行。

  四、职业安全方面

  我意识到遵循职业安全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关爱,在工作中提高警惕意识和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基本技能,平时按照规则制度和业务流程办理业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事故。

  通过对《员工行为规范手册》和《操作风险防范手册》的学习和自查,加深了我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防范风险意识的建设,更坚定了我执行行为规范的决心。

  业务自查报告 篇6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1、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所有的业务收入都全额缴入财政国库,并按时间、单位、票据票号、金额做好每笔收入台账,每月末按时与财政国库科对账;每一笔业务支出都严格按照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批的审批程序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2、财政票据指派专人专管,建立了票据领用、核销台账,年底按财政票据管理要求进行清零并注销。

  3、我局财务印章管理原则是:分开存放保管,监督审批使用。财务专用章由会计负责保管,法人印章由出纳保管。财务印章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

  4、财务科的职能职责明确,下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各自职责分工明确,会计与出纳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并相互制约。月末出纳的现金、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会计的账务必须与银行和财政的相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结账。会计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

  5、我局财务核算基本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与管理,但还不够完善,下步应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

  6、无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7、财政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使用,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科学规范,财政资金审核及时到位,无财政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这次自查自纠,是促使我局财务工作自我完善的一次切实可行的行动,使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从而使我局财务工作更加完善有效。

  业务自查报告 篇7

  XX支行在根据分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网点个人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个人外汇业务内部管理上:个人外汇业务内部管理指责明确,外汇政策的培训传导、日常检辅工作到位;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内部市场准入流程正确,备案材料齐全,无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经营的违规情况;开办个人外汇业务已配备必要的点验钞设备,个人外汇经办从业人员均已培训到位。

  2、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上:网点已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统一标识,网点信息变更或停办个人结售汇业务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备案,不存在超权限给予客户结售汇价格优惠的违规情况,不存在协助客户拆分结售汇,规避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违规行为,客户是凭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结售汇业务,购汇资金仅限于人民币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账户内资金,按规定办理个人结售汇的代办业务,是否按规定审核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本项目下的个人结售汇、超年度总额个人结售汇、超额个人手持现钞结汇业务(网点无此类业务发生),按规定先在外管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录入,录入信息和业务操作流程正确,个人结售汇错账调整是否按规定操作流程处理(网点无发生此类业务)

  3、个人外汇账户存取、转账管理:已按规定办理个人外汇存取、转账的代办业务,存取外币现钞业务遵循政策规定进行限额控制,超过的交易已审核并留存规定证明材料,不存在协助客户拆分存取款、规避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违法行为,非同名账户间外汇资金的境内划转审核并留存了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4、个人外汇汇款管理情况:境外汇出汇款业务遵循政策规定进行限额控制,超过限额的交易已审核并留存规定证明材料,已按规定办理个人外汇汇款的·代办业务,境外汇出汇款不存在个人直接到境外证券信托户的·汇款,境外汇入汇款不存在串户、串名现象。

  5、对私国际收支申报管理情况:跨境外汇汇款已逐笔进行了基础信息申报,境内非居民跨境外汇汇款、境内居民购汇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跨境外汇汇款、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等值5000美元以上收付款已逐笔进行了申报信息的申报,柜员对客户填写的申报信息有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该笔涉外收支的相关内容一致,无错申报、漏申报现象

  业务自查报告 篇8

  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我营业室在各项收费业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真实反收费状况。营业室员工在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xx]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2、我营业室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整个自查工作中,针对我行收费业务(电汇,购买重要凭证,挂失、补办等)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结算业务收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规定执行。

  3、保持成果,不断完善。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虽然我营业室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但仍建议经常性的进行类似的自查与学习活动!

  4、下一步工作

  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业务自查报告 篇9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

  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是保证本次业务培训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业务培训副组长,其他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学校根据实际特点,建立了“校长决策调控——副校长具体负责——中层以上相关领导组织落实——教师群体开展实施”的运行机制。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定计划,定期召开学习培训会议,研究有关业务学习的内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的培训活动,并做好检查、总结和反馈工作,把本次业务培训的任务落到实处。

  2、时间保障。我校认真的落实培训和学习任务。每周三下午第一节为全校师生练习写字的时间,每周四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为教师业务培训学习时间,以课堂教学活动为载体,组织教师进行学生习作自改互改、语文阅读教学等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与探索,提高了教师的业务素质。

