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自查报告(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金使用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1
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司对20xx年省、市商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20xx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得到由省商务厅扶持,省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共191.45万元。其中:
⑴、出口信保扶持资金43.30万元;
⑵、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72万元;
⑶、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10万元;
⑷、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⑸、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6.15万元。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出口信保扶持
20xx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出口信用保险费用4.45万美元,根据“湘商财[20xx]100号”文件《湖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我公司可获得所缴保险费25%的资助1.11万美元,另外公司20xx年度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银行借款利息73万元,根据湘商规财【20xx】100号文件规定,上年度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可享受信保项下融资贴息36.52万元,因此,我司20xx年度出口信保扶持资金43.3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保险费和银行借款利息的支出。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20xx年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处理病害猪885头,处理方式采用深埋、焚烧,由此产生的生猪成本、人工及燃料费用近88.5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xx]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20xx年度我司已享受的72万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已通过专项应付款冲减了20xx年的损益,弥补了公司生猪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
3、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6万元,通过对自身生产设备技能进行研发和改进,共获得了6项专利技术:
1、大猪行吊装置,
2、输送轨道支撑架,
3、去毛机输送装置,
4、去毛机挡齿支架,
5、烫毛池缓冲装置,
6、输送齿轮盘。这些专利的使用率达到94%,同时根据湘财企指(20xx)85号文件规定,我司获得该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技改支出,且建立专账进行结转。
4、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屠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0亩,拟投资1.29亿元,建设期20xx年06月—20xx年06月,计划完成加工乳猪胴体80万头,中猪胴体50万头,加工冷鲜制品28350吨,新建烤中猪深加工5000吨,火腿深加工5000吨,新建库容1.50吨的冷藏库,达到物流配送50000吨的规模。该项目符合湖南省定点
屠宰企业设置规划,能够承担本地区主要肉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任务,截止20xx年底,已完成投资1930万元,并同时已经享受财政支持专项资金60万元,目前公司对该项目设立了专账,此专项资金已投入并用作项目性支出列支。
5、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20xx年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对自身产品投入55000元进行国际食品质量体系认证,同时花费44950元促使“华乐”商标在新加坡注册,依据湘财外指(20xx)150号文件规定,我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均属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范畴,并得到财政扶持资金61500元。项目资金已经在帐面上已作项目经费列支,弥补了前期损益。
二、各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情况
1、出口信保扶持资金
20xx年度公司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方式,获得了一定金额的出口信保扶持资金,且拔付到位。首先,使我司融资成本降低,还降低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同时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公司对于收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业务可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收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业务可投保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采取灵活便利的支付方式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而抓住贸易机会。其次,有利于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出口企业可以借助中国信保提供的“资信评估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调查国外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相关国家的国别风险。再次,有利于公司获得融资便利。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其收汇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人,出口商因收汇风险降低而更易于得到银行的融资便利。另外,许多买方在出口商提供融资的情况下才愿意购买商品,出口商只有在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后才能安全地向买方提供信用限额。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建立健全专账,真实核算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并按规定申报享受到我司应得到的财政扶持资金,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减少了屠宰加工过程中的损失。
3、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
从20xx年01月到20xx年01月,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6万元,财政扶持10万元,完成了6项专利技术(1、大猪行吊装置,2、输送轨道支撑架,3、去毛机输送装置,4、去毛机挡齿支架,5、烫毛池缓冲装置,6、输送齿轮盘)。这些专利的使用率达到94%,这些专利在我司运行二年以来,每个月可减少5个员工人工成本,按每个月工资2500元计算,可节约15万元,通过项目技术改造后,让产能有很大提高,可增加年产能500吨,增加产值2260万元。根据现在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来看,上述6个技术改造和研发项目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推广性。
4、屠宰升级改造项目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屠宰升级改造项目分二期建设,第一期(20xx年06月—20xx年06月),计划投资78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承担本地区主要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同时能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生猪无害化处理,增加待宰车间和设施,满足生猪屠宰加工的需求。
5、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公司历行四个月,即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5月31日推行GB/T22000-20xx/ISO22000:20xx,投资55000元,财政补贴38500元,成功建立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卫生质量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制定、实验室检验、设备维护、原辅料采购、仓储管理等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管理体系推行几个月来,不断得到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得到加强,②、厂区环境卫生得到改善,③、各项业务过程记录逐步完善,达到可追溯的管理要求,④、提高了资源管理效率。
为了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于20xx年开始实施商标战略,20xx年01月开始,投资44950元,财政扶持23000元,在新加坡注册“华乐”商标。并于20xx年04月11日完成,“华乐”牌冻猪肉产品虽然在商标战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它还是一个自主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不是很高,公司在分析了产品出口、贸易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冻猪肉未来发展的趋势后,公司提出了“借势造势,借船出海”的战略思想,迈出了寻求强势联盟,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的步伐。20xx年05月开始与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终端客户实施战略联盟。产能近期达到6050吨,中期将达到8000吨,产销量以及市场占有率稳居同行业第一,并将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三、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结论
我司20xx年所申报的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省市县匹配、
