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15 21:55:53 制度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xxx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2

  一、餐具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在专间或专区内进行。专间或专区内洗、消毒设施标识明显。废弃物盛放应有盖,使用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标准。

  二、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用具。餐具、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应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五保存的顺序进行。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用具应分开存放。

  三、消毒后的餐具、饮具、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备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应有明显标识。保洁柜或保洁间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无杂物、无蟑螂、无老鼠活动的痕迹。保洁柜或保洁间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四、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所用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六、餐具、饮具、用具首选湿热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适应湿热消毒的可使用化学消毒方法。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无力消毒(包括蒸汽等热力消毒)后的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后的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八、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证明。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制度》(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教基一厅〔20xx〕2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豫教基〔20xx〕56号)、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制度》(平教体基〔20xx〕5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制度。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1、学校管理为主,合力推进。相关学校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中小学。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开始,冬季延时服务时间至18:00,夏季延时服务时间18:30。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四、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xx年春季学期4月1日起试行。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各中小学要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鼓励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解决课后服务经费问题。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职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5、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4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房、财务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尽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室、各办公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校园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6

  一、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二、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三、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四、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六、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七、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八、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九、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十、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十一、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十二、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十三、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十四、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7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体局,一,一份报镇教委,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镇教委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8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5+2”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难题,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1、坚持自愿选择,确保全面覆盖。确保向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详细介绍本方案,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指导学生尽可能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根据学生的意愿尽可能帮助其发展兴趣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4、明确公益属性,加强有效监管。采用政府补助、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对于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费用,坚持公益导向。服务班开班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按照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我校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市、区统一定价执行,每课时不超过3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班主任和相关课后服务教师。

  五、课后服务活动形式与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2、时间安排: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三课时),起止时间:11:50—13:50。

  午餐时间:11:10—11:45(可在学校统一用餐,餐费自付;也可家长接送回家用餐后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参加课后服务。)

  3、服务场所。学原则上安排在忠门沁头小学本班级教室。

  4、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5、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答疑解惑,不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无缝衔接。请自愿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于9月3日中午12点前,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及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及其他需要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服务申请表》。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7、基本要求:

  ①课后服务遵循家长、学生自愿原则。

  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一旦报名,请全程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履行请假手续。

  ③参加课后服务期间,学生不能擅自离校,因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负。

  ④未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离校。

  六、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全体教职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七、课后服务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八、课后服务防范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9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公务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书面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街道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1

  中小学安全工作是一项人命关天的重要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的重要职责。为确保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广大教师应提高安全工作意识和责任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2、各班主任、校内家长要经常在班会上强调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并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种安全工作要求。学校领导、值周老师要在周初、周末及其它学生集会时间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强调各种安全要求。

  3、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校园,禁止在宿舍、教室内生火、点蜡烛。

  4、严禁学生外出游泳。

  5、严禁学生翻越围墙。

  6、学生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学校已在楼梯过道处做了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在楼梯走廊过道、教室、宿舍推拉拥挤、打斗嬉闹;不得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上、下楼梯,进、出教室、宿舍、校门以及其它公共场所要有序。

  7、学生在宿舍内不得在床架上打斗嬉闹,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8、学生在教室、宿舍已及其它有电的地方,不能私接电线,滥用电器,不能把衣服晾在电线上,不靠近变压器等高危险性的地方。

  9、在物理、化学实验室里,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指导以正确的实验步骤做实验,严禁私拿化学药品。

  10、上课时间、晚上就寝时各班宿舍一定要指定专人关好宿舍门,做好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11、返校时间、返家时间不能太晚,尽量结伴而行,不得在路上逗留,以免出现以外事故。

  12、学生参加各种集会时,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进场、退场要有序。

  13、严禁学生在校园燃放鞭炮以及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14、学生不能驾驶摩托车进入校园。

  15、禁止学生喝酒、猜码。

  16、学生不能打架斗殴,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工具入校。

  17、学生不能攀爬树木及其它高处地方,不能到宿舍楼、教学楼的楼顶进行活动。

  18、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必要时可以委托班主任或老师保管。

  19、禁止学生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以及舞厅、迪吧等成人娱乐场所。

  20、学生不得有偷盗、赌博、吸烟。破坏公共设施设施,勒索财物等不良行为。

  21、严禁学生纠集社会上不法青年到校园内寻滋闹事、打架斗殴,干扰学校正堂教学秩序。

  22、未经老师允许,任何学生不能随意出校外活动。

  23、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区。

  24、学生应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不随意购买不卫生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