  3、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保证经费投入是业务培训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为确保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有针对性地为教师订购了相关的书籍、报纸、杂志和音像资料;还以“班班通”项目建设为依托,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多媒体教室的配备、教师的改造,教学仪器、图书的补充等;购买每位教师一支毛笔和一瓶墨汁为练习写字而用;全校派小学教师外出参加有关培训126人次;这些都为业务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健全制度,落实培训

  学校注重教师业务培训过程的管理,各种教师培训档案资料齐备完善,分类存放规范。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立足本校实际,制定了促进学校和师生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教师业务理论学习制度、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制度、教师业务考核、奖励制度;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辅导、测试与评价制度;听课、评课制度;教学常规检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教学业务档案完备,包括教学工作计划、学科教学总结、教师学习培训记录及教育教学成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我校的学习培训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针对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满足教师专业化和个性化发展,结合本次业务学习的主题和内容,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

  1、小学生自改互改习作教学模式的传达、应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研室阮丕俊老师有关小学生习作自改互改的讲话精神,借助我校语文中心组李秋菊组长是“小学生习作自改互改”课题研究的成员之一,进行了小学生习作自改互改方面的研究与探索,不断总结习作教学、学生自改互改的教学模式,举行了“小学生习作自改互改”为内容的区级现场会,使老师们感受到了新模式的魅力。我校语文中心组由李秋菊组长负责印发资料组织培训学习,先后召开过1期培训会和三期专题研讨活动课,有韦秀瑛、韦艳珍、黄锦梅、李秋菊、韦芳萍、潘春燕等老师上过镇级小学生自改互改的习作研讨课,每次的习作研讨课,李秋菊组长都认真的组织评课和辅导。全校范围内,大的学校教师基本上掌握和会运用小学生习作自改互改的教学模式,小的学校氛围仍未形成,教师们的教学仍用陈旧的习作教学模式,尤其是年纪大的教师观念没有更新,这是我校开展新的习作教学模式的难点。

  2、小学“处理好教学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关系”业务培训。中心校要求各校开展业务培训,传达“教学处理好教学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关系”相关上级精神。通过学习和培训,我校各校各学课的科任教师认识到有关知识和要求,认真学习资料上的各种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借鉴或运用别人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3、区小学阅读教学研讨活动内容。阅读教学一直是语文课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我校派出的李秋菊、潘春燕等15位老师参加区小学阅读教学研讨活动,之后各校立即召集全体语文教师传达和学习有关精神,学习和了解“必须正确实施语文教学”的要求,结合自己的教学思路,对照教研室的教学要求,不断进行改进,提高自身阅读教学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4、教师写字培训。从上学期开始,各学校规定时间和任务给老师老师培训和练习。如陆小、羊小、二塘小学等定每周三下午第一节为全体师生练习写字的时间。播放古典音乐,全体师生伴着经典的`乐曲练习钢笔字和毛笔字,语文老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学校领导随机检查。老师们在这样的环境中放松身心,投入练字,情操得到不断的熏陶,写字基本功同时得到加强。目前这项活动正得到师生们的一致认可而正常开展。

  三、坚持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是教师业务培训全方位开展的平台。

  1、以课题研究带动培训。

  科研兴校是我校主要的办学思路之一。我们历来十分重视对教育教学规律的研究,以此带动教师培训。目前区级语文课题有的“小学字理教学的研究”。就能很好的切合了区教研室和语委办的写字培训要求,使教师们的写字基本功同时得到加强。那羊小学开展的区级语文课题“提高农村小学语文教师教学技能的方式与策略研究”,学校就能结区教研室关于处理好教学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关系业务培训要求,更深层次的研究教学的技术性和艺术性,真正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现在我校基本上形成了每个学科有课题,每位教师搞科研的局面,如语文以识字教学为突破口,数学以以问导学为突破口,英语注重口语教学,达到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教师成长的目的。

  2、外出学习培训。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充分学习、借鉴他人的办学经验,学习先进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是我们坚持的做法。开展教师业务学习培训来,我校共派出教师代表126人次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派出老师参加在区体育馆举行的阅读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等等。这样将先进的办学理念、思路、经验、最新信息由个体、部分辐射到全体,实现学习效益的最大化。