银行贷款和项目自筹经费均能按照计划进度要求及时到位,另外财政拨款扶持的191.45万元,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司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司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前期期间损益、建筑物装饰、设备购置、采购原材料、试验外协和支付员工工资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完成或在建实施过程中。
6、所申报项目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项目以最低成本达到目标,节约了资金,且通过省财政资金的投入带动,从而实现更多的项目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3、希望今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仍然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无偿补助。并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自主品牌出口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帮助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获取银行贷款。
4、对年纳税额达到一定规模,纳税额增长达到一定比例,吸收本地劳动力较多,创新技术带动行业提升的中小出口企业,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奖励。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2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20xx〕147号、云族发〔20xx〕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20xx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情况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20xx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xx〕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xx〕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xx〕01号。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xx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xx〕25号、西财农字〔20xx〕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xx〕278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xx〕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xx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
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
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3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xx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20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20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xx年度以习财农[20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xx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4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5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6
为推动中央、省级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农业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农业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我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自查小组,并认真仔细逐项逐笔进行自查,现将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人负责,明确任务
20xx年7月1日迅速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股、涉项站股的人员为成员,分工负责,明确各涉项站股工作职责,由各涉项站股长为责任人。对项目帐务、项目方案、项目资料、项目实施地等,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项对照清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折不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始终围绕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基本任务,管好用好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二、实事求是,做好自查工作
(一)、项目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
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根据“城乡统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总要求,按照“因地制宜、产业支撑、突出特色、利用合理、良性循环”的原则,在龙沱乡修文村实施了20xx年度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和农村文明提升工程。
1、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
发挥已修建蓄水池80口,喷灌系统一套作用,对4500亩茶园集雨节灌和喷灌;新建了蓄水池1口(25m3)。同时解决人畜自来饮水和獭兔养殖场用水。
2、清洁田园
实施稻草、玉米秸秆覆盖还圆,堆沤发酵或加工成饲料等处理农作物秸秆,完成示范面积2500亩,建立了秸秆腐熟池2个,重点解决农田秸秆野外焚烧和乱堆乱放的问题。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在项目区大力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IPM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田精准施药技术4500亩,防止化肥、农药对农田、水体和农产品的污染。
4、建农村户用沼气池
国债沼气项目除外新建了农村户用沼气池3口(计划8口),通过“一池三改”,即建农村户用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主要建立猪-沼-茶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处理人畜粪便和秸秆,实现农村人畜粪的合理循环利用。
5、清洁水源,建农村污水处理池
新建了农村污水处理池(含厌氧池和净化池等)16口(计划30口),安装了净化污水排放管500米(计划1000米),处理和排放生活污水。
6、新建农村垃圾站
新建了农村垃圾箱19个(计划20个),垃圾处理场2个,处理生活垃圾。
7、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
新建了田间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箱12个(计划45个),收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地膜等产生的废旧包装瓶、袋及塑料。
8、消灭农田害虫
在田间安置了频振诱虫灯20盏,诱杀农田害虫。购置机动喷雾器10台,组建了机防专业队,开展病虫统防统治。
9、清洁庭院,购置垃圾清运车
村道入户、完成了农户庭院院坝水泥硬化200户,使其环境美观清洁。购垃圾清运车3台和沼渣液槽车2台,清运农村垃圾和沼渣液。
10、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
设立了村卫生监督管理员2名,负责收集、分类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平时监督卫生。制定村规民约管护好乡村清洁工程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11、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农田清洁生产
制定了项目村优质茶叶、水稻、玉米清洁生产技术规程各500份,指导当地农民按要求组织生产,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12、实施科技入户工程
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和实用技术培训。
组织农业、水利、卫生、文化等部门深入乡镇项目村,开展科技服务和举办技术讲座;组织农业局土肥、茶叶经作、植保、科教、农技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按照农事季节,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培训农户420户,培训农民3000多人次,使项目区农民基本掌握农田清洁生产技术。建“科技书屋”1个,在项目村人口集中的村委会驻地建科技书屋,通过项目支持和县级相关部门捐赠,添置农业科技等图书200多本,提高村民科学种田水平,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二)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计划国家财政投资10万元。其中: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计划投资1.0万元,清洁田园计划投资0.13万元,建农村户用沼气池计划投资0.4万元,建农村污水处理池计划投资3.05万元,新建农村垃圾站计划投资0.55万元,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计划投资1.5万元,消灭农田害虫计划投资1.7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计划投资0.25万元,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计划投资0.15万元,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计划投资0.6万元,科技入户工程计划投资0.5万元,标示牌计划投资0.1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国家财政投资9.906万元。