  25、学生应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预防流行性的传染病。

  26、学生不要随意和陌生人交往,以防被绑架、被诈骗和被拐卖。

  27、学生应加强自己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加强防范,避免因心理不健康问题而导致出现其他不安全问题。

  28、当出现自然灾害时,学生应听从老师的指挥,有秩序地离开现场。

  29、未经老师允许,学生不能带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内留宿过夜。

  30、学生在教师、宿舍及其他公共场合遇到停电及其他以外情况时,不能起哄,要保持安定,并在教师的指挥下有秩序地离开。

  31、上室外体育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在教师的组织下按正确的方法练习。不能乱扔乱丢体育器械,确保体育课中的安全。

  32、在集体劳动过程中,不能利用劳动工具开玩笑。确保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33、学生在路上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4、若遇紧急情况,以自己的生命为重。并及时与家长和老师联系。或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城东派出所,一份报开发区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校管办。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演练。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馆、科学实验室、网络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内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七)、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开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十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二)、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三)、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向总务处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四)、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十六)、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为每日下午7:00——次日上午7:00;

  2、值班人员如遇到特殊情况调班时,由自己调剂,并告知总务处,不允许擅自离岗。

  3、值班表前一位为值日组长,负责处理当天的事务及做好值班记录,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期间要守好电话,保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畅通,夜间经常进行校内巡查,特别是对存放贵重物品场所的保卫(微机房、阶梯教室、演播室、财务室、档案室等),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无损;

  5、值班人员换班时,要做好交接手续;

  6、值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吸烟;

  7、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的公物以及室内的环境卫生,要做到及时打扫。

  (十七)、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或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食堂、炉火的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十八)、校舍维修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学校校舍要定期检查,经常巡视,运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对校舍及其设备进行监测,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要做好校舍的养护工作,做到随坏随修。要根据季节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换窗纱、防寒保暖、换季维修工作。

  (三)、做好修缮计划,定期进行维修。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监督管理。尽量利用寒暑假时间,避免影响教学。

  (四)、结合基建,进行危房改造。对于使用年限较长,危及安全的校舍要进行大修。

  (十九)、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为了切实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为了严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型校园,特制订本制度:

  1、凡属食堂、小卖部饮食造成学生中毒事件。若后果不严重,则由负责人承担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扣发当月自筹工资,如整改不到位,停职待岗,书面反省检查。若后果严重,则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教师在上课时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视情况分别给予该教师赔偿医药费20%,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反省。评优时予以一票否决。

  3、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班主任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赔偿,并写出书面检查,评文明班级时予以一票否决。

  4、若是校内设施设备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分管教师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并写出整改意见。

  5、凡是在学校由于管理不力出现的安全事故,相关领导要积极地协助责任老师进行整改,除追究责任老师的责任外,同时也要追究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十)、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教导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五一、十一、元旦长假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每月由总务科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

  3、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4、德育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二十一)、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制度

  为强化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确保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健康发展,把我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明显效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定期组织“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安工作的有关文件与工作要求,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团结进取,并发挥表率作用。

  2、“创建”领导组定期讨论工作,每个月至少召开2—3次会议,学期初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年终认真进行总结,积极带领全体教职工搞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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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并逐步完善“创建”工作中的有关制度要求,使各处室、教职工明确职责和要求,自觉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4、家长学校定期讲课,让教师、家长明确新任务,新要求,紧跟形势,不断深入地开展好“创建”工作。

  5、定期征求教职工、家长对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意见,“创建”领导小组认真研究,使创安工作不断上台阶,取得更大的成就。

  6、每学期召开1—2次师生会议宣传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意义和重要性。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

  王xx

  副组长:徐xx

  成员:xxx。

  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事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三、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集合,每半年经行一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经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四、建立单位和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单位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往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每年归档以备查验。

  五、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将考核材料交单位管理。

  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包括从业人员一般情况登记,体检时间、体检医疗机构,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九、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找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除责令重检外,还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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