  3、个人研修加集体研修培训。

  个人研修是校本培训主要形式之一,学校鼓励教师自我研修。其次为了解决当前教师视野不够开阔,理念不够先进的局限性,我校采用“请进来”集体研修的方式,20xx年11月23日,在我校举行了“小学生习作自改互改”教学研讨,有幸得到教研室阮丕俊、王文彦等专家以及城镇四小教导主任罗凡等名师的亲临指导与点拨,帮助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使全体教师明确习作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和新动向,更新观念,逐步养成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习惯。再次举行同课异构——即“磨课”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1、业务学习的执行力度不强,出现前紧后松的现象。

  2、有的老师学习培训趋于形式,没有真正投入,不是真正的想通过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准。

  3、业务学习和培训不够深入,个别学校只是给老师们读读文件,实质性的工作没有做。老师们没能掌握和应用。

  4、规模较小的学校认识不到位,没能很好的去贯彻落实相关业务培训,如尚志小学、燕齐小学、忠党小学、文桐小学、兴江小学等工作展不开,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始终离老师们很远,学校工作推不开。

  5、部分教师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课堂教学水平提升不明显。

  6、各种材料的归档工作还不够齐全。

  五、整改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中心校加大工作力度,将业务培训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加强对教师应用学科教学模式情况的督查力度。

  3、完善各项工作的材料归档工作。

  4、开展学生作业评比活动和书法比赛,强化写字的训练。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一定把发现的这些不足和问题加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教师的业务培训,使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建设一支合格稳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而不懈努力。

  业务自查报告 篇10

  根据宁教监〔20xx〕7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严禁有偿补课和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强化和推进教育教学建设。我校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对“有偿补课”的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三位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各处室主任和书记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同时领导小组带领中层人员包年级、包任课教师,深入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具体分工如下:

  九年级:王xx(校长) 张xx(总务主任) 马xx(团委书记)

  八年级:李xx(副校长) 暴xx(教务主任) 王xx(办公室主任)

  七年级:马xx(副校长) 田xx(副校长) 马xx(政教主任)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举措:

  1、仔细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学校收到有关文件以后马上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分析了我校教师有偿补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审了专项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补课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补课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2、出台制度

  我们在成立组织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出台了《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规定(试行)》。要求教师廉洁从教,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同时对于仍然从事有偿补课的老师进行处罚:

  ①、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合格”;

  ②、取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等称号以及相应的待遇。取消当年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定资格;

  ③、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定位师德考核不合格,申请调离本学校。

  ④、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移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宣传教育。4月23日下午召开专题会,会上学习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使全体教师认清了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王校长做出重要讲话,强调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对全体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

  4、公开承诺

  在全体教师会上,王校长代表校委会成员承诺将不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不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最后,我们要求每一位教师签定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做出承诺:假如再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校以及上级部门的任何处理。

  5、召开家长座谈会

  召开家长座谈会是这次自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座谈会向家长汇报我校整治有偿补课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家长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并且做到:

  一、坚决不把孩子送到老师家去补课;

  二、理直气壮地拒绝老师有偿补课的要求;

  三、如果发现我校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及时向校长室举报或反映。

  并且向全体家长承诺: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督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6、开展教师座谈会

  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在采取各种禁止有偿补课的正面措施以外,分包领导深入各年级经常听课、评课,召开教师座谈会、研讨会等等一些教育方法,想方设法把教师的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来,转移到提升自己的素养和品位上来,转移到打造高效课堂中来,从而使教师在自然而然中远离有偿补课。

  7、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我校教师年轻、教学经验不足实际,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全校师生的读书活动,引导全体师生养成“爱读书、勤动笔”的习惯,在全体师生中普遍树立起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新理念,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引导教师、学生共同参与,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学生素质和谐发展;努力构建学习型校园,通过读书活动,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

  8、设立校长信箱和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三、效果明显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学校层面的有偿补课行为,也未发现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行为,作业量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不让有偿补课行为的发生”,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大整治的力度,巩固所取得的成果。

  我们相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有监督员的认真监督,有家长的支持配合,有我们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校一定会健康、和谐地向前发展。

  业务自查报告 篇11

  为进一步查找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保险业务的合规有序发展,xx商业银行根据代理保险业务自查方案要求,结合辖内实际,组织辖内机构开展了代理保险业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险业务开展情况