其中: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补贴1.0万元,清洁田园补贴0.13万元,建农村户用沼气池补贴0.4万元,建农村污水处理池补贴3.05万元,新建农村垃圾站补贴0.53万元,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补贴1.426万元,消灭农田害虫补贴1.7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补贴0.25万元,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补贴0.15万元,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补贴0.6万元,科技入户工程补贴0.5万元,标示牌补贴0.1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报账制度开展工作,并做好项目事前论证,事中操作规范,事后自查监督,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做起,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让农民群众在强农惠农政策中实实在在得到好处。在财政资金及时全额到位情况下,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完成,资金严格按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遵守财经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生;按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公示制、报帐制;专款资金实事求是开支,凭证、票据合法,真实有效。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资金到位迟,部分项目提前实施,项目整体效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整改措施。加强项目计划性安排,讲求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作,发挥最大效益。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7
20××年度,我会严格按照xx总工会《关于下拨20××年度中央财政第一期专项资金的通知》、xx总工会《关于下拨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期专项资金的通知》及《xxxxxx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x财社〔20××〕7号)规定,切实加强工会帮扶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具体情况:
1、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我会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和xx财政厅、xx总工会及市总工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xx区总工会“三重一大”制度》、《xx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施细则》、《xx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的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拨付情况:
我会专项帮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都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邀请区纪委综合管理办公室派员列席会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给帮扶中心,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等现象;做到收支平衡,有无跨年度使用、超范围使用等现象。
3、资金监管情况:
我会帮扶中心存档的帮扶资金会计资料完备,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资金预、决算报表及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上报数据与存档数据一致;帮扶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工会拨款做到专户管理、全口径预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监管制度。
4、档案管理情况:
我会困难帮扶档案制度完善,审核程序规范,建立有公示制度,档案信息真实完整;建档标准科学合理,能及时对档案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帮扶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到目前为止,我区10个乡镇、11个系统工会均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区总工会共建立困难职工档案1396个。
5、帮扶项目情况:
我会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进行帮扶,帮扶对象在建档困难职工范围内。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的标准确定合理,实名制报表与财务入账凭证一致,相关证明材料完整。
6、资金发放情况:
我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虚列开支、冒领、挪用、占用、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超标发放等问题;资金发放程序比较规范,手续完备;我会是建立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的。具体资金使用发放情况如下:一是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发放情况:中央财政下拨给我区的专项帮扶资金为21万元(第一期6万,第二期15万),我会共救助129人。其中,用于生活救助3.108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62人;用于助学救助1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5人;用于医疗救助12.5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50人;用于特困日常生活救助4.392万元,共救助特困职工12人。二是xx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发放情况:1、xx财政下拨给我区的专项帮扶资金为11万元,我会共救助135人。其中,用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1.55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14人;用于生活救助5.2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104人;用于医疗救助4.25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17人。2、xx财政下拨特困职工日常生活救助3.168万元,共救助特困职工9人。
二、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帮扶资金使用的`形式较单一,仅局限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及助学救助三方面。
(二)我会是通过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的,但在发放时只发卡,没有要求帮扶对象签名领取、盖手印,手续不够完善。
(三)由于把关不够严谨,有时出现困难职工档案个别住处不全,有的身份证号码不正确,有的没有联系电话,个人信息不完整的现象,给信息的录入和监督查询带来不便;存在个别帮扶对象由于交通条件和外出不在家等原因有代领代办手续的现象。
(四)帮扶对象材料在录入帮扶系统时遇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我们要学习兄弟县市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不懈地抓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多策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帮扶资金除了用于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还可以用到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上。
(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专项帮扶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三)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帮扶资料审核、录入必须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管理科学有序,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达标。
(四)在帮扶信息录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请教上级工会,防止问题的滞留,造成录入信息的不规范。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8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9
根据《xx县教育系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我校20xx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组员:学校中层领导、班主任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一)、“一补资金”
1、做好“两免一补”宣传工作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任何乱收费行为。
3、“一补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及时。
学校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在校内醒目处公示拟贫困寄宿生名单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召开家长座谈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20xx年上半年“一补款”7月3日到帐14500元,共有29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于7月31日全部发放;下半年“一补款” 11月19日进帐12500元,共有25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12月31日全部下发到学生手中。
(二)、营养餐
营养餐制度齐全,机构健全,有营养早餐周食谱,周预算,有发放样表、有学生领取营养餐签名表等,材料规范齐全。营养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营养餐投入使用情况
1、营养餐购物:我校早餐为学生准备的营养餐形式多化,主要以鸡蛋、牛奶、饼子、炒菜为主。购物形式主要采取专人配货送货。
2、营养午餐资金的管理办法:我校营养午餐专项资金采取专人管理,统一核算。
