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学院请假制度

时间:2022-12-10 07:02:55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化学与环境学院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我系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加强对学生的监督管理,现对学生的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和补充。

化学与环境学院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校、院系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认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的同学应事先到学习委员处领取请假条,按要求如实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具体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

  2、学生请假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的相关程序:

  请假三天之内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院主任批准;在校外进行班级活动,请假需领队老师签署意见。提出申请并经审批通过方才生效,口头请假无效(如遇到紧急情况可电话直接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事后要及时与已打电话的班主任或辅导员补请假条),请假条由各班学习委员交到学院学习部处存档。

  3、请假只含早操早读的,请将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给辅导员办公室,一份给自律部。

  4、请假只含日常的课堂或晚修的,请将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给辅导员办公室,一份给学习部。

  5、请假只含的晚上不在校住的,请将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给辅导员办公室,一份给宿管阿姨或阿叔。

  6、请假含早操早读及日常的课堂或晚修的,请将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给辅导员办公室,一份给学习部,一份给自律部。

  7、请假含早操早读、日常的课堂、晚修及晚上不在校的,请将请假条一式四份,一份给辅导员办公室,一份给学习部,一份给自律部,一份给宿管阿姨或阿叔。

  8、病假须附校卫生所、医院证明或病例本复印件,如病假3内无相关证明材料的需亲自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按相关程序进行请假。

  9、凡请假一律填写统一格式请假条(由院里统一发放的请假单),如请假期限已到的,要按第1、2点的请假的相关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自己请假的,应及时先用电话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并向班长说明情况,由他/她代为办理补假手续,班长需及时向院学习部反馈情况。补假期满,要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周日晚上到周五下午(不含周五晚上)为正常在校时间,晚上要回宿舍住。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回校住的,一定要在离校前办好请假手续(若请假的当天晚上无课,也无晚修的,学习部将不会统计在考勤中)。如果没有写好请假条,被学校或学院查到将视为夜不归宿。即便提前跟辅导员或班主任电话告知,也要受到处分,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擅自外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记过处分。通报批评属于学院警告,没有处分文件;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都会有处分文件,将进入学生的毕业档案。

  2、若因临时有事,来不及补请假条的(晚上还能回学校住宿的),可先给辅导员打电话说明,也要给学习部说明情况,可事后再补请假条。

  3、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当旷课处理。如有先斩后奏,按旷课论处(突发事件且有相关证明及证明者除外)。

  4、学生请假3天以上的,在院主任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5、根据《嘉应学院学生手册》的嘉应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第八条三(一)第2点,全勤(含上课、晚修、校系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事假,六节以内以全勤计,六节至十节(包括六、十节)的加2.5分,多于十节不予加分,参加校、院组织的会议、活动等需请假的除外,但要有有效证明);病假,十一节以内以全勤计(出示相关证明:①大医院的病历证明;②校内卫生所的病情证明;③带有公章的门诊病历证明),十一节至十七节(包括十一、十七节)的加2.5分,多于十七节不予加分,若请了病假没有出示以上三点之一的病情证明,将归纳到与事假情况处理。

  备注:

  1.该制度即日起生效;

  2.从开学到现在之前的病假以修改后的制度进行处理,十一节以内以全勤计,不需要出示相关的病历证明。

【化学与环境学院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怀化学院商学院06-21

学院请假条12-15

学院请假条07-14

职师学院学院请假条07-17

化学学院口号03-31

公司请假制度08-18

公司请假制度10-26

学校请假制度09-15

员工请假制度08-10

员工请假制度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