  至20xx年7月末,我行共代理保险业务xx笔,金额xx万元,实现手续费收入xx万元。今年共出险xx户,金额xx万元,已理赔7户,金额xx万元,拒赔xx户,金额xx万元,理赔 率xx%。目前与我行合作的保险公司有五家,分别是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保险业务是财险和寿险,当借款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或残疾时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期限内代偿借款金额,非意外死亡的`不在理赔范围内。

  二、自查情况

  (一)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情况。与我行合作的三家保险公司均无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情况,各家保险公司明确一名联系人员,主要负责单证的送达、保险金额的核对、保险理赔等工作。

  (二)销售行为规范及销售投资链结保险情况。xx商业银行目前代理借款人人身意外险、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等复杂保险产品,

  人身意外险是借款人在贷款出账后自愿投保,保险单证明确表明为人身意外险,不与我行的储蓄存款相混淆,不以中奖、抽奖、回扣或送实物等方式销售。

  (三)销售人员管理与考核情况。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监管要求,我行积极给各行办理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每个营业网点在代理保险业务前都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接受保险公司培训。我行按月对基层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考核,未考核到个人,按季计入绩效工资,我行与保险公司结算手续费时均据实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手续合规合法。

  (四)代理保险产品宣传管理情况。因我行只代理借款人人身意外险,在宣传上只是对借款人讲解参加借意险的好处,并未印制宣传材料。

  (五)严格保险公司准入条件。我行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充分考虑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经营业绩、社会信誉、理赔服务、计费标准等各项指标,目前与我行合作的主要的三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xx有限公司、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六)我行无通过网上、电话银行等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

  (七)积极处理保险理赔。各网点出现保险事故后,先通过我行中间业务人员进行报备,中间业务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待相关理赔手续准备齐全后,上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最多1个月内理赔,不符合的出具拒赔通知书。今年至

  6月末共出险xx笔,金额xx万元,已理赔x笔,金额xx万元,未处理的尚有xx笔,金额xx万元,较去年同期,出险、理赔情况基本持平。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不到位,理赔速度较慢。由于人身意外险的宣传不到位,往往在借款人非意外死亡后,出现拒赔,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造成理赔缓慢,借款人家属不理解,造成矛盾,影响了信用社信誉。

  (二)员工对保险的具体知识学习不够,不能满足客户更深入的咨询与服务,无法适当处理保险理赔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让借款人及家属充分了解保险产品性质,维护好社会形象,消除不良影响。

  (二)加强员工培训和学习,规范内部操作,做好风险防控。密切关注保险公司每年公司治理状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充足状况、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近两年受监管机构处罚情况及客户投诉处理等相关情况。

  (三)建立有效投诉处理机制,与保险分工协处,督促保险公司建立风险处置应急预案,确保能妥善处理保险理赔事件。

  业务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助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我社区支行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于当日日终后组织职工学习了该通知精神,并在会后对照自身工作情况进行了讨论及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对象和范围

  我社区支行自助设备为在行穿墙式设备。

  二、自查内容

  (一)基础管理情况:

  1、我社区支行坚持每天早晚2次检查自助设备运行情况,保证自助设备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

  2、已做到机具每天清洁卫生、定期保养维护自助设备,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3、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4、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已做到每月3次查看监控录像。

  5、自助设备管理人员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按月更换密码,备份密码及钥匙按要求分别保管。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柜)保管;备用钥匙按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6、更换自助设备管理员、加钞员严格按照总部要求进行备案,按要求进行记录。

  7、我社区支行严格执行总部统一制定的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自助设备正常运行。

  8、严格执行总部统一制定的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和操作规程。

  9、客户操作区有隔断挡板及一米线,使广大储户能够安全用卡、放心用卡。

  10、管理员、加钞员已完全熟练掌握了加钞、操作机具、修改密码、调阅监控等操作技能。

  11、每天4次巡视,以确保周边无可疑装置和粘贴物及虚假广告。

  (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

  1、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可以清晰的看到客户正面图像及进、出钞口现金装填过程的实时录像;回放录像客户面部特征及进、出钞口现金装填过程图像清晰。

  2、已安装防窥罩,所有摄像机都不能看到客户密码操作。

  3、图像数据记录采用数字录像设备。

  4、视频图像叠加时间和日期信息,数据储存时间大于30天。

  5、已有总部统一安装的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

  6、视频监控系统时间与自助设备时间保持同步。

  7、有独立的用户操作区域,已设置一米线、防窥罩、防窥挡板。

  8、自助设备采用实体砖。

  今后,我社区支行将进一步组织员工学习《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规定》。严格执行总部统一制定的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增强防范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按照总部要求及相关制度规范操作,确保我社区支行自助设备业务安全运行,稳健发展。

