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3)

时间:2022-07-24 03:31:37 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监督权

  乡、民族乡、镇人大审议乡、民族乡、镇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其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有权罢免、撤销乡、民族乡、镇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

  六、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一)代表的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举产生。

  省、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二)代表的职权

  1、会内职权;

  (1)提出议案权。

  (2)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3)选举和决定任命的投票权。

  (4)审议权。

  (5)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6)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7)调查提议权。

  (8)表决权。

  (9)免责权。

  2、会外职权

  (1)与原选举单位保持联系权。

  (2)视察权。

  (3)召集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4)其它会议的列席权。

  (5)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

  (6)原选举单位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列席权。

  (7)人身特别保护权。

  (8)代表特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相关文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及作用10-28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内容10-28

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06-19

面试的主要内容07-31

水的主要内容12-05

平凡的世界主要内容04-29

野火集主要内容10-25

平凡的世界主要内容08-24

写景的作文的主要内容07-05

面试测评的主要内容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