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实施细则
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成为职工群众的表率。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先召开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一、主席团成员由职工代表中的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组成。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二、主席团职责是:主持大会的召开,领导和处理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审议确定大会的议程、重要文件和事项;审议大会的决议和重要决定;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等。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总经理、工会或三会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议题:应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发展、开拓、经营管理、用工、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来确定。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一、预备会议程序:选举大会主席团,由工会主席汇报大会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建议;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二、大会程序: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总经理作工作报告;工会主席就上次决议落实情况,提案处理情况作报告;上级领导讲话;分组讨论;各代表组向大会主席团汇报;代表发言;表决大会决议、决定和各项方案;致闭幕词,大会结束。
第十六条 决议的形成。
一、大会主席团根据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草案。
二、 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以形成决议,决议以超过到会代表的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三、 对形成的决议,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企业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修改,须认真执行。
第十七条 提案审查处理制度。
一、 征集提案程序。
1、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由工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向职工代表发放提案表。
2、 职工代表在宣读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后广泛收集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提案表必须由两人以上附议生效。
3、 将提案表送交工会提案审查小组。
二、提案处理程序。
1、由工会将提案分别交总经理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并规定期限检查、督促完成。
2、 提案无论有否价值,均应根据书面形式在提案表中予以答复,对不够立案条件的提案退给提案人并予以说明。
3、 对有价值的提案应实施,并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工会主席报告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第五章 工会
第十八条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
一、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二、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三、公司工会委员会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其工作内容是:
1、 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 提出召开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 征集、整理提案,交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
4、 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群众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 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6、 向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于2014年7月8日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第二十条 本细则修改权属职工大会,解释权属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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