  业务自查报告 篇13

  限额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和方法,应用范围很广泛,但无论是在哪个领域或因何种需要而采用,都必然伴随着规避限额制度行为发生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政策执行力。为保障外汇市场健康发展,无外乎两种对策,一是“堵”,另一个是“疏”。

  一、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的背景意义

  我国自20xx年对个人结售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规定境内个人年度结售汇限额为等值5万美元,限额以内不再区分资金性质,超过年度限额结售汇,银行需对交易背景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个人资本项下需经外汇局核准。随着我国涉外经济快速发展,个人持有和使用外汇需求不断扩大,银行业务创新呈现出电子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在便利个人办理业务,减轻银行柜台压力的同时,规避限额管理分拆结售汇案件频发。尤其是通过电子渠道以分拆形式掩盖真实交易性质(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且案件手段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成为个人外汇管理的重点问题之一。20xx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实施了《关于银行开办电子渠道个人结售汇业务试行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41号文),其主要内容包括:

  对“关注名单”的构建、筛查、核查、添加、范围、报告及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外汇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通过限制“关注名单”内的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的便利程度,达到行政处罚以外的警示和预防违规行为的作用,对个人实行区别分类管理。电子渠道与银行柜台个人外汇业务管理原则一致,通过技术支持,实现在同一银行全渠道业务数据的定期筛查管理和名单共享。在关注期限内,银行不得为“关注名单”内的个人办理电子银行结汇和购汇业务,通过柜台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比照超过年度总额的结售汇要求,经常项下需进行真实性审核,资本项下需经必要的核准。“关注名单”的关注期限为被纳入“关注名单”之日起的当年及之后2年。

  二、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筛查标准

  根据监管部门和银行操作的需要,41号文对“关注名单”筛查标准做了明确规定。经筛查核实,在筛查期间内个人结售汇交易符合下列任何一类行为标准的,应被认为进行了分拆结售汇交易。

  (一)5人(含,下同)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结汇;且结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并每人划转接近年度总额的等值人民币资金至同一个人或机构账户。

  (二)5人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购汇,且购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并每人汇出接近年度总额的外汇资金至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或划转至境内同一个人(根据现行规定,境内外汇划转双方应为本入及其直系亲属关系)。

  (三)5人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购汇,且购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其在购汇前均收到来源于同一个人或机构划转的接近年度总额的等值人民币资金。

  (四)5人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结汇,且结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其在结汇前均收到来源于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接近年度总额的外汇汇款,或境内同一个人接近年度总额的外汇划转。

  三、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效果分析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20xx年1—11月,全国各分局共发现异常交易线索3574件,金额合计亿美元,涉及30,863人;向外汇检查部门移交案件和线索420件,金额合计亿美元,涉及5457人。其中,已查处案件144件,涉及1,227人,金额亿美元。20xx年,陕西省发现涉嫌分拆结售汇交易线索32件,金额1126万美元,纳入“关注名单”201人。从社会效果看,实行“关注名单”管理是确保国家个人外汇管理法规有效实施,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采取的必要监管方式,对分拆交易行为具有一定遏制和警示作用。以下通过典型案例进行“关注名单”管理效果分析。

  (一)境外汇入外汇、分别结汇、人民币转存同一账户,包括以下个典型案例:

  案例

  1、贸易项下分拆结汇。20xx年8月,香港A公司分散汇给境内王某等12人15笔外汇,合计金额51万美元,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转存某公司法人何某账户。据了解,与该公司合作的进出口公司面临破产,而该公司未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因此,让香港A公司将货款分散汇给公司员工,通过个人渠道结汇并转存至公司账户,王某等人被纳入“关注名单”,并移交检查部门。

  案例

  2、资本项下分拆结汇。20xx年6月,由境外母公司汇给在境内子公司员工高某等8人每人万美元,合计金额39,2万美元,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转存该子公司账户。据了解,结汇资金用于子公司增资和补充流动资金,高某等人被加入“关注名单”,并移交检查部门。