(1)由专人负责采购,验收货物质量。
(2)由专人做好实物收发帐,做到账、食品相符。
(3)实行专款专用,与学校公用经费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对当天就餐资金进行估算,若开支资金低于3.00元标准,第二天适当增加;若超过标准,第二天适当减少,月底进行统一核算。让学生吃好吃足每天3.00元的`营养餐补助资金。
20xx年2月28日8370元,
4月30日进帐6318元,
7月31日进帐7452元,
11月19日进帐7295元,
12月31日进帐8140元。总计37575元。
于2月28日支出营养餐款4185元、4185元,
5月31日支出6318元,
7月31日支出7452元,
11月22日支出3945元,3360元。总计29435元。
20xx年营养餐总计37575—29435=8140元,余下的8140元于xx年1月份打给商家。
(三)、幼儿贫困资助
12月31日进帐1500元,当天三名幼儿学生领取500元/人贫困资助金。
(四)、一颗蛋工程
上半年于7月30日进帐3450元,享受学生46人,于7月31日打给服务于学生“一颗蛋”的商家3450元。
下半年于11月19日进帐2475元,享受学生33人,于12月31日打给服务于学生“一颗蛋”的商家2475元。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xx学校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1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至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05万元,塘10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
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
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
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
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
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
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11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xx〕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救灾资金使用合理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2、救灾资金账目清楚
经过我镇对20xx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3、救灾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健全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二、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20xx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重损房维修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维修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重损坏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5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下发的文件未采用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存在一定的不规范。
二是救灾资金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资金时标准还不够准确具体。
四、自纠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12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20xx]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专项资金情况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3)、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13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的通知》(茂财监[20xx]6号)的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从6月初开始,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域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到我区的指标金额为64.4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到位。目前使用或拨付省级专项资金1653.6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使用或拨付资金909.34万元。目前,结余97.53万元,结转资金为646.79万元。在日常管理中,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分配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
主要采取账务检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财政管理部门负责自查资金拨付、使用、结余或结转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自查发现,存在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过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项目申报单位进展缓慢。如旅游扶贫专项资金400万元,该项目申报单位-茂名百越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园(冼太夫人故里景区)尚未申请竣工验收。农业类的资金,由于主管部门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于20xx年底才成立,业务方面同电白方面有些仍然需要衔接。还因为企业自身申请进度的原因,导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过慢。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种粮直补资金等专项资金均是主管部门做方案,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到个人。
四、整改意见和措施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加强指导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进度,着手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加强专项资金定期管理。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14
昌乐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xx年,是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健全帮扶网络,使帮扶基础扎实稳固。采取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行源头帮扶;加大送温暖力度,进行生活帮扶;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进行助学帮扶;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实现医疗帮扶;开展“结对帮困”活动,进行社会化帮扶;关爱农民工群体,进行特别帮扶等帮扶措施,竭尽全力为困难职工解难事、办实事,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制定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资金预决算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下面把中央帮扶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劳模状况:
全县共评出市级以上劳模87人,其中全国劳模1人,省级劳模32人,市级劳模54人。通过调查发现,劳模的'生活状况,除了个别评选年代较早的农民劳模和下岗失业劳模外,总体来看好于一般职工,但仍有20名劳模因家在农村,年老多病,或者原所在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我们都及时给予了救助。每次救助都是上门入户救助,并填写救助凭证和本人签字认可。
二、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0xx年12月26日接受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15000元,于20xx年1月开始通过走访入户把全部专项帮扶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实现了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使大批困难职工得到了帮扶救助,生活得到了有效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检查情况:
20xx年特困生资助20000元。20xx年收省市劳模慰问金20000元,付出20000元。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春节走访困难职工7500元,特困生资助29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走访慰问金:10000元,付走访春节慰问4100元,劳模走访2588元,走访困难农民工800元。收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补助27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收市拨劳模慰问金:18000元,金秋助学金:60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000元,春节走访特困职工补助金15956元,特困助学6000元。
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细化标准,规范程序,切实把帮扶救助工作做实、做好,把帮扶资金管好、用好。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15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20××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20××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20××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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