  案例

  3、劳务项下分拆结汇。20xx年2月,境内苏某香港注册公司法人,其通过网银将外汇汇给境内肖某等6人每人5万美元,合计金额30万美元,经银行柜台结汇全部提现,并分别以人民币现钞形式返还给苏某。为了应对外汇现场核查,苏某还与有关人员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金额为年收入5万美元。

  (二)人民币境内划转、分别购汇、汇出境外同一账户,包括以下2个典型案例:

  案例4:20xx年3月,境内蒋某将购买年度总额外汇所需人民币资金通过网银分别划转至权谋等12人账户,经银行自助渠道购汇并汇出境外,收款人为境外同一机构,合计金额等值60万美元,权某等人被纳入“关注名单”,并移交检查部门。案例5: 20xx年7月,境内19人通过电子渠道分拆购汇并汇款至香港李某账户,金额共计94万美元,购汇所需人民币资金来源于境内同一账户划转,该账户户主为李某丈夫,相关人员纳入“关注名单”和反洗钱名单。

  四、产生原因

  (一)政策因素。一是按照我国现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尚未完全放开对境内个人资本项下的外汇收支,如:境内个人直接对外投资,移民境外财产转移等,即使有相关政策,因提供所需材料繁琐,审批程序复杂,财产转移限额控制过于严格,使有境外投资、移民、购房需求的个人通过自费留学、旅游等经常项下用途采取分拆来实现。二是目前从事对外贸易的个人取得相应执照登记和对外贸易经营权成本较高,有一定难度,同时基于避税方面考虑,办理相关证照的意愿较弱,有些从事对外贸易经营的个人往往会选择分拆,借个人非经营项下流通或汇兑。

  (二)银行因素。我国属外汇管制的国家,个人经常项下完全放开,但超过年度限额仍需进行真实性审核。银行是确保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实施有效性的前沿,追求市场利润最大化是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目标。由于银行代位监管意识薄弱,真实性审核不严,受各种人情关系的影响,对异常情况难以发现,在一定程度上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起到了某介作用。

  (三)科技因素。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且全面覆盖和渗透到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每个领域,电子银行既符合市场发展规律,也是未来银行业发展的趋势。电子银行为社会提供极大便利,节约管理成本,减轻柜台压力的同时,一些恶意分拆者利用电子渠道的便利性和隐蔽性来扰乱正常的外汇秩序。从涉嫌分拆案件情况看,绝大多数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完成的。

  五、社会影响

  (一)弱化外汇政策执行力。规避个人结售汇限额管理的分拆行为,是恶意绕开了我国按照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交易背景,区分资金性质,实行分类管理的外汇管理框架和原则,影响了外汇管理法规实施的有效性。

  (二)扰乱外汇市场秩序。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扰乱了贸易、服务贸易、个人、证券等金融市场正常的外汇秩序。从查处案例情况看,有的借个人分拆资金流入贸易货款,逃避联网核查;有的借个人分拆资金流入外债,逃避外债监管;有的.借个人分拆将非法资金转移境外或通过分拆造成热钱流入境内,加大了外汇监管的难度。

  (三)外汇统计数据失真。通过外汇管理部门核查取证情况看,涉嫌分拆的个人在填写或申报相关栏目中都没有填写真实的外汇用途和来源。如:分拆购汇汇出用途填写为教育培训或咨询服务,分拆结汇来源填写境外劳务或赡家款等,反映了分拆结售汇行为扭曲了外汇收支、供求关系、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导致个人结售汇统计不真实,给国家决策依据数据基础带来一定影响。

  六、“关注名单”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电子银行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关注名单”管理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规避限额分拆行为起到了警示和限制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反映了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之处,值得关注。

  (一)“关注名单”管理系统功能不一致。由于各银行在人力、技术、现有系统承受力等方面参差不齐,因此形成“关注名单”管理系统功能设置不一致的现状。如:中国银行由基层网点人工负责筛查工作,添加“关注名单”后报上级管理部门;工商银行由各省级行电子银行部负责筛查工作,并添加“关注名单”;招商银行由总行负责基础数据的统一筛查,将“关注名单”下发至各省级行自行添加。由于科技手段和人工操作筛查有一定差别,易出现银行人员责任心不强,筛查添加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关注名单”管理信息不能共享。我国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尚处试行阶段,“关注名单”管理信息仅适用于同一银行的柜台和电子渠道共享,受技术等方面因素影响,即使在同一银行内也难以满足查询需要。由于“关注名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未实现各银行之间、银行与外管局之间共享,给跨银行、跨区域、跨渠道再次实施分拆行为造成机会,没有彻底遏制和杜绝分拆结售汇行为发生。

  (三)“关注名单”管理提示程序不规范。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41号文件规定,要求银行应采取适当方式提前提示个人将纳入“关注名单”管理,未明确适当方式涵盖哪些具体内容。监管发现银行采取的提示方式不统一,也存在不提示的问题,在“关注名单”提示程序方面法律依据不够严谨,容易引起银行和监管部门与被关注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

  (四)“关注名单”关注期限定位不准。按照41号文件规定,“关注名单”的关注期限为个人被纳入“关注名单”之日起的当年及之后2年。在具体执行中发现,由于当年年初与当年年末的被关注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相差半年以上,结果出现纳入“关注名单”的实际执行期限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人有失公平。

  (五)为分拆提供人民币资金“关注名单”不明确。按照现行规定,5人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购汇,其在购汇前均收到来源于同一个人或机构划转的接近年度总额的等值人民币资金,应被认为进行了分拆购汇交易。但为实施分拆提供人民币资金的个人如何关注法规不明确。银行认为,境内划转人民币不受任何限制,且本人未购汇或结汇,纳入“关注名单”法律依据不足,银行内部也没有相关规定,造成以上行为游离于外汇管理之外的现状。

  七、“关注名单”管理机制完善思路与建议

  (一)完善政策合理引导。提高外汇管理法规的社会认知度。逐步放开个人资本项下管理与服务。当前,我国个人外汇管理的难点问题是,资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借非经营性个人经常项下渠道流动和汇兑。为适应个人外汇收支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外汇管理应对个人资本项下资金流出入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妥善处理好个人收支便利和风险可控的矛盾,疏堵结合,开正门,堵歪道,在坚持真实、合理原则前提下,为满足个人资本项下外汇收支需求提供合法渠道和政策支持。

  进一步完善“关注名单”管理机制。一是规范“关注名单”提示法律程序。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一旦该权利由于某种原因被加以限制时,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履行一定程序告知当事人。因此,建议总局在“关注名单”提示或通知的法律程序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便于银行在执行中做到统一规范化,避免因此产生纠纷。二是统一“关注名单”关注期限。由于当年被纳入“关注名单”之日起的时间不一致,为公平起见,建议将“关注名单”关注期限为被纳入关注之日起计算满3年。三是为分拆提供人民币资金纳入“关注名单”管理。建议将以分拆结售汇为目的提供人民币资金的个人纳入“关注名单”管理,银行应按照外汇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二)强化综合信息管理与共享。构建全国“关注名单”管理系统平台。目前,我国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尚处试行阶段,在管理方式和数据渠道利用方面比较单一,未起到防范个人通过跨银行、跨区域交易,规避外汇监管的合力作用。建议在总结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试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资源设置,依托个人结售汇系统平台,增加“关注名单”信息管理模块,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实现全国范围内共享,便于银行办理业务时登陆查询,进一步提高“关注名单”数据发布及运用监管的实效性。

  将个人分拆结售汇与个人征信管理挂钩。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诚信问题已经渗透到我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能否自觉遵守外汇管理法规,反映了个人对社会的信用程度。因此,外汇管理应加强与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反洗钱部门之间的监管协作。通过数据清理、接口程序开发、数据测试,对不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出借年度限额、实施分拆结售汇添加到个人征信系统,有利于提升联合监管水平,促进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信用体系对外汇管理起到法规宣传、信息披露、履行义务的提示和辐射作用。

  业务自查报告 篇14

  按照xx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依法行政中期督查的通知》(陇依法办〔20xx〕7号)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积极参政议政、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晴雨表”、“调节器”、“减压阀”。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有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了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203批99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58件,化解信访件83件。

  (一)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今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如何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初步形成了“信、访、网、电”一体化的群众诉求受理网络,为群众诉求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完善了绿色邮政、信访热线,“网上信访”,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大胆创立并推行‘信访代理制度”。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了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将接待来访、办理来信、督查督办、网上投诉等全部放在网上流转,把受理、办理和答复等重要环节通过网络公开,基本实现了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市、县(区)全部实行联合接访,把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集中起来联合接待上访群众,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礼县创建了“8641”信访接待大厅工作法,即:8个部门进驻信访接待大厅,开设6个接访窗口,通过乡、部门、联席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四级会诊、一站式办理解决。全市9县(区)积极推行并逐步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建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全国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逐步把网上信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渠道。今年年初,市信访局和各县(区)信访局基本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交办”。市、县(区)两级信访部门全部开通了信访微博,群众在网上反映的有关信访方面的问题,我们积极快速做出回应。市信访局高度重视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信访事项,每日必看甘肃吧、xx吧,查看群众通过贴吧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回应和办理工作。

  (二)信访工作责任不断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使信访工作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解决了一大批单靠一个部门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信访突出问题。制定了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强化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市、县(区)两级信访部门认真履行《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职责,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信访条例》赋予的职责,各级信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导落实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信访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努力探索规律,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建言献策,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努力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充分发挥了“第二研究室”的作用;不断加强对全市信访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了一批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成功经验。各县(区)信访部门勇于实践、探索总结、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发展,使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市、县(区)两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实施对信访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两个文件出台后,武都区制定出台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凡信访案件督办三次仍未办理的,部门或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康县等有关县(区)处理了一批因信访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干部。

  (三)信访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普遍实行了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开展了开门接访、联合接访、下基层巡访等活动。普遍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成县、徽县等县(区)信访部门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成县、文县等县(区)大力推行信访听证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作用,做到一案一套听证方案,一事一套解决办法,通过听证会的方式成功化解了5起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西和、礼县、两当县等县(区)探索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三级终结”制度;市信访局、徽县信访局等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及“信访代理”制度。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xx市及文县、康县等县(区)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通过信访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四)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国家信访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自5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好《办法》,我市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今年5月,我市积极开展了以《信访条例》为主要宣传内容的“信访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反映诉求。我市在xx电视台黄金时段全文播出了《办法》、在《xx日报》全文刊登了《办法》。为了加大宣传效果,市、区两级信访部门在武都区盘旋路街心花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各县(区)信访局都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李德平在xx日报上发表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的署名文章,并就我市学习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信访秩序,提升信访工作效能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访。5月13日,市信访局立足现有的办公条件,充分利用信访接待室、门厅、楼道走廊处悬挂张贴国家信访局出台的《办法》《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示意图》等。通过宣传活动,完善了与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沟通协调,为信访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汇聚了信访工作正能量,更好地践行和检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大力规范信访秩序,既规范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的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一方面,通过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接谈、受理、交(转)办、解决、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用制度确保了信访事项及时进入程序,得到妥善处理。另一方面,教育和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六个不得”行为的信访人依法处理。目前,一个“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已经基本形成。

  (五)《信访条例》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过程中,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与《信访条例》衔接配套的法规和制度。市信访局及时制定了《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和《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工作规则》等。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以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健全完善了办信、接访、督查、复查复核、信访责任追究等配套规章制度,这些都从整体上构成了与现阶段形势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法规和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信访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行,标志着我国信访制度日臻完善,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不断迈出重要步伐。

  二、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推动“事要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实际问题。

  (一)信访部门法律职能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我国信访工作的最高法律是《信访条例》,条例对信访机构的职责规定还需进一步细化。

  (二)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衔接中还需进一步厘清。实践中,对按规定应由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受理办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还未完全实现由政法部门完全办理,信访部门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目前还仍由信访部门办理。

  (三)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依法三级终结还有待逐步规范。信访群众大多数通情达理,但确有少数上访人信奉“闹而优则利”,他们漫天要价,无理取闹,为了醋精名单的化解,协调会开了一次又一次,化解方案推出一个又一个,尽管每一个方案都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一再向上访人倾斜,但是只要满足不了这些人的无理要求,他们就不断缠访闹访;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越级来市赴省进京上访,出现“事已决、访不息”的现象。从现行政策和法规看,对此类信访人员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基层在处理时,感到十分尴尬,工作难度大,依法终结虽然从程序上达到三级终结,但上访人还是依旧上访,实践中体现为“程序上终结”,“上访未终止”,依法终结还需逐步规范化、法制化。

  三、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建议在适当的时候重新修订《信访条例》,以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要求。

  (二)建议将信访部门工作机构及职能、权限重新合理界定。

  (三)建议出台《信访法》,将信访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建设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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